小弟第一次接触,一肚子疑问,希望各位帮忙解惑,不胜感激!
先交代情况方便分析:单身;F1来美读书,2014年初开始用opt工作,2014年10月H1B生
效;工作跟住址在相邻的州,两州之间没有协议。从未提交任何减少withhold的表。
请问:
1. 由于达不到183天,所以只能走NR了?然后resident的优势在于什么啊?考古了一阵
,有点看晕了。
2. 工作和住址不在一起应该跟联邦税无关吧?州税就各找各妈了,我无非多转移一下
credit。那怎么知道是否有city/town tax呢?
3. 我这个情况,可以用5000的treaty么?这是给头5000免去联邦税and州税(如果承认
)吧?
4. fica税我这情况可以要回来么?10月之前都是F1身份,不是应该不用交么?公司给
扣了,我也没注意,当然当时也不懂。
5. 公司给的年终奖金要怎么填啊?税率跟salary一样么?感觉公司自动扣了33%,这个
方面完全不懂啊。
6. deduction。抛开NR不说,这两者区别是什么啊?能给详细说说么?然后NR完全不能
减免么?
7. 存款利息。是任何银行户头有产生利息都要上报么?我需要跟银行主动要一个
statement?不清不楚的这块。
8. 综上,我目前自己觉得需要的表格有:1040NR,8843,8833,然后州税另说。请帮
我完整下,靴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