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回国生二胎的问题# Returnee - 海归Z*i2012-04-10 07:041 楼我马上要海归高校,老婆最近意外怀上了二胎,但是她可以选择在美国待到明年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如果回国生二胎的话有什么影响?除了罚钱,会不会对我本人工作也有影响希望过来人给点意见,勿喷补充下,我不是独生子女
Z*i2012-04-10 07:043 楼多谢,老大是在美国生的,刚股沟了下相关政策,我这种情况应该是不会被罚款的二、对夫妻双方均为留学人员并在国外同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其生育问题按照《规定》执行《规定》摘要如下:1.出国留学的中国内地居民(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2.夫妻双方同时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不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以处理。3.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不回中国内地定居的,在执行国家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不计算该子女数。【在 v********y 的大作中提到】: 我的做法是坚持在美国生了再走。: 回国没有这么严格,如果老大在美国生的,你根本还没有用独生子女的名额。
Z*i2012-04-10 07:044 楼就怕老婆一个人在这边太辛苦,唉【在 v********y 的大作中提到】: 我的做法是坚持在美国生了再走。: 回国没有这么严格,如果老大在美国生的,你根本还没有用独生子女的名额。
B*y2012-04-10 07:045 楼这个说的是留学,如果工作呢?中华律、定时【在 Z****i 的大作中提到】: 多谢,老大是在美国生的,刚股沟了下相关政策,我这种情况应该是不会被罚款的: 二、对夫妻双方均为留学人员并在国外同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其生育问题按照《规: 定》执行: 《规定》摘要如下:: 1.出国留学的中国内地居民(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自觉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2.夫妻双方同时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不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 以处理。: 3.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不回中国内地定居的,在执行国家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
Z*i2012-04-10 07:046 楼我是毕业就回国,我老婆是在做博士后,我们应该算是留学人员吧下面是工作的三、关于留学结束后在国外工作或居住谋生、其他出国人员的生育及回国后的处理问题此类人员可分为下述两类:1.按归侨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凡已取得国外永久或长期居留权的中国公民,都可认定为华侨。对在较难取得定居权的国家居住谋生的中国公民,取得三年以上居留签证的,可视为事实“定居”,认定为华侨。他们回国定居,为归侨(摘自国务侨办《关于界定华侨身份问题的复函》01] 001号>)。回国定居,根据公安部的解释,指在我国内地取得户籍。华侨回国定居的生育问题,按照国务院侨办、国家计生委《关于归侨、侨眷计划生育工作的几点意见》([83]侨研字第002号)执行。该意见摘要为:(1)归侨在国外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不允许再生育;加入境时已怀孕的,可允许其生育。(2)在国外已生育一子女,回国时间不满六年的,可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3)如所生育子女都在国外定居、国内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一个子女。(4)在自治区定居,可参照当地关于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2.不按归侨计划生育政策的:(1)未取得国外永久或长期居留权,或三年以上居留签证的中国公民,在国外期间违反国内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行为,回国后按照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处理。(2)公派和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学习期间均不属华侨,学业期满即归国的不具有归侨身份。(3)1996年2月以后出国的公派留学人员逾期滞留不归(指未经派出单位批准延长其出国留学期限而超过原批准留学期限)的人员当中虽已取得三年以上居留签证但未了结协议的,回国后不享受归侨生育照顾政策。未了结协议指违反其出国前与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学基金委)所签订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后,未缴纳该协议书中规定的违约金,逾期3个月以上的未赔偿留学资助费用。是否缴纳以是否提供缴纳收据或留学基金委出具的有关证明为准。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在 B****y 的大作中提到】: 这个说的是留学,如果工作呢?: : 中华: 律、: 定时
B*y2012-04-10 07:047 楼多谢了,感觉这个挺tricky 的,特别是那个长期居留权,工作签证算么?20【在 Z****i 的大作中提到】: 我是毕业就回国,我老婆是在做博士后,我们应该算是留学人员吧: 下面是工作的: 三、关于留学结束后在国外工作或居住谋生、其他出国人员的生育及回国后的处理问题: 此类人员可分为下述两类:: 1.按归侨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 凡已取得国外永久或长期居留权的中国公民,都可认定为华侨。对在较难取得定居权的: 国家居住谋生的中国公民,取得三年以上居留签证的,可视为事实“定居”,认定为华: 侨。他们回国定居,为归侨(摘自国务侨办《关于界定华侨身份问题的复函》: 01] 001号>)。回国定居,根据公安部的解释,指在我国内地取得户籍。华侨回国定居: 的生育问题,按照国务院侨办、国家计生委《关于归侨、侨眷计划生育工作的几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