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说到底,法治允许人人是恶棍,人治要求长官是圣人# Thoughts - 思考者r*y2002-09-06 07:091 楼靠的是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前提:每个人都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法治就是要使得守法是恶棍们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r*y2002-09-06 07:092 楼那你认为什么系统比法治的成本低呢?不妨提出来看看。建议你找一些Gary Becker关于Economics and Crime的文章看看。我说一下恶棍的概念:指道德水准低下,但是理智的人。这个概念应用于社会应该是现实的。如果你不这么理解恶棍的定义,那我们说的是两回事。我在提出这个说法之前,咨询过学经济学的朋友的意见,误导二字决不敢当,蓄意误导更是无从说起了。
g*p2002-09-06 07:093 楼也许你就是这么想的,这些概念你爱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吧。而且我对什么经济人假设一点兴趣都没有,拿来做model,发paper 的东西。因为我没有观察到有什么‘恶棍’组成的,纯经济的现代法制国家。不知道你在观察法制国家时,有没有注意到honor system,religious...这样的因素对国家运行的影响。有没有注意到,很多成文或不成文的rules为什么被人遵守,再很多时候,break 这些rules 不会有什么惩罚,甚至还有好处。有没有注意到法制国家照样要炫耀道德和荣誉,娱乐用的吗?还不是要减少系统运行的成本。你抛出个人人恶棍的法制国家的概念干什么来的?想证明什么?我就违反一次我一贯的风格,帮你预测一下你的恶棍国:人人都有当律师的水平,到处是警察,法院比电影院还多,这样才能保障法律的执行。而且我预测这样的法制国会自动转成法制+个人集权的警察国家。别当真,就当是笑话看吧。你要摆弄这些概念玩,我就不奉陪了。两条道上的人。【在 r****y 的大作中提到】: 那你认为什么系统比法治的成本低呢?不妨提出来看看。: 建议你找一些Gary Becker关于Economics and Crime的文章看看。: 我说一下恶棍的概念:指道德水准低下,但是理智的人。这个概念应用于社会应该是: 现实的。: 如果你不这么理解恶棍的定义,那我们说的是两回事。: 我在提出这个说法之前,咨询过学经济学的朋友的意见,误导二字决不敢当,蓄意误导: 更是无从说起了。
m*u2002-09-06 07:094 楼how to make morality an auxiliary "RULING"? hoho.in what form can moralitysupplemetnally rule the society? Where should its authoity come from? law ormorality itself??
H*y2002-09-06 07:095 楼法治社会,要求大多数人守法并且用法。情治社会,允许大多数人都是民众(而非公民)。【在 r****y 的大作中提到】: 那你认为什么系统比法治的成本低呢?不妨提出来看看。: 建议你找一些Gary Becker关于Economics and Crime的文章看看。: 我说一下恶棍的概念:指道德水准低下,但是理智的人。这个概念应用于社会应该是: 现实的。: 如果你不这么理解恶棍的定义,那我们说的是两回事。: 我在提出这个说法之前,咨询过学经济学的朋友的意见,误导二字决不敢当,蓄意误导: 更是无从说起了。
n*n2002-09-06 07:096 楼利益最大化?呵呵,这是某些人不守法的理由,贪官们是最好的例子。当然,你可以用“法治”去限制贪官的利益函数,比如设立反贪局,可是谁又来保证反贪局的人守法?于是你在加一层“法治”,来“法治”“法治者”......治来治去,无限死循环。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法治归根到底还是要靠人维持的,警察、律师、法官都是人。如果大家都计算发现不守法的利益更大,会怎样,法治何存?再问:法治靠什么维持,靠一条经济学的假设?何况这条假设根本推倒不出法治的结论。【在 r****y 的大作中提到】: 靠的是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前提:每个人都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法治就是要使得守法是恶棍们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r*y2002-09-06 07:097 楼你没有理解法治下的利益最大化,那你能理解香港的高薪养廉政策吧?你说的循环监督问题,关键还是总有一部分人有特权。我不否认相对特权总是存在,我想问:如果相对特权都这么可怕的话,绝对特权又该如何呢?你的问题,这样回答:经济学的假设,利益最大化,能够成立,当然是因为每个个人的利益最大化行为之间是有相互作用的。这在法治问题上也是一样。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如果某人发现某种行为不守法的利益最大,那么他必然会遇到在该利益上对立作用的另一方,那人的合法利益被损。那么此人就有被起诉的可能。所以,法治在这一点上完善的前提是:第一:监督力量足够。第二:对立面的作用总是很强。对立面作用相对弱小的例子就是公用财产总是容易被破坏。我只能解释:法治社会是怎样运作的。它的确有维持运作的机制。并不矛盾。我不能解释:缺乏法治的社会需要哪些充分条件就可以进入法治社会?如果要我来说一些必要条件,我倒可以说:因为法治社会没有绝对特权,每个利益集团都有相对平等的对立面,所以中国首先要消除绝对特权。引申出来就是党国利益分开。【在 n********n 的大作中提到】: 利益最大化?呵呵,这是某些人不守法的理由,贪官们是: 最好的例子。当然,你可以用“法治”去限制贪官的利益: 函数,比如设立反贪局,可是谁又来保证反贪局的人守法?: 于是你在加一层“法治”,来“法治”“法治者”......: 治来治去,无限死循环。: 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法治归根到底还是要靠人维持的,: 警察、律师、法官都是人。如果大家都计算发现不守法的: 利益更大,会怎样,法治何存?: 再问:法治靠什么维持,靠一条经济学的假设?: 何况这条假设根本推倒不出法治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