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atar
肖传国起诉绕毅案。#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w*l
1
找不到前面那帖子了,干脆另开一个。
强调几点:
1. 应该是有这个诉讼;
2. 没有过堂;
3. 肖传国指出是绕毅庭外赔偿和解。
还是亦明的文章。不信的可以找教主及绕教授取证。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07960&select=&f
亦明爆巨料:饶毅辞美国教职和美国国籍是躲肖传国的官司zt
----------------------------------------------------------------------------
----
虹桥科教论坛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edu/
----------------------------------------------------------------------------
----
送交者: 针灸 于 2010-04-07 13:23:25
阿歪之二:饶叔吃瘪方舟子棒打肖传国始末 2010-04-07 07:02:09 阅读39 评论2 字号
:大中小
2、饶叔吃瘪
饶叔发飙之后,很可能被新语丝诸人吹捧得飘飘欲仙。可惜的是,他的得意只持续了短
短的一天时间。9月8日,也就是他的意见书问世的第二天,肖传国给饶毅及西北大学神
经科学系发了一个电子邮件,要求他确认自己是那篇文章的作者:
Fri, 8 Sep 2006 20:13:31 -0400
发件人: x*****[email protected]
收件人: y***[email protected]
抄送: j*******[email protected], l*********[email protected]
秘密抄送: ************
主题: Please confirm your authorship on a defamation paper against me
部分: 2 新语丝饶毅.doc application/msword 37.63 KB
Departmet of Neurology
Dr. Yi Rao:
Attached is a paper published in WWW.XYS.ORG. under your Chinese name 饶毅
and your titles and institutions in Chinese[Professor of Neurology,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and Deputy director of Beijing 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China]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7/xiaochuangu
Please confirm your authorship and the role of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in
the paper.
Chuan-Guo Xiao, M.D.
Clinical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Urology
NYU School of Medicine
饶毅:
请证实你是发表在新语丝新到资料里[对肖传国起诉方舟子一案的意见书]一文的作者.
文章见附件.
肖传国
(注:原帖发于“散仙谷”论坛,现已不存。上面的内容转自2006年9月9日虹桥科教论
坛: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45905&select=&forum=1)。
其实,早在江汉区法院宣判之前,肖传国就已经下决心要到美国控告方舟子了。据2006
年7月17日《人民代表报》方红群的文章,《肖传国:为中国科学界讨一个说法》,肖
传国曾这样表示:
“我还要在美国起诉方舟子,现在已经在美国联系好了律师。我有决心、有财力、有能
力彻底揭露方舟子,真相摆在大家面前,事实会证明我的清白。”(见: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7/xiaochuanguo129.txt)。
所以说,饶叔发飙,实际上相当于自己往人家的枪口上撞,成了那个“挤进来加塞儿”
的冤大头。
果然,在2006年11月24日的《新闻晨报》上,有一篇题为《方舟子两案败诉决不道歉
再遭跨国索赔百万美元》的报道,其中说:
“肖传国同时透露,在美国起诉方舟子一事已有进展,聘请的美国律师詹姆士·B·勒
博已于当地时间11月13日在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向方舟子提起诉讼。詹姆士对记者说:‘
已查明其网站是被告方是民在美国加州自己登记、自己管理、自己技术维护的个人网站
,在其网站上诽谤并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严重违反美国法律。我们分别向方舟子和在其
网站上发表文章的美国西北大学神经科教授饶毅提出了50万美金的索赔。’”(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7/xiaochuanguo312.txt)。
方舟子在看到这个消息之后,马上(北美时间2006-11-23 13:38:11)就把它加按语转
贴到新语丝读书论坛。方舟子的按语是:
“我不知道是否真有这么位‘美国律师詹姆士·B·勒博’向不良记者说这番话,还是
不良记者捏造出来的,不管怎样,说新语丝网站是‘方是民在美国加州自己登记、自己
管理、自己技术维护的个人网站’明显是造谣。新语丝网站属于哪个组织所有,在新语
丝网站上说得清清楚楚:‘新语丝社保留一切版权’,并非我所有的个人网站,而是属
于1997年在美国纽约州登记注册的非赢利性组织New Threads Chinese Cultural
Society, Inc.所有的公司网站,我不过做为其联系人和管理员而已。如果是为了刊登
在新语丝网站上的他人文章来告我,属于诉讼对象错误。”(http://www.xys.org/forum/db/1/189/206.html)。
一小时后,11月23日14:28:47,方舟子又跟了自己一帖:
“另外,另外,根据加州高等法院11月20日就STEPHEN J. BARRETT et al. vs. ILENA
ROSENTHAL一案做出的判决,网站或网站拥有者不对其发表涉嫌诽谤的文章承担法律责
任,原告只能追究文章作者的责任。判决全文见:
http://www.eff.org/legal/cases/Barrett_v_Rosenthal/ruling.pdf
再过一个小时,2006-11-23 15:35:17,方舟子又加了一帖:
“在美国搞恶意诉讼是自讨苦吃[。]上次轮子在加拿大搞恶意诉讼,败诉反而要反过来
赔被告一大笔钱。
“中国没有这种败诉原告要反过来赔偿被告的制度,明显对被告不利,导致恶意诉讼不
断。”
又过了大约十个小时,2006-11-24 01:12:22,方舟子第三次跟自己的帖子:
“可能像上次‘金娣存款’案一样,花350美元在美国立个案,回国大造舆论说某某在
美国被告了,自然也就会有不良记者为之捧场,好像在美国告人是什么理直气壮的事似
的。”
再过不到两分钟,2006-11-24 01:14:13,方舟子跟了自己最后一帖:
“饶毅的意见书是提交中国法庭的文书[,]不要说网站,即使是正式媒体,发表法庭文
书,不管其内容如何,都不会涉及诽谤。饶毅向法庭提交专家意见,也不涉及诽谤的问
题。因此,这是明显的恶意诉讼。”
从方舟子这一连串的表演,我们能够看出点儿什么名堂呢? 首先,方舟子在遇难之后
的本能反应就是保护自己。所以他在第一时间把诽谤的责任推给那个“非赢利性组织”
新语丝。接着,在稍微稳过神来之后,方舟子醒悟到,虽然新语丝社在名义上不是自己
的财产,但它是自己的老巢,并且,如果它输了官司,那笔罚款还是得由自己的基金会
来支付。于是,他要肖传国去告“文章作者”饶毅。也许是饶毅向他提出了抱怨,或者
是他想起了《孙子兵法》中“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方舟子的第三招儿就是
吓唬肖传国,让人家自己撤诉。不过,方舟子心里明白,光吓唬对方没有用,还得安抚
自己和自己的手下,于是他自慰道,这是肖传国在吓唬人。最后,到了黔驴技穷之际,
方舟子把什么事实啊、逻辑啊都都抛到一边,祭出了“揭露违背科学原理的骗局无需举
证”这样的强盗逻辑,编造了一个什么“法庭文书”、“专家意见”可以不承担法律责
任这样的谎言,把自己、新语丝社、和饶毅的民事责任全都豁免了。
对于方舟子的这番表演,以及饶毅是否应该承担诽谤的责任,笔者将在下文分析讨论。
此时,我们先看看饶毅的官司到底是个什么结局。
长话短说。虽然这场官司至今没有开庭,但肖传国与饶毅的官司已经私下了结了。在最
初,方舟子似乎极想拉饶毅当共同被告,所以在2007年2月6日宣布收到美国法院的诉讼
状之后,曾在2007年2月14日、3月7日两次公开散播“饶毅到现在还未收到肖传国的诉
状和立案通知”、“饶毅到现在还未收到肖的诉状”这个消息。(http://www.xys.org/forum/db/1/238/187.htmlhttp://www.xys.org/forum/db/1/249/127.html)。到了6月份,方氏海外基金会发通告说,饶毅在一个月前曾通过一个叫做邓子贤的人向该基金会申请资助。这个申请得到了批准,因此饶毅的律师费和相关费用,共计5600美元,都是这个基金会出的。(http://www.xys.org/forum/db/2/57/73.html)。也就是说,方舟子拉了这个垫背,自己不仅没有沾到什么便宜,而且还吃了个大亏。而饶毅,挣着高薪,却要那些从自己牙缝里省钱捐款的教徒们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买单,也足见其为人。2007年9月,饶毅辞去美国西北大学的教职,到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任院长。大约与此同时,他把自己的美国国籍也“辞去”了(LaFRANIERE, S. Fighting Trend, China Is Luring Scientists Home. New York Times, Jan. 7,2010. http://www.nytimes.com/2010/01/07/world/asia/07scholar.html)。饶毅辞职西北和辞籍美国与他在美国吃官司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饶毅自己知道。(根据刘实博客公布的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判决书(2009)海民初字第10788号,至少在应诉之时,2009年3月以后,饶毅的身份仍旧是“美籍华人”。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2041670100gr83.html)。
2009年8月10日,肖传国在散仙谷论坛发帖子“给大伙简报一下方舟子饶毅等案”,其
中说:
“再[在]纽约诉饶毅,新语丝一案,再[在]耗费了饶和方各自数万美元的费用后,饶的
律师提出赔钱和解。尽管饶是个心胸狭窄,志大才疏之徒,但考虑到他能回国内干活,
不论其目的何在,还是值得鼓励,其实他那公开信对他自己的作用力应该不小于对我的
:-)另外我也太忙,就指示律师接受和解,并不要在赔偿数额上太为难他。最后以一
万美元了结。”(转引自:方舟子:《武汉法院成了肖氏反射户?》,http://www.xys.org/forum/db/5/116/56.html)。
而据方舟子说:
“关于肖氏在纽约诉饶毅,‘饶的律师提出赔钱和解’一事,饶毅答复说:‘不是我的
律师,是我的保险公司的律师,他们没有我的同意,只有保险公司的同意,我一分钱没
有花。如果他说我们花了数万美元,那可能是他根据自己的律师费用推算的。所以,到
底来,他花的,和保险公司给的,还不够他付律师费。’”(链接同上)。
这大概又是饶叔在打肿脸充胖子,说自己既没有输钱,也没有输人。不过,关键的问题
是:假如饶毅不私下赔款和解,而是由法官来裁决,这个官司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这就是笔者下一节要分析的。
相关阅读
logo
联系我们隐私协议©2024 redian.news
Redian新闻
Redian.news刊载任何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文章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其作者负责,与Redian.news及其运营公司无关。欢迎投稿,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