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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教师姚少凡的博客文章“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不应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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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教师姚少凡的博客文章“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不应丢失”

邹爱民
1楼
评教师姚少凡的博客文章“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不应丢失”
邹爱民
2018年9月18日
重庆市奉节县奉节师范学校的教师姚少凡(195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已经学校内部退休)又发博客(人民网,新浪网)文章了,题目是“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不应丢失”。
文章全文如下:
“今见有消息,厦门大学开除一学生党员的党籍和学籍。这则消息中涉及两个当事人。个人认为,周运中侮辱党,否定历史,开除是对的。而田佳良的言论从这里公布的看,仅限于对民族性提出看法,虽然用词不当,但没有根本政治观点的反动,还是应该立足于教育才好,毕竟是曾有追求并一再被所在学校保送的青年学生,应该说本质还是不错的,认识是可以改变可以进步的。不能因为有错误就一棍子打死。这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做法。实际上对他人严苛者,往往很大程度上有私心包藏,是五六十年代少数踩着他人肩膀上攀之人的做法,不应学习。我们党历来重视治病救人而不是一棍子打死。即使对于王明张国焘这样犯有严重错误的人,都能给以机会。前者,中央曾做代表工作选进中委,后者即使曾另立中央,与中央分庭抗礼,更甚至还企图以武力裹挟中央,这样的恶行,中央都曾给以机会没有开除党籍,而是继续任用其担任边区政府副 的要职。这样的襟怀才得以积聚人才。人人都不可能不犯错误,允许人犯错误并改正错误,才有个人的普遍成长,才有党内优秀分子的不断增加,才有党的队伍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进步,最后成为带领中华民族前进的有力的火车头。不搞一棍子打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个优良传统不应丢掉。“
文章共计500多字。
归纳姚少凡的文章,清楚显示了三个突出要点:
1、以党的历史上对王明和张国焘的处分作为对照类比依据,对田佳良的开除党籍的处分是左倾路线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违背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是一棍子打死了,这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做法。
2、厦门大学的领导对田佳良如此处分是“往往很大程度上有私心包藏,是五六十年代少数踩着他人肩膀上攀之人的做法,不应学习。”
3、以对田佳良的处分为例,胸襟狭隘。这不利于“允许人犯错误并改正错误”, 不利于积聚人才,不利于个人的普遍成长,不利于党内优秀分子的不断增加,不利于党的队伍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进步,不利于我党最后成为带领中华民族前进的有力的火车头。
这里应当弄清楚以下三点:
一、必须搞清楚什么是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是1942年开始的延安整风运动中为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
而采取的两条宗旨,也是正确地进行党内斗争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政策。惩前毖后的意思指批判以前所犯的错误,吸取教训,使以后谨慎些,不致再犯,与“治病救人”连用,是毛 在延安整风运动中首次提出来的,意思是说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
党的纪律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
党章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于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目的决不是把他“整倒”或者“打垮”,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讲:“我们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是要把他拉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这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既严明纪律、又团结同志的目的。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就要做到严明纪律、宽严相济。一方面,要严明纪律。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把尺子量到底,秉公执纪,从严执纪,以严明的纪律约束干部,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另一方面,要宽严相济。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得当、于“纪”有据。
二、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在读研究生田佳良有两个错误。
第一是精日辱华事件。2018年4月19日—20日,在用户网上公开精日辱华“恶臭你支”。 批评观众乱丢垃圾可以,但不是由此精日辱华的理由,不能学小日本污辱整个中华民族,且拒绝批评,拒绝删帖,坚持错误,拒不纠正。社会影响恶劣,这跟田佳良的现实身份严重不符。2018年4月23日,厦门大学经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依据党纪政纪并报学校同意,给予田佳良留党察看一年、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
第二是在察看处分期间,又发现新情况“学术不端”。在辽宁师范大学认定田佳良本科学习期间发表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后,学校启动进一步的党纪、学籍处理。鉴于田佳良在留党察看期间又被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8月15日,环境与生态学院党委依纪给予田佳良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学院提出中止田佳良博士培养、给予退学处理的意见,学校研究同意田佳良退学。目前,田佳良已经办理了退学离校手续。
三、我党的历史上王明和张国焘的错误。这两个人曾是我党的革命领袖人物,有革命功绩,也犯了路线错误。王明的错误还有国际原因。对王明和张国焘的撤职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处分。但这俩人最终没有认识自己的错误,最终没有好结果。
清楚了以上三点。可以对姚少凡的文章评论了:
第一、我国已经进入了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的时代。厦门大学对田佳良的处分是依纪依规处分,先后处分了二次。都属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没有对田佳良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一棍子打死。田佳良完全可以改正错误,充分发挥正面的积极因素,继续努力前进。
对厦门大学学生党员周运中开除党籍,同样是依纪依规处分,属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没有对周运中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一棍子打死。周运中完全可以改正错误,充分发挥正面的积极因素,继续努力前进。
这里要搞清楚,依据党的纪律开除党籍不等于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一棍子打死!
第二、党的历史上对王明和张国焘所犯错误的处分是路线斗争性质,是党内斗争。其错误与田佳良的错误根本无法类比。姚少凡的文章总是把不同时代、不同性质、不同类别、不同内容的事件作类比,以此作为论据以支撑其论点,显然逻辑思维混乱。
第三、对田佳良的处分,不是在搞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和1966年开始的十年文革政治运动,不是政治斗争,不是思想斗争,不是极左路线。厦门大学的领导不是政治运动培养的政治打手。姚少凡借机对厦门大学领导拨污水十分恶毒!
姚少凡的文章总是把不同时代、不同性质、不同类别、不同内容的事件作类比,以此作为论据以支撑其论点,显然逻辑思维混乱。
一篇小小的文章,姚少凡竟然错误类比了两次。这种恶习确实已经深根蒂固了。
第四、姚少凡认为对田佳良的处分影响太大了,竟然影响到了党的事业的全局性。姚少凡真是胸怀大局高瞻远瞩,帽子大大的,打棍子的高手!
却却相反,对田佳良的处分,是又发出了警钟,警告全体共产党员,要严格遵守纪律,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这才是真正的治病救人!有利于积聚人才,有利于个人的普遍成长,有利于党内优秀分子的不断增加,有利于党的队伍的纯洁性,有利于巩固党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性质,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
姚少凡如果觉得对田佳良的处分是过于严苛,不应当开除党籍,当然可以发表文章评论。最合适的做法是逐条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纪指出不应当开除党籍的正当理由,以撤销处分维护共产党员的正当权益。
姚少凡长期在网络论坛发表了大量观点明显错误的文章,不服网民的严肃严厉批评,坚持错误论调,顽固不化。姚少凡就是一个不合格共产党员!对田佳良的严肃处理,打在田佳良身上,痛在姚少凡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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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爱民
2楼
田佳良的错误言论遭到严厉批评后,拒不认错,拒不改正,态度恶劣,由此证明了并非姚少凡轻描淡写所说的仅是“用词不当”。这不禁使我回想起2006年11月19日姚少凡在天涯论坛的关天茶舍发表文章《腐败官员、民众及蛆、粪水》(此文同时发表在中国法院网论坛的网评天下栏目),姚少凡把少数民众的不良素质错误判断为全体人民群众的共性,把少数民众的不良素质比喻为全体民众的“粪水”,把贪腐官员比喻为“蛆”。是“粪水”培养滋养了“蛆”的生成,为贪腐官员开脱罪责。公开违背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的毛泽东思想!遭到了网民们一面倒的严厉批评。姚少凡坚持错误观点,至今拒不认错改正。
必须严正指出:不良素质的民众始终是少数,贪腐官员同样是少数。姚少凡既然承认我们的制度是好的,这正是证明了大多数官员和民众是高素质的,证明了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近年来,大量“老虎”“苍蝇”被查处,正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的证明。正是证明了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坚强的领导力量。
姚少凡的民众粪水论,与近期厦门大学的在读研究生田佳良在网上公开精日辱华“恶臭你支”,性质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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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爱民
3楼
重庆教师姚少凡不服,欢迎来这里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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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爱民
4楼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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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爱民
5楼
我百思不得其解,姚少凡把依据党的纪律开除党籍的处分认为是一棍子打死了,是否要取消“开除党籍”这一处分的规定?
姚少凡又认为“个人认为,周运中侮辱党,否定历史,开除是对的。”是否是认为对周运中的错误就是要一棍子打死,对周运中不要治病救人了,不给以改正错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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