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婚姻移民中,受益人中途可以加名吗?
前两天某音的粉丝咨询问我们,现在TA的案件在NVC阶段,然后怀孕准备生宝宝了,问能否把宝宝的名字加进档案里面。
答案是当然可以啦。
这个时候其实这位申请人可以有两个选择:
① 先把案件hold在NVC阶段,等宝宝出生之后直接在CEAC系统上面加名。点击add applicant即可添加家庭成员,根据相关指引缴费、上传相关资料即可。
② 也可以现在选择先提交NVC的资料,然后等案件转到领事馆、收到面谈信之后再加名。这时宝宝已经出生,再联系领事馆加名也是完全ok的。
美国绿卡申请配偶,即F2A类别是可以中途加名的。但是美国公民申请配偶类别,如果中途怀孕生孩子,孩子是不可以在配偶的移民上加名。只能单独重新递交IR2申请!或者如果美国公民孩子符合申请美国第一本护照条件的,可以选择直接申请护照。
其他的F1、F2B、F3、F4、EB1A、EB5、NIW、EB3这些类别,是可以在移民申请中途添加新的、符合要求的家庭成员。
我们帮助过很多移民客户处理过类似加名的案件,对于整个流程了如指掌,希望我们的经验可以帮助到更多有需求的移民申请人。
最后,如果您不知道如何联系对应部门加名,欢迎添加下方“侨梁小助”微信咨询,我们这边有全套申请服务内容可以提供,包括移民局、NVC、美国驻广州领事馆阶段的所有服务,填表、资料审核、加名/删名、超龄儿童保护、一对一面谈培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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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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