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参与打麻将变相获利”,国开行河南分行原行长被“双开”
撰文 | 李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28日发布通报称,此前被查的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傅小东被“双开”。
视组织多次挽救于不顾
纪委通报指出,傅小东从未树立理想信念,视组织多次挽救于不顾,处心积虑对抗审查;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他人在员工招录和职务晋升中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亲属在债券承销业务上提供帮助,多次组织参与打麻将变相获利,收受下属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贷款客户工程项目招投标;违反生活纪律。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信贷审批、人事安排、工程承揽和项目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其中,“视组织多次挽救于不顾”引起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在落马官员的“双开”通报中,这项表述并不常见。
中国青年网曾撰文评论称,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和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高守洪,在接受调查期间面对组织的教育挽救不珍惜,放弃了“自我救赎”的最后机会,拒不交代问题,对抗组织审查,其“自保”并没有保全自己,反倒在发人深思的同时,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两年前卸任行长
公开简历显示,傅小东,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北京人,大学学历,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入党。傅小东曾长期在国开行系统任职。2020年底卸任国开行河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后,他担任国开行河南分行资深专家,今年6月被查。
2003年4月至2006年11月,傅小东任国家开发银行机关服务局副局长;2006年11月,傅小东调往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在该分行工作四年多时间,历任宁夏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行长。
2011年3月至2016年4月,傅小东回到北京,任国家开发银行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期间,2013年至2018年,时任国开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正是胡怀邦。
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傅小东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中央巡视后多名高管落马
政知君注意到,2021年10月,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对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开发银行等25家金融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
今年2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反馈了巡视情况。巡视组指出了发现的问题:国开行防范金融风险不够有力,深化金融改革不到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短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正风肃纪的紧迫感和责任担当不足,严的氛围没有形成,信贷领域廉洁风险集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较为突出;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够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有虚化弱化现象;持续推进整改不够坚决,一些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巡视后,国开行系统相继有10名高管落马或被“双开”,其中包括多名分行行长(现任或曾经担任)。
2021年11月初,云南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洪正华被查。其曾担任国开行云南省分行行长。不久后,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倪贤孟落马。同年12月,国开行海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刘春生落马。
今年初,国开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林放被开除党籍,与其同一天被“双开”的还有国开行海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徐伟华。二人的通报中都提及,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失职失责,造成重大损失;违反国家规定审批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此外,国开行新疆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饶国平也于今年被查。
地方监委监察调查
国开行官网显示,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国家出资设立、直属国务院领导、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开发性金融机构。
根据财政部官网披露的《中央金融企业名录》,国开行系金融央企之一。
2022年6月,傅小东被查。
彼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称,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傅小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委监察调查。
那么,针对曾在央企任职的领导干部的调查工作,缘何交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委进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曾刊文披露,这样的工作安排有专门考虑。
2019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中央企业人员涉嫌职务犯罪,为何由地方监委调查?》。文章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何瑞林为例详解。
2019年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何瑞林接受武汉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文章指出,何瑞林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根据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何瑞林属于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有权依法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监察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这一规定确立了一项重要的变通管辖制度,即“指定管辖”。规定指定管辖的目的是对监察事项的一般管辖原则作出补充,实事求是、高效便捷地办理监察事项。
“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辖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案件管辖。对于何瑞林这种工作地点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湖北省监委并不当然具有对何瑞林所涉监察事项的管辖权。”文章援引湖北省纪委监委案管室相关负责人解读称。
文章还提到,按照有关规定,工作地点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企业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认为由地方监委调查更为适宜的,应当及时与监察对象工作所在地监委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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