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警察性侵17岁少女,仅仅被降职?!女生哭诉,这可是殴打+性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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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就是说,警察犯法
不应该也是跟普通人一样判刑吗?
一名温哥华警察于2018年的时候
在古巴和一名17岁的安省女孩
发生性关系。。。
最后在古巴拘留8个月后,
被判无罪释放返加。
最离谱的是。。。。
他回到加拿大之后,
只是被降职然后接受到的培训???
wtf?!!!
让我突然想到WYF前几天不是都被判了吗
监禁十年,进去踩缝纫机去了。。。
2018年3月,温哥华市警Mark Simms
在休假期间前往古巴,
同伴则是满地宝Jordan Long。
在古巴度假期间,
Mark被控与一名
来自安省的17岁少女发生关系。
事后女生向亲友哭诉
自己遭到殴打及性侵,
随后Mark和同伴Jordan在当地被捕。
不过,辩方律师曾表示
质疑古巴的法律制度存有问题,
甚至要求两名警员签署西班牙文件,
但两人不懂西文。
2018 年11月,西姆斯
被五名女性组成的陪审团宣告无罪,
并在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审理上诉后,
于2019年1月返回加拿大。
你们到底是咋审理的??
在2020年,两名警员入禀状指称,
该少女和她父亲在2018年3月事发后,
散播不实及诽谤性声明,
指少女自愿与Mark进行双方同意的性行为,
其父亲赶到古巴后也向警方、
检察官、外交人员、皇家骑警
以及安省省警作出错误指控。
文件表示,
之后他们被拘禁在古巴10个月,
两人不仅都承受着巨大的金钱损失
而且名誉也被扫地,失去事业晋升机会,
失去收入以及在受审时遭受的伤害。
然而,他们返回加拿大后,
却只是违反了道德准则???
“Mark与一名前往古巴毕业旅行的
女高中发生关系前,
没有采取足够的步骤或进行充分的调查,
其纪律行为不当,希望得以教育及纠正。”
最后,Mark被从一级警员
降级为二级警员至少一年,
并被勒令接受道德培训,
这也有一点太偏袒了吧?
这就不了了之了???
当警察权利就这么大?
事情到底调查清楚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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