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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神磊磊:尹志平堕落考

六神磊磊:尹志平堕落考

文化

文/六神磊磊
有一个众所周知的情节:

《神雕侠侣》里,尹志平乘人之危,侵犯了小龙女,后来身败名裂。

尹志平堕落了,这没错,不过他是怎么堕落的?

他本来是一个似乎很上进的、挺有志气的青年,当年黄药师见到了他,都说这个小子有骨气,人不错。

怎么就走上邪路,去非礼人家姑娘了?

这个事其实还有原因,有许多隐藏的情节,一直没有说清楚。
 
尹志平一直在全真派,是该门派的第三代弟子。

而当时他所在的全真派,是一个什么氛围呢?

来看一个标志性的事件。

这件事,发生在尹志平还只是默默喜欢、还远远没有侵犯小龙女的时候。

有一次,师兄赵志敬跑来威胁尹志平,说是掌握了尹的罪证,要去向领导告发。

赵志敬还得意洋洋地声称:你已犯了本门第四大戒——淫戒,证据确凿,不容辩驳。

那么赵志敬究竟掌握了什么不得了的证据呢?

两条罪证:

1、“你晚上说梦话”(说了小龙女名字)。

2、“你在纸上一遍又一遍书写小龙女的名字。”

就这样两条“铁证”。

尹志平在听见这两条“铁证”之后,是何反应?

嗤之以鼻?反唇相讥?都不是。

而是脸色铁青,继而惨白,精神濒临崩溃,抽剑就要火并赵志敬。

这样的反应说明什么?

我认为至少说明一点:这两条“铁证”,对尹志平已经构成了非常可怕的指控。

它足以让尹志平百口莫辩,甚至万劫不复,被打入十八层地狱。

所以尹志平才会精神崩溃,拔剑动手;所以赵志敬才会胜券在握,得意洋洋。
 
那么我们现在回头来看这两条可怕的“铁证”。

一个人,在梦里念了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是罪吗?

一个人,在纸上写了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是罪吗?

大家不妨认真想一想这个问题。

仪琳喜欢令狐冲,谁说她有罪了呢?张三丰喜欢郭襄,谁又说他有罪了呢?

再在全真派内部比较一下。

敢问当年重阳祖师,有没有在梦里念过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有没有在纸上写过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呢?

他和小龙女的祖师婆婆林朝英写了那么多信,还给人家打床,该怎么算呢。

不妨再对比一下师叔周伯通。

这位大爷何止是在梦里说人家名字呢,他是和别人的妃子偷情,还致人怀孕。

而且他冒犯的还是老朋友南帝,险些破坏了本门的江湖大计,又该怎么算呢。

敢问最后周伯通受了什么处分了?

说到在纸上写名字,丘处机还给小龙女写过词,赞叹人家美丽。这又该怎么算呢?

为什么当年领导喜欢别人没事,领导的弟弟和人通奸生子也没事,可到了尹志平这里,默默地喜欢了一个人,就成了了不得、不得了的大事,要上纲上线,甚至万劫不复?
 
当“默默喜欢一个人”都成了大罪,这不是好兆头。

当领导可以喜欢,而员工却不能喜欢,这也不是好兆头。

当赵志敬们得意洋洋,而尹志平们面如死灰,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当诛心可以定罪,这不是好兆头。

何谓诛心?赵志敬在书上有一句经典的原话:

“你心中这么想,难道不是已犯了淫戒么!”

这不就是典型的诛心论罪么。

这说明全真派这个门派,此时已然是虚矫成风、伪善横行。当年这个门派的活泼、侠气、闯劲已经消散殆尽了,已然变成了爱唱道德高调、人性压抑至极。

但凡还有点人味的就百般被膈应,而像赵志敬这样打报告、搞阴谋的就上蹿下跳、如鱼得水。

小杨过被送到那里一天都呆不下去,就是一个旁证。

而一个门派,如果总是虚矫成风、伪善横行,时间久了人就会变态。

尹志平在压抑中变态,赵志敬在膨胀中变态,统统变态。
 
人生是不可以假设的,但是我们不妨假设一下。

如果尹志平不是在这样一个压抑变态的环境里。

如果喜欢一个人可以不是罪过。

如果他可以像张三丰一样,堂堂正正地喜欢着郭襄。

如果他可以像仪琳一样,诚诚笃笃地喜欢着令狐冲。

不用向别人交代,不用被别人逼问,不用被同门恶意举报和无限上纲。

就像张三丰,可以怀揣着一只铁罗汉,三年、五年、十年、一百年。

他还会变态吗?还会忍不住跑去强奸吗?

不好说,但我觉得很有可能不会。

所以说,正己修心,不等于诛心。

主张道德,不等于用道德大棒杀人。

还是想起鲍鹏山那句话:

总有一些爱情我们必须拒绝,但没有任何爱情我们可以嘲弄。

在老神雕的剧里,有一幕情景我真的蛮喜欢的。

两人最初见面,在大门口,尹志平出来说:

“龙姑娘,你今天登门造访,未知所为何事?”

那真的本来应该是一段晴朗的、美好的回忆的开始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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