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S提醒四类交易可能存在滥用行为
IRS提醒纳税人注意并避免广告骗局,其中许多现在在网上推广,承诺节税好得令人难以置信,并可能导致纳税人在法律上违规操作。
一、使用慈善剩余年金信托 (CRAT)
来消除应税收益
在此交易中,升值财产被转移到CRAT。纳税人不正当地声称将增值资产转移到CRAT本身就使这些资产在公平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得到提升,如同它们已被出售给信托一样。之后CRAT出售该资产,但由于声称的基础提升而没有承认收益。然后,CRAT使用收益购买单一保费即时年金 (SPIA)。受益人仅将从SPIA收到的一小部分年金报告为收入。由于误用了与CRAT相关的法律,受益人将剩余款项视为不包括在内的部分,代表无需纳税的投资回报。纳税人试图通过误用第72和第 664章节的规定来达到这种不准确的结果。
二、马耳他(或其它外国)
养老金安排滥用条约
在这些交易中,美国公民或美国居民试图通过向马耳他(或其它可能的国家)的某些外国个人退休安排供款来逃避美国税收。在这些交易中,个人通常缺乏与当地的联系,当地法律允许以现金以外的形式供款,或者不通过参考从就业或自雇活动中获得的收入来限制供款金额。通过不正当地声称外国安排是美国税收协定目的下的"养老基金",错误解读相关条约,来不当地要求对外国安排的收入和分配免征美国所得税。
三、波多黎各和其它外国
专属保险
在这些交易中,密切持有实体的美国所有人与波多黎各人或其它外国公司参与声称的保险计划,包括单元计划或分隔的资产计划,其中美国所有者拥有经济利益。位于美国的个人或实体要求扣除由前台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范围"的费用,该类保险公司为外国公司的"保险范围"提供再保险。所声称的保险计划的特征通常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涵盖不合理风险、非公平定价以及进入该计划缺乏商业目的。
四、货币化分期付款销售
这些交易涉及卖方不当使用第453章节下的分期付款销售规定,卖方在出售财产的当年通过所声称的贷款有效地获得了销售收益。在典型的交易中,卖方签订合同,将增值财产出售给买方以换取现金,然后声称将同一财产出售给中介,以换取分期付款。然后中介声称将资产出售给买方并收到现金购买价格。通过一系列相关步骤,卖方以声称的无追索权和无担保的形式收到相当于销售价减去各种交易费用的数额。
从事任何此类交易或考虑参与此类交易的纳税人应仔细审阅基本的法律要求,并在申请任何声称的税收优惠之前咨询独立、称职的顾问。纳税人如果已经在税表上申请了这四类交易之一的声称的税收优惠,应考虑采取纠正措施,例如重新提交修改后的税表、或寻求独立建议。在适当的情况下,国税局将对该清单所列交易的声称的税收优惠提出质疑,国税局可能会征收20%至40%的与准确性相关的罚款,或任何少缴税款的75%的民事欺诈罚款
转发+在看 最好的赞赏
来源:网络
免责声明:除原创类稿件,其他均由本小编整理,仅供参考,不作为税务法定依据,具体操作请咨询美国相关专业人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