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时现罕见细节的法院院长,被批“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
撰文 | 刘艺龙
1月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罗筱玲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政知君注意到,2022年6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罗筱玲立案侦查。
执法犯法,靠案吃案
罗筱玲,女,汉族,1966年12月出生,湖南浏阳人,大学学历,法律硕士。
公开资料显示,罗筱玲长期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任职,历任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19年1月,罗筱玲被任命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后“去代转正”。
2022年1月,在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罗筱玲再次当选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2年6月,据最高检消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罗筱玲立案侦查。
值得一说是,官宣罗筱玲被查的并不是纪委而是检察院。这一细节与以往通报官员被查有所不同,比较罕见。
根据法律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次双开通报指出,罗筱玲徇私枉法,把审判权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之便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诉讼中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多次在公开场合谈论廉洁
政知君注意到,罗筱玲在担任娄底市中院院长期间,经历了不少大要案。
2017年12月22日,新化县公安局民警陈建湘持枪致2人死亡后逃跑。当地调集2000余人搜捕,案件在48小时内破获。陈建湘自杀未果,被抓获归案。
2019年5月16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贴出布告,故意杀人犯陈建湘于当日在娄底市娄星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当时,签发布告的就是时任娄底中院院长罗筱玲。
罗筱玲还曾多次在公开报道中谈到履职尽责和廉洁方面的问题。
2021年7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总结大会。罗筱玲表示,要驰而不息严纪律,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刚性问责的“震慑”作用,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
2022年2月16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2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罗筱玲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深入推进“清廉法院”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娄底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从思想上、政治上坚决铲除腐败问题滋生土壤,一刻不放松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要切实严厉惩治司法腐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如今看来,罗筱玲说一套,做一套。
多人被指“靠案吃案”
政知君注意到,在法院系统中,被指“执法犯法,靠案吃案”的不止罗筱玲一人。
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也曾被指“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官方称,其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沈德咏生于1954年3月,他曾在江西、最高法、上海等地工作,曾担任过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
2018年,64岁的沈德咏卸任在最高法的职务,出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沈德咏曾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副院长。沈德咏还参与了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案件审判。
2022年3月,沈德咏被查,12月被公诉。
此外,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斯也被指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官方通报还指出,他生活作风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等。
公开资料显示,陈斯出生于1967年10月,曾先后担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8年10月后,陈斯出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2019年1月,他去“代”转正任院长。2022年8月,陈斯被查。
资料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最高检网站 娄底日报 新湖南客户端 娄底中院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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