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群之马”被清理门户!曾共事的省公安厅3名厅领导被点名
撰文 | 高语阳
1月18日,《黑龙江日报》头版发文《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结了过去一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
文中指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政法系统腐败治理,省公安原副厅长赵亚光,省司法厅原厅长赵金成等“害群之马”被清理门户。
此外,针对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赵亚光、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何健民在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一把手”期间擅权妄为、为政不廉、大肆敛财等问题,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向省公安厅党委制发了纪检监察建议。
政知君注意到,上述3个“害群之马”都是老同事,曾在省公安厅长期共事,均在处分通报中被指破坏任职单位的政治生态。
2022年立案厅局级干部76人
《黑龙江日报》发文中介绍,2022年,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机关带头办案,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立案86件,其中厅局级76人。
一年来,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清除阻碍龙江振兴发展的腐败“毒瘤”。
在深化政法系统腐败治理方面,3名“害群之马”被点名:
黑龙江省公安原副厅长赵亚光
黑龙江省司法厅原厅长赵金成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何健民
文中还提到,省司法厅原厅长赵金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被写入“每季一案”剖析材料。
政知君注意到,上述3人都于2021年下半年落马,且都长期在政法系统,尤其是公安系统任职。三人在处分通报中都被指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
1人退休6年落马 1人37岁官至副厅
3名“害群之马”在半年内先后落马:
2021年6月,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何健民落马;
2021年10月,黑龙江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赵亚光落马;
2021年11月,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金成落马。
其中,赵亚光1955年10月出生,2015年10月退休,落马时他已经退休6年。
3人曾长期在省公安厅共事,并同期担任省厅副厅长。
赵亚光曾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在这期间,何健民担任交警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两人共事8年半。
直到2010年6月,赵亚光升任省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何健民接班出任省厅交警总队“一把手”,同时跻身省厅党委委员。
赵亚光担任副厅长5年后,于2015年10月退休。次年10月,何健民升任省厅副厅长,直到2018年11月离开省公安厅出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黑龙江日报》发文中指出,赵亚光、何健民在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一把手”期间擅权妄为、为政不廉、大肆敛财。为此,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向省公安厅党委制发了《关于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净化公安交警系统政治生态的纪检监察建议》。
另外,何建民被查两周前,何健民原来的顶头上司,曾任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甘荣坤落马。
3人中最后落马的赵金成于2010年6月与赵亚光一同升任省厅副厅长。赵亚光5年后退休,赵金成则继续任职,后来又历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2022年11月16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文称,赵金成涉嫌受贿案由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政法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班子成员30余人到庭旁听庭审。
该文还提到,1963年2月出生的赵金成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37岁官至副厅级,后来又走上省司法厅“一把手”的重要岗位。然而,光鲜的履历背后,是其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腐化堕落的不堪人生。
均被指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
政知君注意到,卖官鬻爵、为官不廉、为政擅权,执法犯法等字眼是3人处分通报中的高频词,且3人都被指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
2022年9月,赵亚光被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处分通报中指出,赵亚光不仅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还在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他还违法使用虚假身份证。
通报中还措辞严厉地指出赵亚光卖官鬻爵,为官不廉,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将组织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政擅权,执法犯法;道德败坏,搞钱色交易,严重损害政法机关形象,破坏任职单位政治生态。
何建民被指违规办理机动车特殊号牌、警风警纪监督员证;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特殊车牌办理、经费装备拨付、项目承揽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
“执法犯法,为官不廉,滥权妄为,将选人用人公权力和公安系统公共资源当成自己谋取私利的‘筹码’,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严重破坏政法系统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
赵金成被指工作中擅权妄为,把组织赋予的干部选拔任用、司法执法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卖官鬻爵,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打击报复检举人;经济上贪婪无度,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生活上腐化堕落,严重破坏任职单位政治生态,严重损害政法机关形象。”
资料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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