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砍杀前女婿,法院改判死缓,死者母亲申请抗诉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一把无柄的菜刀,夺走了王龙32岁的生命。持刀在他办公室行凶的,是他的前岳父。
离婚后,王龙与前妻、前岳父因孩子的探望权等问题产生纠葛。2021年6月27日,王龙在其办公室内,被前岳父宗友全持菜刀砍倒,十天后经医治无效死亡。
2021年12月,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宗友全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母亲经济损失4.9万余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及死者家属均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此案重审期间,王龙的母亲何本俊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放弃民事赔偿并拒绝“刑事谅解”。
2023年1月29日,宿州中院重审后宣判,判处宗友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鉴于本案因探望权纠纷引发,王龙在起因上负有一定责任,而宗友全具有自首情节,愿意赔偿经济损失,对其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
死者家属对被告人“死缓”的判决结果难以接受。2月2日,何本俊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已到宿州市检察院,提交了刑事抗诉的申请书。
探望孩子引发纠纷,前岳父持菜刀杀害前女婿
王龙是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煤矿的一名技术员,与本案被告人宗友全的女儿宗静(化名)原系夫妻关系。2020年12月——婚后第六年,经埇桥区法院调解,王龙与宗静解除婚姻关系。
王、宗生育了两个女儿。二人离婚时长女5岁,次女2岁,按协定分别由宗静、王龙抚养,双方保证对方每月有四次的探望权。
裁判文书等材料显示,据宗静向警方反映,离婚后她多次去看望小女儿,都遭到王龙及其母亲何本俊的拒绝。对此,何本俊予以否认。2021年5月,宗静以王龙拒不履行调解书内容、拒绝其探视女儿为由,申请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强制执行,该院立案受理后进行过调解。
2021年6月27日上午,宗静带着大女儿,和父亲宗友全来王龙家探视小女儿——两家相距仅数百米。宗氏父女与王龙母亲何本俊发生争执,后来宗静将大女儿留在王龙家,将小女儿带回了自己家。没过多久,王龙及其母亲来到宗家,将小女儿抱走。宗氏父女则跟着一路追上去,双方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
何本俊称,当时宗友全打了她一拳,她则打了他脸部两巴掌;宗友全则称,王龙向他头部打了几拳,往他身上踢了几脚。后来,赶到现场的公安民警将双方带到派出所。
朱仙庄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当时经过调解,宗静与王龙口头达成一致,通过协商来确定以后如何探视孩子,并不再要求警方处理打架的事——后来的司法鉴定表明,宗友全的损伤程度未达到轻微伤标准。
当天,宗友全从派出所回到家。据他后来向警方供述,回家后他感觉头晕,想呕吐,“越想越觉得窝囊”。当天下午三时许,他从家中厨房拿了一把断柄的菜刀,骑电动车来到王龙上班的地方——朱仙庄煤矿综掘楼。
6月27日那天下午,王龙在综掘楼一楼的技术员办公室上班。同事陈二孩回忆,当天下午3点40分左右,他和一位同事在办公室写试卷,王龙躺在另一侧的值班床上看手机。王龙的前岳父(宗友全)走进屋来,说要和王龙谈点事,让他们先出去。于是,陈二孩和另一同事走出办公室,宗友全随即把门关上。
陈二孩称,没过多久,在走廊上吸烟的他听到办公室内王龙喊“救命,杀人了”。他和另一同事连忙推开办公室的门,看到宗友全手上拿着没有把柄的菜刀,正朝王龙的头部砍,王龙被砍倒。他和同事连声制止,宗友全称是家务事,让他们别管,然后一下把门关上。他连忙打电话报警,让另一同事拨打120求救。
陈二孩等人走出办公室后,宗友全和王龙之间发生了什么?
据宗友全后来供述,他当时和王龙没说上两句话,王龙就叫他“滚蛋”,还上来用拳头打他嘴部、肩部。打他之后,王龙用手机打宗静电话,说宗友全过来骚扰。“我听到这些,就没有控制住自己……”宗友全说,他当时把别在腰间的菜刀拿出来,趁王龙给宗静打电话之际,用菜刀从背后朝王龙脖子左侧砍了两刀,当场将其砍倒。后来他又朝王龙脸上打了一拳,然后拿着无柄菜刀逃离现场,后来打电话报警,主动投案。
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将王龙送往医院救治。十天后,伤情严重的王龙医治无效身亡。
经司法鉴定,王龙系全身多处刀砍伤致创伤失血性休克,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司法鉴定书显示,死者头面、颈项、四肢等部位有多处深浅、长短不一的伤口,符合遭锐器多次挥砍形成。其中,额部右侧及右耳后颞枕部缝合创,深达颅骨外板;颈项部左侧缝合创,深达颈椎。
法院一审判被告人死刑,案件发回重审后改判死缓
1964年出生的宗友全是朱仙庄煤矿的一名电工,与前女婿王龙算是一个单位的同事。
案发后,宗友全被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十天后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执行逮捕。
2021年11月,宿州市检察院对宗友全提起公诉。检方指控:2021年6月27日下午,宗友全从家中携带一把菜刀,来到王龙工作的朱仙庄煤矿办公室内,持菜刀朝王龙的劲部、头面部等处挥砍数刀,将王龙砍倒后逃离现场,此后主动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宗友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作为死者家属的何本俊,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庭审中,辩护人提出,本案因家庭矛盾引发,双方均有过错。审理此案的宿州中院认为,事发当天上午,双方因探视孩子引发的争执已由派出所调解处理结束。当天下午宗友全持刀进入王龙办公室,连续砍击要害部位致王龙抢救无效死亡,“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当日下午被害人王龙具有过错。”
宿州中院认为,宗友全作案手段残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虽具有自首情节,也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2021年12月20日,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宗友全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作案工具菜刀一把;判宗友全赔偿何本俊经济损失4.9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宗友全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本俊,均提出上诉。2022年6月14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宿州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11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期间,何本俊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获法庭准许。
“我放弃一切赔偿,就是要求判他死刑、立即执行。”何本俊说。
宿州中院重审后查明:王龙、宗静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后,因王龙拒绝、阻止宗静探视小女儿,宗静于2021年5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埇桥区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调解,王龙同意宗静探视小女儿,但未实际履行。
法院查明,2021年6月27日上午,宗友全父女与王龙及其母亲因探视孩子发生吵骂、厮打,王龙对宗友全有辱骂、殴打行为,后由派出所调解处理。当日下午15时许,宗友全因长期积怨及上午王龙对其打骂而气恼,携带一把菜刀来到王龙办公室,因与王龙言话不和,持菜刀朝王龙颈部、头面部等处连续砍击多次,将王龙砍倒后逃离现场,此后主动联系公安机关投案。
王龙死亡前住院治疗10天,宗友全亲属支付医疗费2万元,其余的41万余元医疗费已由王龙单位支付。案件审理期间,宗友全亲属自愿将赔偿款50万元交至法院。
宿州中院重审后认为,宗友全故意杀人,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本案因探望权纠纷引发,王龙在起因上负有一定责任,而宗友全具有自首情节,愿意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对其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
2023年1月29日,宿州中院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宗友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作案工具菜刀一把。
2月2日,王龙的母亲何本俊向宿州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抗诉申请书。何本俊的丈夫18年前患病去世,如今她又不得不承受失子之痛。她认为,被告人向他儿子挥砍多刀,十分残忍。
王龙的4岁小女儿现在仍跟随何本俊生活。何本俊说,孙女经常闹着“要爸爸”,“我只能哄她,说你爸爸到外面挣钱去了,挣钱回来就带你去坐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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