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临时交通管制、全面禁止!黑龙江多地发布最新消息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元宵节交通安全提示
兰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孔明灯又称许愿灯、天灯,是指以固体燃料或其他可燃物为燃料,用易燃物品制作,利用冷热气流对流形成动力使其上升的物品。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通过点燃固体等燃料放飞,滞空时间长,控制困难,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严重威胁航空飞行、山地森林、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仓库、易燃易爆物企业、居民区及各类建筑物的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县范围内生产、销售“孔明灯”。
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县范围内燃放“孔明灯”。
四、凡违反规定生产、销售“孔明灯”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对在广场、公园内销售“孔明灯”的流动摊点,坚决予以清理。
五、凡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将坚决予以制止;造成火灾事故的,消防救援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凡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妨碍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对非法生产、销售和违规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要积极予以劝阻和举报。同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止燃放“孔明灯”的管理工作,主动劝阻燃放“孔明灯”行为。
八、各乡镇、各街道、各部门要大力开展禁放“孔明灯”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积极维护公共安全。
特此通告。
兰西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4日
林口县:拒绝燃放孔明灯 从我做起
元宵佳节将至,燃放孔明灯是节日祈福的传统习俗,但美好愿望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火灾隐患。
据了解,“孔明灯”又叫天灯、心愿灯,其明火外焰温度高达300摄氏度,最大升空高度可达3000至4000米。“孔明灯”属于高空明火飞行物,燃放后无法控制,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并对航空器、输变电、油气站、高层建筑以及网络、通信等重要设备设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直接危害公共安全。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争当禁燃禁放孔明灯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用实际行动为共筑美好家园、共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青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公告
元宵节将至,这份安全小贴士请收好!
1、进入电影院、商场、宾馆饭店、餐馆,要留意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器材位置。
2、公众聚集场所业主要加强每日防火巡查,营业期间要保持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营业结束时要巡查清理余火。
3、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包括电子冷烟花。
4、不在室内、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其充电。
5、不在冷库保温板材上安装电气设备,穿越保温板材的电气线路要作穿管隔热处理。
6、仓库货物堆放要保持“五距”,配电箱内及下面严禁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要单独存放。
7、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保持消防值班人员在岗在位。
8、对新入职或转岗的员工、临时工,要开展岗前消防培训,让其掌握单位(岗位)火灾危险性、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火灾报警知识、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技能。对电工、焊工等岗位一定要聘用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1、严禁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
2、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其充电。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
5、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用电暖器或明火取暖、动火作业、神龛长明火要远离可燃物。
6、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7、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1、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在指定地点燃放,严禁在加油站、危险品仓库、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燃放后,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
2、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要向公安机关申办有关手续。要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活动期间,举办方要组织加强防火巡逻。
3、严禁在禁放区内燃放,严禁向下水道内扔放烟花爆竹。
4、集中燃放要落实安全监护措施,严禁向楼宇、人群及有可燃物的地方喷射焰火,燃放区附近居民及单位要关闭门窗。
7、对新入职或转岗的员工、临时工,要开展岗前消防培训,让其掌握单位(岗位)火灾危险性、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火灾报警知识、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技能。对电工、焊工等岗位一定要聘用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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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城公安、微兰西、林口县融媒体中心、青冈发布、人民日报客户端、雪都尚志、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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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李 超
主 编:王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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