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乙管”后如何备药?黑龙江省卫健委发布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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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以来,为了应对病毒感染,很多家庭准备了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治疗药品,如解热镇痛药、止咳祛痰药和中药抗病毒药品等。一些家庭准备的药品品种和数量还比较多。如何正确存放和使用这些药品?黑龙江省卫健委近日提醒大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保存好药品的外包装及说明书。药品外包装和说明书上含有许多重要信息,如:药品的成分、用法用量、贮藏条件和有效期等,是正确使用和保存药品的依据,要和药品放在一起妥善保存。
2、要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药品应保存在温度、湿度适宜的地方。大多数药品都需要在室温下、干燥通风的地方保存,避免阳光直射。有些特殊的药品,如胰岛素、益生菌制剂等需要在冰箱中2℃至8℃保存。
3、检查家中备药的有效期。将接近失效期的药品做好标识,及时发现过期药品。过期的药品不仅影响疗效,还有可能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过期的药品不能使用。
4、使用药品时,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按照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处方药要遵医嘱,非处方药要在医师和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切不可随意增减药品的使用量或使用次数。不要重复使用有效成分相同的药品。
5、切忌盲目购买药品,并大量囤积药品。这样既浪费了药品资源,也给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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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夜航记者:庄 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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