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春联、收书桌,靠城管能创出文明城市吗?社会2023-02-14 14:02作者丨燕梳楼这几天,多地都传出城管撕春联的舆情。比如甘肃武威凉州区的城管,就走上街头对着商户的春联开撕。说沿街商铺的春联可能会影响市容市貌,倒也有情可原。但有的地方还沿道路两侧挨家挨户撕春联,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有一说一,文明创建初衷当然是好的,当有些地方确实弄的草木皆兵。一副春联能碍着什么文明?在高楼大厦面前的古建古墙,算不算时代的糟粕?春联作为中国沿袭数千年的传统文化标志符号之一,承载着对于生活的无限憧憬和期盼,祈求的是国泰民安、生活富足,这不仅是一种风俗习惯,更是一种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而当寄托着老百姓无限美好的春联被一张张撕下,撕下就不仅仅是民间风俗,更是对于公民私权的侵犯,和刚刚过完年的好心情。当然,过了正月十五春节也就算过去了。虽然影响心情,倒也事出有因。但海南三亚这个城管就有点过份了,看到一个小男孩在店铺门口写作业,竟然直接把人家桌子给没收了。一段视频显示,一家超市门口,小男孩在店门口的桌子上正在写作业,突然过来四五个身穿制服的城管人员,把男孩的桌子折叠起来收到了停在路边的执法车上。孩子母亲王女士认为,孩子的小课桌摆在店铺滴水线之内,并没有超出店外占道经营,何况孩子写作业也不是经营活动,直接整治没收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网友对此也表示不解,如果路边写作业也算占道经营,那路边乘凉、晒太阳是不是也要成为整治对象?即使存在占道现象,因为只是孩子写作业,并不是占道经营,提醒一下不就完了吗,直接没收是怎么回事?家长应该如何和孩子解释这种行为,是不能在外写作业,还是不能用桌子写作业,还是写作业犯法了?如果我们的城市连孩子的一张书桌都容不下,那文明的价值又体现在什么地方?如果我们的家园连一副春联都容不下,那我们文明的意义又体现在哪里?对于这几起涉及城管的舆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为了城市创文创卫,城管们甚至也委屈,他们也不想这么做,但考核压力实在太大了。问题是,用一种非文明的方式去追求文明的效果,这显然有悖逻辑,也不真实。文明之于文明的表达,应该是内外于心外化于形的一种自觉,而不是一种形式迎合另一种形式。此前我在写某地城管拎摔卖菜老人时曾说过,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首先就应该体现在对于弱者的态度。现在我想改一下: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首先取决于这个城市的执法态度。换句话说,执法文明应是城市文明的首要之义,如果连执法文明都做不到,又如何要求群众处处文明?所以郑重建议,对于执法不文明的城市,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直接取消其创建资格。我觉得去年唐山事件,文明办就直接取消了其文明城市资格,做的非常好。最后再说说涉毒艺人能不能复出的事。事情缘于歌手含笑在《狂飙》中出演毒贩钟阿四,被网友认出并质疑后,《狂飙》剧组迅速作出切割,删除了相关镜头。很多人对含笑可能不太熟悉,但应该熟悉他的那首歌,“烟花烟花满天飞,你为谁妩媚,不过是醉眼看花,花也醉”。这首歌曾在90年代风靡一时。2009年,也就是14年前,自称为寻找灵感而吸毒的含笑被抓,当时很多媒体都作出报道。经过3年戒毒后,含笑悔过自新,自此再也没有碰过毒品,并成为北京戒毒大使。但含笑除了会唱歌演戏,并没有其它谋生技能。在投下十余份简历之后,成为《狂飙》剧中的一个小配角,据说所拍的戏份不足一天,台词也没几句。如果不是《狂飙》太火,估计也没人会关注到他。那么问题来了,这样曾经涉毒但悔过自新的艺人,是永久封杀,还是给他一碗饭吃?是的棍子打死,还是给他一个改过复出的机会?对此舆论争议很大,我也有颇多摇摆,似乎支持有支持的道理,反对有反对的原因。虽然《狂飙》手起刀落,直接作出了切割,但公众的讨论并没有停止。反对者认为,你们在宽容一个吸毒艺人的同时,希望能想想那些为此倒下的缉毒警。吸毒人员购买毒品的每一分钱,都可能是打在缉毒警察身上的子弹。对此,他们还给出了相关依据。据广电总局2014年一份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支持者则认为,对于一个从戒毒所走出10年,并且担任北京戒毒大使的艺人来说,应该给予其改过从新、从事老本行的机会,他只是演个配角混口饭吃而已。而且,支持者也找到了法律依据。据《禁毒法》相关表述,“不允许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方面进行歧视,对戒毒人员就业原则上不设立限制性条件。”而《监狱法》第38条也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也就是说,对刑释人员都不允许有就业歧视,何况戒毒人员呢?当然,《禁毒法》也规定了22种职业严禁涉毒史人员涉足,甚至包括端盘子。但我认为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涉毒人员借工作之便售毒传毒,这其中并无严禁从事演艺行业的规定。毒品的危害性巨大,为了禁毒我们每年都牺牲很多辑毒警察,所以对于毒品零容忍的态度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问题是对于已经成功戒毒的人员我们应该持何种态度。虽然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对于像含笑这样积极悔改且已经戒除10余年的艺人来说,究竟是永久封杀,还是作为一种成功戒毒的正能量来对待?我们的社会,应该是什么样的姿态来对待这些曾经的涉毒人员?我想这既有法治的考量,更取决于社会的容忍度。对此,大家什么意见?来做个小调查吧。- End - 位卑未敢忘忧国!@关注和转发,就是最大的支持@为防失联,请添加作者微信:ydx20212022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