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血案:白日杀人,谁是帮凶
2月14西方情人节,不少情侣出门约会,餐厅、商场客流量暴涨。
但就在这么一个浪漫的日子,广西南宁市万达茂商厦却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惊天血案。
青天白日,一男子手持大号水果刀,在商场内电梯口,对一女子疯狂捅刺。
女子早已倒地不动,血流不止,男子却状如疯魔,不肯停手,中途甚至还拽着女子的帽子将她翻了个身,继续捅刺。
行人吓得四散逃开,一旁店铺里的监控清晰拍下了这恐怖一幕。
有目击者在网上描述了自己看到的情况。
男子连续捅刺了几十刀才起身,没想到没走多远又折返回来,再次对着躺在地上的女子补了好几刀,才意犹未尽地逃跑。
随后,120和大批警察赶到现场。
案件经过太过残忍血腥,事发当天,当地警方即发了通报:
受害女性已无生命体征,行凶男子逃跑过程中投江。
通报出得很迅速,但其中措辞却让人不解——
“一男子刺伤一名女子后逃离现场”???
刺伤???
通报里还有一句话:受害人傅某经现场医护救治,已无生命体征。
注意“现场”二字,也就是说,受害者是当场死亡的。这也与案发时的各种细节相吻合。
第一,在商场随身携带水果刀,可见凶手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有预谋。
第二,选择在电梯上下手,是因为电梯狭窄,受害者没有逃跑空间。
第三,在电梯反复猛扎,准备逃跑时又折返补刀,说明凶手就是奔着人命去的,生怕自己一个“疏忽”导致人没死透。
从这三点来看,行凶者绝对是恶意杀人没跑。但除了当地警方发布的通报之外,几个官媒报道的措辞也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比如环球时报:“南宁一商场男子持刀伤害一女子”。
我能理解当地想要尽量降低负面影响的心情,但这样避重就轻的描述,对于死者是不是不够尊重和公正?
新闻报道和案件通报都是最严谨的文字工作,容不得半点虚伪粉饰。
这不是“伤害”,是“杀害”。
可以想到的是,每一起杀人事件背后,都有一个痛不欲生的家庭。
可以看到的是,每一起杀人事件背后,都有一群迫不及待求视频和造谣的人。
惨案发生不久,互联网上就充斥着各种猜测。
官方尚未通报男子犯罪原因,“知情者”们全都蹦了出来。
句式是统一的,“可能、听说、我有一个朋友”......
剧情也没什么新奇的想象力,不是“女人给男人戴了绿帽”,就是因为“天价彩礼”。
说得有声有色,不仅对受害女子满满恶意,还把矛盾上升到中国男人和中国女人的高度。
竟然还有人因为凶手没有伤害路人且自我了断,而称赞他是真男人。
很难想象究竟是什么颜色的心,才能兴致勃勃地用别人的惨痛人生,满足自己的猎奇欲望。
也很难想象是怎样阴暗的人性,才能面对同类的鲜血无动于衷,用污蔑、攻击死者的方式获得变态的快感。
每一次。每一次都是这样。
河南商丘女孩儿聚餐喝酒,半夜回家被人尾随杀害,他们说:为什么她要喝酒?为什么她在外面待到半夜?为什么穿裙子?
所以,她不是好女孩,她活该。
2021年7月,一名女子在路上遭遇前男友暴力拖拽,试图将她塞进车带走,女子大声哭喊呼救,方才在众人帮助下逃脱。
视频传出,女子又遭到二次伤害:
“男人为什么会无缘无故打女的,懂得都懂!”
“女的肯定是干了什么事,伤了男人的心。”
所以,她不是好女孩,她也活该。
对这些罔顾真相不讲道理一味共情施暴者的混账逻辑,或许只能用魔法打败魔法。
男人持刀捅死女人:肯定是女的出轨,男的被逼急了才杀的人,他得多绝望才能干出这种事儿啊?
那反过来,按照这个逻辑,又凭什么指责出轨的女方呢,出轨就不可能是因为男方家暴么,她得多伤心才能作出这种决定啊?
反正都是臆测么,反正都不需要事实么,反正是狗掀门帘子全凭一张嘴,谁还学不会呢?
一个不需要真相的世界,最大的特点是无序和混乱;
一个会共情罪犯的社会,一定会变得动荡和不安。
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现身边犯罪率上升,每个人都焦虑狂躁,私刑代替法治成为常态.....
请记得,每一个曾经共情过凶手的人,都难辞其咎。
黑格尔说过一句话:杀人者作为具有自由意志的责任主体,早已通过自己的犯罪行为而同意将自己处以死刑。
对女性受害者进行无根据的荡妇羞辱,放大受害者的错误,就是在为犯罪者找理由。
帮犯罪者找理由,找借口,就是企图减轻弱化其罪责。
这不叫善良,叫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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