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次举手求救后男孩意外身亡,案件细节曝光:为什么这一次我们如此愤怒?
寒假结束,很多孩子迎来新学期。
再平常不过的2月9日,一位妈妈的帖子,却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
而看过帖子的网友,无论是不是父母,无不悲愤交加。
这个故事,说来话长。
时针拨回到2年前。
2020年11月5日10点21分。
福州市鼓楼区某小学。
身穿蓝色衣服的男孩小郭,坐在教室第二排。监控视频画面显示,当时班主任老师正在上课。
突然,小郭觉得不舒服。几分钟过去,这样难受的感觉越来越强。一向胆小的他,实在忍不住,轻轻地举起了手。
不知是因为太害怕被老师拒绝,还是因为身体太难受。他的手举得并不高,每次举手都跟脑袋齐平。
之后的10分钟里,小郭一共举了7次手。
第4次举手,长达34秒。
第5次举手,班主任老师终于注意到小郭。但她只是不耐烦地看了一下,随后喊小郭忍一忍,等到下课再处理。
这时,小郭已经非常痛苦。他趴在桌子上,整个人非常焦躁。
20分钟后,也就是10点53分,整节课终于结束。
下课后,小郭边走边嚎啕大哭,他小小的身影,在人群里显得十分无助。
班主任老师似乎把小郭忘得一干二净,她没有再去关心小郭的身体状况,而是要求大家排队下楼。
哭泣难受的小郭从她身边经过,班主任老师什么也没有做,而是转身走向洗手池。
10点56分。
孩子们排队放学,班主任老师才搀扶着小郭走下楼梯。这时,小郭走路开始漂浮,踉踉跄跄。他想要借助栏杆下楼,却被老师拉到一旁。
10点57分。
小郭在二楼拐角处重重地摔倒,摔到后当场昏迷。
监控视频到这里,戛然而止。
之后发生了什么,没人知道。
大家唯一知晓的是:
11点02分,小郭的父亲在另一位老师带领下来到事发地,拨打120,把孩子送往医院。
可惜,还是晚了一步。小郭被送进医院后不久,就被医生通知抢救无效离世。
医生给出的诊断是:“因为摔倒后昏迷,没有意识没有呼吸,大脑缺氧脑细胞受损不可逆。”
抛开冰冷的字眼,年幼生命的戛然而止,实在令人惋惜。
为人父母,更是深切感同身受:
“我的孩子上学前还好好的,怎么上了个学,命就没了?”
“孩子不是没有求救,他生生举了7次手!”
“……”
网友更是义愤填膺:
“老实说,孩子没有在上课时乱吼乱叫,而时一次又一次的连续7次举手,说明孩子是遵守纪律的,问题是老师怎么就眼‘瞎’了呢?说明老师没有重视这7次举手!”
是啊,孩子只有8岁,在他的认知里,有事要举手报告老师;
然而,在他连续发出7次求救信号后,等来的是老师的漠视和置之不理。
我不知道,在那漫长的20多分钟里,他是如何熬过去的;
我只看到,孩子生命的最后20分钟,他的周围冰冷一片。
孩子离开后,小郭的爷爷得知噩耗,不久含恨离世。此去经年,整个家庭被悲痛的阴云笼罩。
对于“孩子患有基础病”的说法,孩子妈妈回应:
“我的孩子身体一直非常健康,没有检查出过任何所谓的基础病。孩子到了医院后第一时间做了CT,(医生)说就是颅内出血。”
几天前,法院公布一审判决结果,小郭的家人不服,继续上诉。
目前,案件的审理还在继续,只愿早日真相大白,告慰逝者。
然而,这起案件留给我们的思考,远未停止。
近些年,学生在学校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但出乎意料的,大部分案件背后,都有一个共性:
本应担负其责的老师,本应主动作为的学校,却莫名其妙地“隐身”。
博主“二胎乔爸在芬兰”分享过自己的经历。
几年前,乔爸带着6岁的儿子巴乔来到泰国,在当地的一所有名的乡村竹子学校就读。
乔爸本以为从小细心呵护,外加认真教育,巴乔不会遇到糟心的事情。
结果,某天晚上,巴乔哭着向乔爸“申请”:
“爸爸,以后放学,你可不可以来接我?”
因为学校离家很远,巴乔每天早上都是坐校车上下学。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儿,巴乔却突然提出“非分”要求。
一向谨慎而敏感的乔爸察觉异样,并主动询问巴乔。这一问,便问出了大事。
原来,巴乔乘坐的校车上,有一个年龄稍微大点的韩国男孩。这个男孩平日习惯性“称霸”校巴。校车上的孩子基本上被他欺凌过一遍。
得到真相后,乔爸第一时间找到男孩家长面谈。结果对方冷漠的态度,让乔爸十分寒心。
无奈之下,乔爸找到学校校长,还有巴乔的班主任。但结果,同样令乔爸“意外”。
校方称:“孩子是在校外接受的欺凌,跟学校无关。”
如此傲慢冷漠的态度,不得不让人怀疑,校方也许知道男孩存在霸凌行为,但依然选择不作为。
后来,乔爸果断选择给巴乔转校。
巴乔是幸运的,因为一切“还来得及”;而有的孩子,就没那么走运。
2018年12月24日,寒冬凛冽。来自福建的谭妈妈,提前买好木炭,在晚带着患有自闭症的7岁儿子和怀孕三个月的胎儿离开人世。
悲剧的起因,是她没想到,在充满希望地准备融入“普通人群”的尝试中,这个家庭被“普通人”的排斥与冷漠一举摧毁。
班里其他家长对儿子的冷嘲热讽;而作为儿子的老师和学校,却默许行为的合理性,并劝她带儿子休学。
悲愤交加,彻底压垮一个坚韧的母亲。
整个事件中,最让人唏嘘的,便是学校的态度。
一个最应该有担当的教育机构,却选择息事宁人,遵从民意,任凭事态走向无法挽回的余地。
只是想想,便觉脊背发凉。
韩愈《师说》中,对老师的定位,一直是:传道、授业、解惑。
然而,随着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老师的职业素养,以及学校的职能担当,频频被推上风口浪尖。
还记得宁波华茂外国语学校事件吗?
去年1月20日,有家长在学校外面拉横幅,指控该校某体育老师涉嫌诱奸自己13岁的女儿。
妈妈哭着说,每周老师都在办公室等女儿,以糖果,红包诱惑发生性关系。
家长多次去学校讨要说法时都被校方置之不理,而女孩也因此精神失常,深陷抑郁,备受煎熬。
为了让女儿恢复,家长打算给孩子转学。但因为孩子心理创伤严重,很多学校不收。
女儿经常半夜出走要跳楼,父母只能辞职轮流在家看护。
曾经为了能让女儿上这所贵族学校,家长倾其所有。
还有山东煤炭卫生学校事件。
事件的起因,是16岁男学生周某龙遭到了校学生会的体罚。
周某龙是班级里的纪律委员,在用手机给班主任报告工作时,被前来“检查工作”的校学生会主席没收了手机。
学生会主席“官腔”十足:不仅要扣周某龙的学分,还要扣“双份”的,甚至还说让周同学“滚”回家,不能再继续在这所学校中上学了,还强迫他去操场上跑圈。
周同学想让班主任出面解决一下此事,解释一下情况。但是电话打通之后,班主任的一句话,却让周某龙坠入冰窟:
“我管不了学生会主席。”
周某龙非常委屈,他无奈地到操场上跑圈,跑了整整45分钟。说短不长的时间里,周某龙的神经高度紧绷,难以接受,等到跑完,他从学校4楼跳了下去。
被发现时,周某龙的胳膊和腿,都已经失去了知觉,身体多处受损。
类似案件,不胜枚举。
因为不是当事方,是非曲直,不做评判。
但是,老师和学校,这个在孩子成长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存在,其实都忽略了一个“细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学校不仅要承担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同时也要履行未成年人监护的义务。在涉及校园学生人身伤害案件时,应做到事先提前预防、事中及时处置、事后跟进管理等。
关键问题:
如果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伤害,学校要怎么做?可以考虑这3个方面:
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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