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秋:《老友记》里的职场爽文“大女主”
*本文为「三联生活周刊」原创内容
跟《老友记》学职场叙述。
瑞秋是堂堂NYU的毕业生,虽然并不是靠真才实学被录取,但无所谓,反正也从没打算凭真才实学找工作。按照她本来的计划,混到毕业,然后像她妈妈一样,趁年轻,找一个医生(最不济就是一个牙医),结婚,过娇妻生活。1990年代的美国,很多中产阶级家庭的女孩子,走这样一条路,不足为奇。
不过坏就坏在,瑞秋在结婚当天,遇到她的“觉醒时刻”,她穿着婚纱,出逃,不知去往哪里,想起青春期最好的朋友莫妮卡住在城里,就跑来找她了。莫妮卡收留了她,鼓励她剪掉父亲名下的信用卡,从此开始独立生活。
独立生活第一步,就是搞一个“叫作工作的东西”。
第一份工作是就近,在central perk当服务生。不像今天咖啡馆的咖啡师,有明显的进阶空间,咖啡店服务生,是没有未来的。大约干了两年,瑞秋又偶发焦虑,主要是因为服务生这个工作,她干得实在不称职,店长问她,还记得你刚入职时的培训吗——老板让你再回炉再造。瑞秋一怒之下,辞掉服务生工作,背水一战,开始海投简历。
那时候的瑞秋,真是糟糕啊,慌乱,无头苍蝇,一无所长,简历上还有一个明显的拼写错误。不过有时候你真不知道工作机会将从哪里来,乔伊他爸在一个时尚公司做水管项目,听说那边在招聘,把这个消息传播给了瑞秋。
一面试,成了,谁让她讨人喜欢呢。职场小白瑞秋,成了一名personal buyer,但老板派给她的工作都很杂碎,倒点咖啡,整理点衣架什么的,谁又不是从无意义的鸡零狗碎干起来的呢。不过很快,瑞秋又获得了一份新工作,这回算是正经进入时尚行业了,她成为Bloombingdale百货大楼的“assistant buyer”,助理买手,在采购部门工作。
碰到喜欢的行业,瑞秋是很勤奋的,她去听讲座,记笔记,经常(快乐地)加班。为此,罗斯还经常抱怨。
整部《老友记》里,罗斯给我们的呈现出来的是慷慨、善良与温暖。比如送菲比一辆自行车,让她一圆童年的缺憾,比如,前妻卡罗尔要跟女友苏珊办婚礼,临到婚礼当天,卡罗尔的父母大概是无法接受自己的女儿是同性恋,罗斯就承担起父亲的角色,在婚礼上把卡罗尔“give away”。只是在这几集里,编剧给他安排了一些有点讨厌的男性特质,比如抱怨没时间在一起,嫉妒她跟男同事的关系。
换个视角来看,相当于是瑞秋初入职场,男朋友就在拖她后腿。去听讲座,吵着要一起去,结果鼾声震天,加班回来晚,男朋友就说,我觉得你离我越来越遥远。送花,送毛绒玩具,甚至送了一队合唱团去办公室宣示主权,这一系列操作,对职场女性来说,算是相当令人困扰。
瑞秋说得挺好,她说,或许我有自己的生活是好事,我很爱你,但我的工作,是我的,我独立自主,我投入精力,有时很可怕,但我很喜欢,因为那是属于我的。
罗斯其实是不认可的。他是希望女朋友跟他的圈子百分百重合,这样熟悉而安全的恋爱才是他的理想生活。后来二人分手,表面上看是因为罗斯出轨,跟复印店小妹睡了,追溯起来,还是因为罗斯无法接受原本没什么抱负的漂亮女友,突然投入到陌生且丰富多彩的生活里去,从此进入一个优秀且充满诱惑的广阔世界。但是,如果瑞秋高调地逃了一场婚,最后只是在咖啡店里当服务员,之后跟罗斯结婚生子——即便是真爱,但为此没有去探索自己的兴趣,追求更多生命体验,那确实,几乎是对最初觉醒的背叛。
所以,瑞秋越感到罗斯的拉扯,就越觉得这段关系有问题。我记得有一场戏,是罗斯很偶然地谈起他对二人未来的畅想,生两个孩子,搬到郊区(几乎就是莫妮卡和钱德勒最后的一系列选择),在瑞秋听来,这些对未来的规划,都是束缚。这些恐惧并不跟女性主义直接相关,却还是能看到瑞秋对生活自由选择权的重视,毕竟她差一点就在非常年轻的时候陷入婚姻的陷阱里。
当她察觉到男朋友一次一次地为她投入工作制造阻碍时,就提出了著名的“take a break”。作为一名职场女性,瑞秋遇到这个烂俗的“工作与家庭平衡”选择题,似乎是早了一些。当然,几乎还没怎么开始摸到职场法门的瑞秋,坚定地选择了工作。
之后,瑞秋进入Ralph Lauren工作,一直到第10季都没换过公司,而且明显一直在晋升,有了自己的办公室,还拥有私人秘书。有意思的是,她居然还跟小自己很多岁,且拥有模特身材的秘书搞过办公室恋情,算是拓展了她的恋爱边界。从前她都只是对那些“精英”感兴趣。到这个时候,瑞秋就已经是高管级别了。不过之后的发展就点离谱,Gucci想挖瑞秋,约她在一个餐厅里见面(面试),结果被老板撞见,惨遭开除。
此时,最初给瑞秋介绍工作的男人,又一次出现,又介绍了一个Louis Vuitton的工作,唯一的缺点是,工作地点在巴黎。而罗斯,为了留住瑞秋,就厚着脸皮跑去找她老板,说服他再把瑞秋雇回去,并许诺她更高的薪水。而Louis Vuitton一听,那不能输啊,又把薪水提高了一截。几乎是只有喜剧才会出现的剧情。
这个时候,瑞秋又面临选择,是为了罗斯留在纽约,还是为了工作跑去巴黎。
一旦察觉到编剧给瑞秋安排典型职场的意图,我就发现,整个十年里,他们六个人当中,只有瑞秋遇到过职场打工人才会面临的问题。
比如,无法融入新团队怎么办?为了跟她们打成一片,瑞秋不惜扮演烟民。
比如,领导对你的朋友有好感该怎么办?有段时间,瑞秋的女上司跟钱德勒约会,但吃过一次饭后,钱德勒就没再打给她,为了讨女上司开心,瑞秋不惜牺牲好朋友的色相(笑)。
直属领导对你有误会怎么办?刚进Ralph Lauren不久,女上司听到传言,以为瑞秋跟Ralph有一腿,以为这个年轻貌美的女下属,心怀不轨,意欲取代自己的位置。上司都这样说了,工作很难保得住了,为了讨女上司一个安心,瑞秋不惜承认自己确实跟老板有一腿,并且还被老板甩了,意外地获得了上司的共情。
休完产假返回岗位发现鸠占鹊巢怎么办?骑驴找马时被老板撞破怎么办?虽然是喜剧,瑞秋遭遇过的职场困境仍然足够现实主义。看得出来,在工作上,瑞秋是相当努力的,日常生活里,瑞秋并不是争强好胜的人,但涉及到工作, 瑞秋可谓职场楷模,经常翻看时尚杂志,越到后面,她的穿着也越像个时尚从业者,越发干练,不再是那个连垃圾都不会倒的小公主。
职场塑造人,从娇滴滴的大小姐,变成干练的时尚行业高管,编剧为瑞秋设计的事业线,很大程度上也辅助了她的人物弧光。从这一方面来说,六个人里面,编剧在瑞秋的事业上着墨最多,搞事业第一名。(排名第二的应该是钱德勒?到后期甚至给他安排了职场大扭转,人到中年,从零开始。)
故事最后,瑞秋在纽约与巴黎之间反反复复,如果不出现被开除这场意外,她大概率不需要做这样的选择题的。但生活就是这样,没有人能永远一起,新的生命体验徐徐展开,新的机会摆在了瑞秋面前。但瑞秋最后不跟罗斯在一起,观众不答应,所以最后的最后,还是从飞往巴黎的飞机上下来了(心疼这趟被反复折腾的机组人员一秒钟)。这一回,她终于算是在工作和罗斯之间选择了后者。
这一切固然令人感动,不过,这样的选择题如果摆在你面前,纽约 vs 巴黎,Ralph Lauren vs Louis Vuitton,你说,你真的舍得放弃巴黎那个崭新的工作、簇新的人生体验吗?
排版:周蕾/审核: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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