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黄谣事件,开除学籍就够了吗?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冰川思享号(ID:icereview),作者:侯虹斌,原文标题:《苏大黄谣事件,怎能开除学籍了事》,头图来自:《黑暗荣耀》
苏州大学男生赵某峰造黄谣一事,以苏州大学开除其学籍、当事女生决定不再上诉暂告一段落了。
但这位男生为什么要如此丧心病狂地“造黄谣”,损人不利己,出于什么心理,还是一个谜。
问题还在于,这种莫名其妙地对女性以“造黄谣”取乐的男性并不是孤例,近年闹得轰轰烈烈的已有好几桩了。当下正在热映的电影《保你平安》,讲的就是被“造黄谣”之后,平反是多么难的故事。
不了解这种“造黄谣”背后的心理机制和社会环境,很难减少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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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大学“造黄谣”的事,要追溯到2022年5月12日了。
女性受害人张女士第一次发现自己被造黄谣,就向所在地济南历城区洪家楼派出所报警,警方介入调查。
历时6个月,受害女生终于找到发布谣言的人,就是苏州大学2019级商学院学生赵某峰,她的高中同学。
赵某峰把她的照片恶意PS成虚假淫秽图片视频之后,发布在某色情网站上,并附文带有大量的羞辱性词汇,声称自己与之发生过关系,还泄露受害女生的个人信息。
接着,赵某峰P了越来越多女同学与女性朋友的色情图片,发到黄色网站上。论坛里经常有数百上千条评论,网友也将自己的女性朋友的照片发出来,要求大家P成色情图片。
受害女生找到肇事者赵某峰,质问他。没想到赵某峰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心理变态”,但毫无愧疚悔改之意,并要求受害者不要曝光此事。
赵某峰曾是班长,参选过省最美中学生;还考上了211大学,现在大四考研进了复试。这个反差,让受害女生非常意外。
证据确凿,赵某峰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拘留十天,定于2023年暑假执行。随后苏州大学开除其学籍。一夜之间,赵某峰回到高中学历,前途全无了。
但是,赵某峰得到的惩罚还远远不够。造谣诽谤与传播淫秽物品两个都是刑事罪名,赵某峰的所作所为非常恶劣,不应该止于被开除,如果罪名成立,还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受害女生碍于维权艰难等各种原因,放弃了上诉。但是,公权力依然可以转为公诉,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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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造黄谣”的案件并不少。
2021年7月,西北大学一男生盗用十余名女性照片,包括自己的女同学、辅导员等,多次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并配上淫秽图片和污言秽语对这些女性进行诽谤,时间长达半年多。
更离谱的是,他曾花2000元雇佣一位“黑客”,盗取女生账号发布黄色广告。当时,西北大学相关工作人员协助学生报警,当地警方已立案。可惜后续新闻没有报道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同样是2021年,一篇《当“我们”作为“母狗”出现在朋友圈》也引起了很大反响。中山大学学生赵某晨,把17位女生P上裸照或各种淫秽图片,假装她们自称是“小母狗”,召集“淫乱派对”,这些谣言和污言秽语在网络世界上传得沸沸扬扬,当事女生和学校的名誉受到极大损害。
经过受害的17位同学的联合调查,找出了赵某晨。赵某晨被珠海警方处于行政拘留三日处罚,中山大学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当事女生被确诊重度抑郁症(图/“杂思回收站”公众号)
被他们污辱的女生,可能是他的朋友同学,也可能与他素不相识。难以理解,这些男性为什么宁愿自毁前途、不惜犯罪,甚至还要花钱雇黑客,也要去毁掉她们的生活?
“造黄谣”,是为了什么?这是他们眼中一种了不得的快乐吗?
当然,“造黄谣”并不是男大学生的“专利”,它遍及社会的各个隐秘角落。
去年,一个女孩和自己亲外公拍了一组照片,立即被营销号污蔑成“富豪娶少妻”的傍大款,收获了大量互动。在那些评论当中,相当多是进一步对这个女性的造谣和泼脏水。
2022年,年轻的郑女士在被保研到华东师范大学后,拿着录取通知书到医院与病床上84岁的爷爷分享这一喜事。结果,照片被广为传播,就因为她的头发是粉红色的,有人编出“专升本”的故事,卖起了课;有人说她是陪酒女、夜店舞女、不正经人、妖精、红毛怪……还有人甚至攻击她生病的爷爷。
郑女士得了抑郁症,半年后去世。而那些造谣的人,一哄而散,毫发无损。
甚至连拥有各种社会资源的女明星在被造谣的时候,也很难有解决方案。比如,张静初被一家叫“芝士快跑”的抖音账号连续发布了三条视频,对她进行诽谤攻击,内容包括:利用不正当男女关系获取工作机会,被封杀、被掌掴等等,甚至连她的出身和家庭都在侮辱。
但就算是张静初花了很多精力去取证、打官司,最终打赢了官司,可这个充斥着娱乐圈各种谣言污辱的账号只是赔了3万元,此后仍照常运转。
张静初录了个视频讲述这个故事,无奈地说,“黄谣不会清者自清,只会愈演愈烈”“赢了官司,却惩罚不了造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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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为什么男性极少有被造黄谣的,更不可能出现女性去造男性的黄谣?是因为太尊重男性吗?当然不是。
因为,造女性的黄谣有作用,有关注度,有影响力,对女性名誉有破坏性打击;反过来,则不然。女性天然就是被“性凝视”的对象,有性价值;而男性没有。
编造出“性生活混乱”,对女性是极大的名誉伤害;但对相当一部分男性来说,不仅不是丢脸的事情,反而是种荣耀。
你以为这些男性只编女性的黄谣吗?不,他们更喜欢编自己的。看看,上述这些造黄谣的男性,都非常乐衷于把自己也编进去,声称自己“睡”了多少女人,跟多少女人发生关系。他们自己造自己的黄谣,乐此不疲。
同样的性,对女性来说是极度羞辱,对男性来说是无上光荣,这就是黄谣得以生生不息的原因。
另一方面,社会有些人对女性非常鄙夷,不相信女性有除了性功能以外的价值。
这些人认为,一个女性的所有人生,都必然是与性绑定的。所以,普通女性的各种生活、工作与全部人生,必然全都是“性”。跟爷爷合照是“性”,展示学历是“性”,女人活着呼吸,就是被“性化”的玩物。
这种观念是如此之普遍而常见,以至于,在生活中有些人对女性随时随地开口“造黄谣”,甚至变成刻在DNA里的一种刻板印象了。
看到一个女领导:“她是靠睡上去的吧?”
看到有女性开好车、穿戴名牌:“绝对是靠卖身换来的。”
看到女性长得漂亮:“一定是做那种皮肉生意的。”
甚至,看到女性报警被强奸:“一定是价格没谈拢”。
女性被杀害:“一定是她绿了男人。”“一定是她拿了男人的钱。”
这些评论,无时无处,充斥着现实生活、充斥着网络评论。你甚至很难说,造这些黄谣的一定是坏人,可能就是身边的普通男同事、女同事。对这些谣言,大家也很难都去取证、去一一报警。
这些人与当事女性并无瓜葛,但就是非得顺嘴污辱一番。我想,这里还是一种心理机制。那就是,当一个人(不分男女)无法与异性进行平等交流,不能建立真正的亲密关系的时候,他(加上少部分她),是会通过“性化”别人来满足自己低级的口唇期欲望的。
这些被“性化”的无辜者,基本上是女人,他们就通过不断地羞辱女性,获取自己低层次的性快感。
对于其中那些主动P图、刻意发布传播的人,法律该有所行动,不能一次又一次地等着受害女性像福尔摩斯一样进行调查。被曝光出来的只是少部分,是女受害者们主动查案查出来的。可这些都是刑事罪行,应该发起公诉。
可以参照2020年杭州吴女士的“造谣出轨快递小哥”案。由于被造谣,吴女士被公司辞退,名誉受到极大侵害。吴女士提出了刑事自诉,在检察院建议下,该案由自诉案件转为了公诉案件,被告人郎某、何某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前些天,一位女性在广州地铁里的一张普通照片,被别人P成在地铁里的全裸照发到群里,放上网络,又掀起一轮对“女网红无底线”的批判。也不知道这个造黄谣、传播淫秽作品的人,坐牢没有?
而苏州大学、中山大学的这些案件,还要加上传播淫秽色情照片,难道不更应该发起公诉,一查到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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