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萨诸塞州一项关于超车骑车人和行人的新法律现已生效, 法案将更保护自行车或步行者的权益
//马萨诸塞州一項关于超车骑车人和行人的新法律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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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周六生效的一项新州法律,马萨诸塞州的司机必须更加注意骑自行车的人和行人等“弱势”道路使用者。
“我认为任何被行驶中的车辆擦伤过的人都知道这有多大,以及这背后的概念有多么重要,”他补充道。
根据法律,马萨诸塞州现在将弱势用户定义为步行或骑自行车的人;路边工作人员;使用轮椅的人;骑机动自行车、踏板车、滑板、溜冰鞋或其他微型机动车辆的人;骑马者和马车;据 MassBike 称,还有农场设备。
从周六开始,现在要求司机在经过弱势道路使用者时提供至少四英尺的“安全通过距离”。MassBike 表示,该条款使马萨诸塞州成为美国第 36 个设定至少三英尺安全超车参数的州。
“这绝对是关键,因为我们以前没有这个,”MassBike 执行董事 Galen Mook 在 3 月 15 日的网络研讨会上说。“我们在法规中有一个非常模糊和无定形的安全超车距离,它从未说明对谁来说是安全的,也从未说明任何执法方式。”
向当时的政府提出的立法的早期版本。查理·贝克 (Charlie Baker) 在 9 月份最初采用了一种滑动机制,该机制要求司机在以 30 英里/小时或更低的速度行驶时,通过至少三英尺的距离,在超过 30 英里/小时的速度上每行驶 10 英里/小时,就需要额外增加一英尺的距离。
然而,贝克提出了一个与速度无关的标准三英尺要求,立法者最终发回了一项包含四英尺规则的法案——布朗斯伯格认为这是对最初提案的改进。
Mook 说他和 Brownsberger 都认为法律中关于安全超车距离的部分不一定会得到严格执行,相反,它将有助于教育驾车者安全驾驶习惯,特别是一旦马萨诸塞州交通部在联邦各地推出相应的标志.
MassBike 表示,法律现在还正式允许驾车者越过双黄线,以便“在安全的情况下”超越其他道路使用者,只要他们遵守公布的限速。
此外,立法要求骑车人在黑暗中骑行时使用前白灯和后红灯以及后反光镜。
穆克说,以前的法规要求后反射器或灯,但不是两者都需要。
他说,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当局不能使用轻微违规来阻止骑自行车的人。
“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但这不能成为警察将某人拦在路边的理由,”穆克说。“在民事诉讼中,没有灯光不能作为‘共同过失的确凿证据’”,例如在提交保险索赔时。
该法律的其他部分阐明了城镇改变限速的过程,要求警方使用标准化分析工具报告涉及骑车人或行人的撞车事故,并要求某些国家承包的卡车配备安全装置以减少行人和行人据 MassBike 称,骑自行车的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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