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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官宣结婚,她差点自杀

他官宣结婚,她差点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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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整整一周,

12000多字,

记得喜欢的话,多多支持。


希望你也能,

在某个人的记忆里,长生不老。当然,最好是白头偕老。






午后,他坐在办公室,正在一堆杂事中周旋。

忽然接到电话。

“晚上来吃饭吧。”

他正要拒绝。作为一个科长,上有上的命令,下有下的安排,几乎无法脱身。

“算了吧,我一堆的事。”

“南回来了。”

对方沉默半晌,到底还是说了。

他愣在那里。

像忽然有风雪袭来,将他冻住。也像忽然失智,听不懂汉语,听不见人声,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来消化这四个音节。

“南-回-来-了......”

上声,上声,上声,轻声。

四个声调,平平无奇,却有如惊雷,震得他不知所措。

整个午后,他都在恍惚中度过。

20年过去了。

20年,茫茫人生,有如荒野。


荒野上,风来风往。

无人知道有座碑,念着一个未亡人。




那一年,南调到小城。

成为他的同事。


办公室一共4个人。

他最年轻。但为人活络,迎来送往,八面迎客,被极其看中的。

程南大学毕业

一身书生气。

端起酒杯时,连婉拒都不会。满脸胀红,站在那里,不喝,也不放。

话又说不出。

眼泪都快出来了。


他站起来,说:“领导,程南刚来,不太懂规矩,我替她喝了吧。”将她的白酒接过去,一饮而尽。

“小牧可以啊,还懂得英雄救美了......”哄笑声,总算化解了尴尬。

这次的解围,令他们熟了。

她送了他一大串香蕉,当成谢礼。虽然年轻,心存感恩,回馈他人,还是知道的。


没想到,成了礼尚往来的开始。

他回了她一箱牛奶。

她不好意思,又送了两个罐头。

他买了一袋苹果。


再之后,杨梅熟了,桃子甜了,橘子红了......都有一份新鲜欲滴的,默默摆在她桌上。


这样的开端与善意有关,与暧昧无染。清清白白的往来,谁也没觉察出异样。

但一个月以后,有点不对劲了。

只要她上班,他连早餐都从食堂买好。怕有油,还用牛皮纸垫了一下,搁在她桌上。

老油条炸至酥黄;
豆浆加了糖;
烧饼里面有干酸菜,特别香;
大肉包子一口下去,浓香满嘴......


有时是一碗牛肉粉,微辣,上面铺着木耳炒肉,还趴着一个虎皮蛋,沟壑密布的黄皮,一咬开,舌尖激爽,味蕾顿时直入云霄。

都是她最爱的味儿。

嘴里的味儿是对的,心里的味儿却不对起来。

“糟了,还不清了。”

她在心里惊呼。

事情好像已由“不想欠人情”,变成了“我想有关系”。

由“还礼”,变成了“示好”。


其他人也觉出了异样。

有时要给一个文件,会让他们互相代交。

“李牧,你帮我把这个给小南。”

“程南,你通知一下李牧下午3点开会。”

生活也从此变得很蹊跷。

上班变成冒险,因为办公室有那个人;

看书的时候,有人在字里行间;

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时,有个影子在心尖,在背后。

他们不再孤独。

仿佛不知不觉间,自己变成了一颗行星。围绕某个点,不动声色地运行。


一转眼,小城进入冬天。

她骑着自行车,一个人去办事。天色近晚,暮色急剧变幻,风愈加地紧。

路上有人惊呼:“下雪了。”

一抬头,雪片大朵大朵地飞。


办完事返回时,雪意渐浓,人迹稀少。

路灯穿不透厚重的雪花,视野一片朦胧,一不小心,她的自行车打滑,连人带车,撞到了旁边护栏上。

周围冷寂无人。

剧痛袭来的时候,她坐在雪地中,呲牙咧嘴地哭。

很久以后,终于缓了些,站起来,找了个电话亭,插入IC卡,给一个女同事打电话,让她来接她。

10分钟后,他来了。

一路狂奔。

那么大的风雪,那么冷的天,他却像刚出锅的馒头,整个人冒着热气,蒸腾着,汗水直流。

看到她,声音都哑了。

“怎么会这样......”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蹲下来,二话不说,替她拂去满头白雪,将自己的帽子、围巾取下来,替她一丝不苟地围好。

然后把车扶正,撑好,把她抱起来,放在后座,一步步推着车,穿过莽莽雪幕,送她回家。

半城风。
半城雪。
半城灯。

像一个八音盒,将他们含着。

寂静的夜里,他的脚踩在雪地上,咔嚓,咔嚓,比最美的乐章都动人。

她看着那一串弯曲的、深浅不一的脚印,只想这条路永无尽头,这一刻能长些,再延长些。

延长至风雪深处。
至时间的末端......


病好后,两人就在一起了。

在单位时,假装什么都没发生。到了二人世界,就乐不思蜀。

他们玩真心话大冒险。

她问他:“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打歪心思的?”

他说:“见到你的第一眼。”

她不信。

说他说谎,要惩罚他,用口红给他抹了个大红唇。

他哭笑不得,只有苦中作乐。睁着一双小眼睛,嘟着夸张的两条唇,“我美吗?”

把她笑得肝肠寸断。

他扑上来,在她脸上蹭。

“哈哈,你也变花脸啦......”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两个人站在镜子前,比着肩,一抽一抽地笑。

“你好傻!”
“你才傻!”

“你好丑!”
“你才丑!”

他们恢复童心,退行成孩子,将每日生活,都玩得花样百出,妙趣横生。

他们互相取绰号,互损,扮小丑,扮怪物,恶作剧......


冬天的夜晚,他们在街上散步,忽发奇想,换外套穿。

他穿她的红色羽绒服。

她穿他的茄克。

后来他居然成功地把自己塞进去了,像一管大火腿肠。

为了掩饰身份,他用大毛帽埋着脸,低着头,挎着她的手臂,十分夸张而妖娆地扭着屁股。

她笑得简直要神经错乱。

神奇的是,走了半个多小时,居然没有路人认出他是个男的。




之后,小城的胡同,点着灯的面摊,街边的羊肉馆,单位的宿舍楼,都轮着番儿,记录他们的进程。

他们越来越好。

都是被命运用工笔勾勒的人,有美貌,有玲珑心,碰在一起,步步生景,处处是春意。


那时候的程南,像钨丝通了电。又像棉花糖机摁下了开关。

又明亮,又柔软,又甜。

他们在路边摊吃面。

四面无窗无墙,北风呼啸,但相对而坐时,胸中就有暖意万千。

他将浇头,都夹到她的碗里。

“我不喜欢,给你吃。”

那么好的胃口,怎么可能不喜欢!程南的面汤,他都能喝得一滴不剩。

她看在眼里,知道这是用了心。

她滗干了汤,把面留下来,推给他,“我吃饱了,给你。”

冬天的夜晚,他送她回家。

穿过小城的夜色,月亮像一个触手可及的理想。


她笑,一直叽叽喳喳地说。和他谈未来。她的,他们的。

“李牧,我妈问我什么时候带你回家?”

“今年春节好不好?”

到了宿舍门口,她一步三回头。

“再见,李牧。”

回头看见他,舍不得,又跑回来,扎入他的怀里。再依依转身。

“再见,李牧。”

第一次告别,无限缱绻尽在其中。

可是,一年以后,当她再开口告别,一切都已物是人非。

“再见,李先生。”

无限憾意说不尽。




程南那时还不知道,李牧是卑微的,沉重的。而他又是不甘的,野心勃勃的。

两种质素的相加,会令他身上,具有一种极其励志的气质。

它会接近于希望。

闪亮而迷人。

但这种“希望”,往往也带着“佛挡杀佛、魔挡杀魔”的势不可挡。

你可以说,这是决心。

但在爱情中,它极易成为杀气。


李牧那年26岁,一心想着提拔。

家境赤贫,底层出身,考学,端上铁饭碗,吃上公粮,他是整个家族的希望。

他必须光宗耀祖。
成为人上人。
成为整个家族改变命运的契机。

他早已不是为自己而活。

从年少,到成年,他一直都是紧绷的。像一个大人。像一座山。像一张随时拉满的弓。

只有程南,只有在程南身边,他可以放下目的,卸下盔甲,恢复成至纯至真的样子。

去享受人间欢娱。
看见他人,和自己。

有一回,他们去附近一个古镇玩。


时值深秋,远山极淡,像天空悬挂的一角丝巾,几乎能被风吹动。

那是徽派老村落。

屋子墙体灰白。
盖着补丁般的黑色鸳鸯瓦。

他们经过一树银杏,倚在古屋下,驼着金色的阳光。

一树灿烂。
一树秋。

程南喊,李牧,快来看,这么艳黄的银杏,我们捡一些回去做书签......


一转头,他竟坐在石块上发呆。

她以为他累了,乖乖坐在一边。靠着他,看了会儿云。

“要不,我们回去吧?”


程南不知道的是——

就在前几天,李牧接到电话,他父亲在工地上做小工,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当场腿部骨折。

他赶到医院。

他须发斑白的父亲,躺在那里,令人触目惊心。

——老人憔悴又委顿,身上还穿着污垢斑斑的衣服,头发衣褶指缝里都是泥。

他已经50多岁了,生活的艰辛,还没有半点放过他的意思。

他在病床上坐立不安,用手一下一下捶着床沿,不断地嚷:

“我没事,不会残的啊,我不要治,不要治,我要出去啊......家里还有三个孩子要读书......”

李牧内心大悲大恸。

这个家,这个破碎贫困黑暗卑微无望的家,已经没有人可以撑了。

他的肩膀还弱,但只有他,勉强能扛起一家责任。

他说,必须治。

父亲发了火,你再逼我,我就喝乐果死掉......

母亲当场泪如雨下。

她扶着墙,挪到外面长椅上,用肘部打着补丁的衣服,无声地擦拭永无止尽的泪水。

母亲还不到50,未老先衰,满脸皱纹,佝偻瘦削的身躯里,全是沉甸甸的压力。

这些,程南都一无所知。

她虽然也是小镇姑娘,也穷。

但还好,过得不苦。

父亲开了间杂货铺,母亲做裁缝,虽然也没啥钱,但不像李牧,遍尝人间辛酸。


从古镇返回的车上,他们坐在最后排。他忽然趴在她的腿上,一抽一抽地哭。

“程南,程南......”

她抚着他的肩,柔声问,“怎么啦?”

“没什么。”

他坐起来,望着窗外,忽然想到一个词。

“不顾一切。”

他必须不顾一切。

不顾一切,去改变命运。他没有退路,这个家,他必须扛起来。死也要扛起来。


转头的时候,是一双只看见他的眼睛。

“记得,我在你身边。”




程南一直以为,自己的余生里,无论生死,还是闲愁,都会与他有关。

他会给自己一个最好的交代。

这简直是一定的。

在她看来,爱,就是天下无敌的力量。什么都可让步,什么都要为它退位。

可李牧已经是一个大人。

大人,意味着他的现实里,会有很多的低头,很少的执拗。

也意味着,爱只是他的选择,不是他的全部。


之后,他更加繁忙。

母亲回村了,要照顾弟弟们。

照顾父亲的责任,落到了他肩上。

他提着旧式饭筒,丧着脸,垮着腰,穿过小城逼仄的小巷,苍灰色的天空,给躺在医院的父亲送饭。

背影里,早没有年少意气。

只有早早向生活投降的颓唐。

独自无人时,李牧已经不会笑了。

他的叹息越来越重,越来越频繁。

这段时间,他从早上6点,忙到深夜12点后,脚不沾地,疲于奔命,只想快点儿晋升。

所有上级的差遣。
他去。

所有该他做的,不该他做的。
他做。

可提拔也是急不了的。

他没背景,没关系,谈何容易。也没到换届之时,突然之间,怎么可能来一场人员大变动。

最快的方式,就是婚姻。


没多久,不知是他找了人,还是他确实会做人,有人向他抛出了红绳。

“李牧啊,结婚了吗?”

他低头,笑:“陈局,还没呢。”

“小伙子可以,这个礼拜天有时间吧?来我家吃个便饭吧。”

机会来了。

他没有买烟酒,毕竟是家常饭,太正式,不好——在为人处世上,他的确无师自通——只买了一点上好的水果,换上最好的一身衬衫+西裤,洗了头,打扮得清清爽爽,敲响陈局家的门。


门里头,是一个寻常家宴。

也是一个相亲局。

饭桌的另一头,坐着陈局的女儿。

圆脸,圆眼睛,也是好看的,比程南更显温柔,但少了一点程南的灵气。


李牧分寸极好地敬酒,说场面话,应对种种寒暄和问题。

酒过三巡,陈局忽然说:

“李牧啊,你今年26对吧?我看你和我女儿年纪也相当,你俩可以多了解一下......”

这种话,木讷些的年轻人,可能听不出。

但李牧是谁?

天真处天真,精明处精明,糊涂处糊涂,心有七窍,自带生存智慧,当然知道话中深义。

他愣在当场,不知该如何应对。

他与程南的事情,没公开,几乎无人知道。同事玩笑归玩笑,真知道这场恋情的,没一个。

他是该和盘托出。

还是该隐瞒不说?

一转念,又觉得自己太紧张。

陈局的话,也没有说得太明白。他就当场面话听听也无妨。

他应允下去,“能和颖颖交朋友,也是我的荣幸。”

谁知,事情的发展,比他想象的更快。

当天晚上,陈局直接安排了他们次日去看电影。


这是他后来知道的——

陈颖是早见过他的,去过他单位,与他打过照面。

他没印象。
她却念念不忘。

李牧,卓尔不群、才高志满的李牧,彼时正沉迷于程南的温柔乡,谁都没放在眼里。

但,程南的父亲在乡下卖杂货。

陈颖的父亲,是陈局。

李牧被架起来了。

去?
还是不去?

到底还是去了。


多年后,他回首往事,觉得事情的转变,应该就是从此刻开始的。

退一步,他与程南执手一生。

进一步,他就会松开她的手,牵起另一个人的。

他进了。

进了另一扇煊赫的门。另一个女孩的生命。

而这一天,是程南25岁的生日。

一下班,她就在宿舍外面的走廊里,点了煤炉,架上一口锅,炒了白菜,煎了豆腐,熬了排骨汤,等李牧来庆祝。

单位有食堂,她几乎不做饭。

有这样的好兴致,只因她想提前预演,在余年末日里,为他煮一日三餐。


但6点,他没来。

菜快要凉了。

程南有些着急,几次走到走廊,趴在栏杆上,看他有没有出现。

7点,还没来。

暮色四合,灯火次第亮起。隔壁的唤饭声,也一一停了。她坐在十五支光的灯泡下,等得越来越焦虑。

深夜10点,他依然不见人影。

她开始难过。

觉得被遗忘,不被在乎。

直到晚上12点多,他带着一块小蛋糕,来了。


开门的时候,她直接生了气。

“你去哪里了?”

人在乎了,就难免有委屈。

一委屈,往往态度就激烈。但只要懂得那些张牙舞爪背后的疼,情绪就能消解。

李牧不懂。

或者说,不想懂。

他也陷在自己的困境中,自顾不暇,没有多余的注意力和自控力,去消化程南的挑衅。

于是,一扫平时的温和,冷冷应声,“没去哪里。”


她陷入情绪的黑洞。

只想要他看见她。感恩她所做的一切。

“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从来不做饭的人,今天早早去菜市场,买菜做饭,都是为你,你居然这种态度......”

他已经有些愧疚了。

但想到医院里的父亲、满身补丁的母亲,态度依然软不下来。

为了合理化他的劈腿,他开始撒谎,说加班。
说不由自主。
说他也不知道今天是特殊日子......


她当然不接受这样的说辞。

更根本的,是不接受这样的态度。

争吵愈加激烈。

吵到后来,蛋糕散了一地。

他摔门而走。

夜色被这一声摔门声,摔得四分五裂。程南在屋子里,崩溃痛哭。




有些路途,自此已经确定了。

那个漫长的夜晚之后,他知道,他终将成为她的局外人。而她,会成为他心口的刺,一碰,就疼。

他没办法。

他的身后,有一地狼藉的生活,等着他去面对……

“我不能太自私。”


现实的牙,一点一点嚼碎了脆弱的承诺。

她却一直不知情。

当她从恋爱的云端,坠落到坚实的地面时,她发现,一切早已空空如也。

原来她早已失去。
只是离别尚未来临。


她坐在办公室里,看着咫尺之内的人,却什么都无法说出口。

她想问,“为什么?”

“为什么不再理我?”
“为什么忽然这么冷漠,像个陌生人?”

他不给这样的机会。他拒绝沟通,也拒绝双目对视。

上班之于程南,变成了销魂噬骨的煎熬。

他始终没有说出,我们分手吧。

他所受的教育,没有教会他去好好告别,去解释,去道歉。

他想的是,大家都在一个单位。不想弄得太难堪。他不再靠近,也不疏离,程南自然就会离开。

于是想用软暴力,慢慢逼退她。

但他不知道,这种暴力的杀伤力太强,有如凌迟,要她的命。


很长一段时间,程南像失了魂。

她站在走廊边,不由自主地唤他的名字,“李牧......”等到惊醒了自己,才反应过来。

她在货架上,会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停在男鞋柜台,手里拿着一双的布鞋。他的码数。

因为他说过,穿皮鞋夹脚,想要一双布鞋来解放脚丫。

因为心情悒郁,她几乎不能听任何音乐,即使是“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回这里”,在她,也有摧心肝的疼。

她从宿舍走到公司,路上杜英花开,一树接一树。

她感受不到丝毫喜悦。

只有泪水,陪着她一路流。

小城风吹,
日落,
雨下,
她都想哭。

为了遮挡自己随时会流下的眼泪,她出门会戴一个墨镜,或撑一把伞。

一旦又落泪,可以挡一挡,遮一遮。

那时候,李牧正与陈颖打得火热。

她也是一个好姑娘。家教好,温顺,知书识礼。对李牧,她全家都是满意的。

少年得志,面面俱到,谁能不高看一眼。

只是,他与陈颖调情时,不会想到,程南食不下咽,夜不成眠。


他一次次踏入陈家大门时,不会想到,程南站在原地,已经等了他78天14小时19分钟。

每1天有24小时。

每1小时有60分钟。

每1分有60秒。

每一秒,都饱含无声的折磨。


他在办公室里筹划婚礼时,不会想到,坐在他左前方的程南,一直在渴望他抬头,看她一眼。

和她说一句话。告诉她为什么。

“就算是死,能否让我死个痛快!”

“宣判”这天很快来了——

入冬后,有人来找李牧,处理一些公务,办得差不多时,随口说:“你和陈颖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呀?”

他当即瞄了一眼坐在斜对面的程南,打了个哈哈,“是盖章还是签字?”

然后低头不起。

但程南听了,却如同利刃刺心。

痛得撕心裂肺。

她佯装无事,追问那个人,“怎么,快要喝李牧的喜酒了?”

“可不是,以后就是陈局的乘龙快婿了。”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

全世界都知晓,你喜获娇妻,鲤鱼跃龙门,从此殊荣矜贵。

只有我不知道。

原来深情一场,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独角戏。

原来你的远离,不是因为我做错,而是因为你移情。

李牧。

你说过的,要给我花好月圆,人丁兴旺!

你说过的,除我之外,世间女子千千万,都是过眼云烟。

你说过的,我们要生儿育女,白头偕老。

你说过......

这些话,难道都是请君入瓮的美言,都是从地狱里伸出的“欢迎光临”的手?是撒旦的诱饵,是猎艳者的圈套?


那个午后,程南什么事也干不了。

她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一言不发,紧紧盯着李牧。

半小时以后,他终于抬起头。

回望她。

眼睛全是泪水。

他的滂沱,映着她的崩溃。他的无奈,映着她的苍凉。他认命般的败意,映着她的百般不甘。

李牧,你负了我!

你负了我!

她夺门而出,一路狂奔,泪水如急瀑,滔滔不绝。

这人间,这人间,深情难久长,承诺如捕风。

这浮生,不值一提。


说到底,在成年人的世界里,爱,只需要一句“我喜欢”。

分开,却有千万种“我不能”。

那天下午,她曾向他要一个解释,或一个新的承诺。

“李牧,你凭什么这样对我!”除此之外,哭得再也说不出话。

他到底给不出。

百般思量,千般辗转,都败给了“没办法”。

“没办法,我爸爸的伤......”

“没办法,我家太穷了,我还有三个弟弟要念书......”

她看着他。

“我可以和你一起赚钱的,我都没问过我......”

他的眼神空空荡荡。

就像两只破竹篮子,爱、情、义,如水穿过眼睛,漏向无穷的深渊里去了。

她什么都要不着。


腊月二十,李牧与陈颖大婚。

满城沸腾。

整整一个月,都有人陆续到办公室,专门道喜。

恭喜恭喜!
恭喜新婚!
恭喜娶千金,纳娇娘。
恭喜仕途坦荡,前程万里。


因为陈家的关系,他的父母与弟弟,也都得到了好的安置。

父亲被安排到了当地最好的医院。弟弟都到了城里上学。

母亲也不用再去工地做工。有人帮她在县委大院,谋了个闲差。

他知道,这之于李家,都是最好的安排。

之于他自己?

他不知道。


整个单位的同事,都去参加他的喜宴。

程南想了很久,终究也去了。

讲真,她想过要抢新郎。

想过闹婚场。

想过穿嫁裳,站在他面前,“李牧,你选我,还是选她?”

再不然,趁着他敬酒,一天接一杯,喝够360杯,还她被辜负的岁月。


但真到了宴席上,她被一张照片就击退了。

她在礼堂门口,看到他的结婚照。

他笑着,与新娘依偎在一起。笑容灿烂。尘埃落定、一切总算如愿的模样。


她这才知道,他真的成了“别人”。

是“别人的李牧”。
不是“我的”。

他回不来了。也无法回来了。

当即心痛如绞,逃出那个喜气盈盈的婚宴现场。

她的百般恨意,竟如此不堪一击。
如此色厉内荏。


回宿舍的路上,她整个人都是混沌的。在水边走着的时候,眼泪忽然就流下来。

一个孩子一直跟着她。

忽然远远地大叫,“阿姨,你不要想不开!”

她吃了一惊,一回头,才知道自己已经人不像人。而那个孩子,一直哭着,摇着头,又惊又惧。

她拼命挤出一个笑容,“没事,阿姨不是想不开,只是很难过。”

那晚,无边的大雪飞扬。

遍地皎洁。
空气都是冷的。

和一年前那个雪夜一模一样。

只是,那个将她带回家的人,成了他人的枕边人。


她躺在宿舍之中,听着远处喜炮连天。

他的婚宴实在热闹,从中午,到夜晚,一直庆祝。宾朋满座,沸反盈天,无与伦比。

他们都在说,他得偿所愿,一生荣光自此开启。

可是,李牧,我呢?

一个人的喜宴,一个人幻灭的夜宴。

从此以后,连牵挂,都不再有身份。连相思,都不再有资格。

若是从不相识,该有多好。

她的生无可恋,就能一笔勾销,变成无悲无喜。再不然,无知无觉。

那个雪夜,她在第N封不会寄出的信里,写下几行字:

“总有一天,我不再等在这里。

总有一天,我会走很多的路,穿过很多的风景,变成一个故事。

总有一天,你会像落叶一样轻,像一个名词一样平常。

总有一天,我会站在遥远的地方,回望这里,静水深流,面容平静无戚。

总有一天,我会像一颗星,或者,像一支乐曲。你只能观望与倾听,永远无法抵达。

总有一天,我会忘记你,最终原谅你......”




次年春天,南辞职。

重新进修读书。

她的再学习,也是逼出来的。

那座城,那个人,都是悲剧的沼泽,令她如坠暗夜,抓不住欢乐,看不见希望。

离开,才是新生。

她的离开在他的意料之中。

甚至有解脱之感。

她在眼前,就是一种隐隐的提醒。提醒他的凉薄。

离开了,这桩情事,就画了句号。无所欠。无所愧。很完美。

但他很没想到,他到底低估了他的难过。


离开小城的时候,一个新来的小姑娘被安排进程南那间单位宿舍,收拾房间时,发现一撂信,上面只有他的名字。

于是交给他。

他一直没看。

他生活得如火如荼,春风得意,不想活在过去之中。

那几年,他提拔。
买房。
生子。
家人都被安置妥当。

一切都顺心顺意。

但多年以后,忽然有一天,有人提到那个久违的名字,那个被他一直刻意忽略的名字。

“程南移民了,嫁到了加拿大。”

他的心突兀地一跳。

记忆打开入口。往昔如风雪,不由分说地,在他的心头纷纷扬扬地落下。


他在家中的杂物间里,找到那撂信。就着陈年尘埃,读得泪水横陈。

原来,程南那么无望地爱过。

原来,他的每一次蹙眉,每一次温柔,都像钉子一样,钉进她的心里。

后来的兵荒马乱,都是她一个人的。

那些长夜无光,那些曲终人散,也是她的。

之于他,只有各行其路。

时光将太多因果,都梳清了,理顺了,他终于能在那场情事之外,反观这一切,终于明白:

那些年里,他到底是伤了她。

他是自私而懦弱的。

他的悭苛与薄待,令她饱尝辛酸。

他的“没办法”、“不得不”、“对不起”......每一个字符,都看似正义无比,却都以伤害她作为前提。

那些借口里,藏着一个人太多的自私,太多的软弱。还有另一个人太多的委屈,太多的不甘。

当天晚上,他参与应酬,在KTV里唱歌。

无论谁点了什么歌,在他看来,每一句歌词,唱的都是她。

每一种破碎,都关于那个再也不回来的人。

他将自己关进包厢的卫生间,对着镜中的中年人,暗自叹息:如果没有当初,结局会不会不同。

从此,他将手机上的天气一栏,设了两个地方。

一栏,是他所在的城市。

另一栏,是温哥华。

他闲得没事时,就在QQ空间里逛来逛去,以为能从朋友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痕迹中,找到她。

十年一晃而过。

再之后,岁月如瀑,又湍急地流过了7年。

2017年,他从老同事那里,打听了她的微信。

他鼓足勇气,加她。

3天以后,她通过了。

他很久没有说话。又是3天。他说:“请你不要删了我,就让我卑微地呆在角落,看着你......”

打下这些字时,他心跳如鼓捶。

但她只回了两个字:“你是?”

此后一言不发。

三天后,他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

说到底,清刚倨傲如她,容不下背叛,也容不下撩拨。

她曾徒手摘月,最终竹篮打水。

美景良辰,最终形同虚设。再回首,有何必要?


她的拒绝,却成了他的心结。

2019年,他办了签证,独自前往加拿大。去看看程南生活的地方。

那几天里,他跟着旅行团,在异国东奔西走。

每一处风景,他都想着,程南来过的,就心生柔情。

朝阳里,他想,这样的阳光也正照着程南。

黄昏的树下,他看着那些枝繁叶茂,想着,这是程南生活的地方,万般惆怅,又涌上心头。

他奔赴千里。

只想用这种无声的仪式,向多年前的程南谢罪。

然而生活不给他机会,他无法向她忏悔。

他在无数个雪夜,怀念一去不复返的她。




“南回来了。”

这一天,距离她离开小城,已经20年。

20年里,他依然在她的悲伤里溺水。


她已经别有洞天。

在温哥华的日色里,她变成新的人。

她接来了父母,养花,饮茶,读书,怀孕,生子,离婚,不再提往事,也不再说起那个人。

这一生,她开始觉得漫长。

在黄昏的暖阳里,她像一只蝉,用空空的躯壳在树梢上打坐。她一生中最痛的往事已经过去了。

幸的,不幸的,统统被岁月覆盖。

小城已那么遥远。

远到成了一个名词。只要不沾上泪水,不落地,就永远没事。

但母亲老了,病重不起。

离世前夕,她反复交待程南,“把我送回老家,埋在从前院子里的槐树下。”

她带着遗命,回国。

20年,生命如水流,转瞬经过了万水千山。

一回首,几多人来,几多人走。岁月淘去了太多可有可无的浮沫,到头来,生命二字,脉络愈来愈清晰。

他也老了。

鬓边有微雪,额上有深痕。

孩子上大学后,他离了婚。一个人度日。

在小城里,他依然是人上人。听过很多客套话,赴过很多酒席。觥筹交错,曲意逢迎。

可人间有几多真心!

人只有活到这年纪,才会明白,何为“有价宝易寻,真情人难觅”。

他无数次想过——

如果有一天,南回来了,该以什么面目与她重逢。

他是站在那里,百转千回之后,走上前,去对她说,“好久不见!”

还是怔怔良久,问她,“你好吗?”

或者干脆沉默。

看着她,就那么看着她,看着那个被他爱过、伤过、弃过的女子,有没有在岁月深处,变成另一种模样,染上风霜,或依然是年轻模样。

百般思忖,还是没答案。

小城湖水结了冰,长街萧瑟,霜花若有若无。

晚饭设在一艘船上。

雕龙画舫。
纸灯朦胧。

之于他人,这是一场接风。

之于他,是等待了20年的重逢宴。

宴会地点离他不过2公里,开车过去时,却是轻舟已过万水千山。

他甚至浑身僵硬。腿微微发抖。

抵达时,日色将逝未逝,湖风幽幽地吹。

推开门,就是谷色余晖。她站在余晖里,宛若天外人。

程南,46岁的程南,依然是从前的窈窕模样,只是多了些风霜。

她站起身来,叫他。

李牧。

就一声,20年不见了踪影。

就一声,他知道,他一生意难平。往事未息,如今春风乍起。

他愣在当地。

他的喉间涌过千军万马,但到了唇边,什么声息也发不出。

万般恩怨,皆成云烟。曾经一起游园,一起惊梦的人,离开了,又辗转回来了。


她坐在眼前,微笑看着他。

“你好吗?李牧。”

他走近她,坐在她身旁,终于开口说话。“我很想你,程南......”

她原本镇定自若。

像处世不惊的世外高人。

听到这话,转瞬之间,眼睛就红了。

“别说笑了,我们都老了。”


岁月宽宥了伤害,抚平了曾经。也给予他们从容的心境。

这些心境里,有一种叫宽宥。

还有一种叫淡然。

他站在20年后的重逢宴上,借着三分酒意,七分真心,对某个从远方归来的人说对不起。

他说:“原谅我,程南。”


这是他迟到的道歉。他用尽力气,向旧时光说:对不起。

对不起,程南。

他在那晚凛冽的长风中,对她说。

“当年太年轻,如今才懂得......程南,我们能不能重新来过?”

他想在知天命的年纪,重新牵起她的手。




这一年,李牧已经48岁。

她46岁。

都是中年人。
什么也不缺。

人生走到此地,最遗憾的,就是当年的爱而不得。

彼时因为“没办法”。
后来因为“已错过”。
如今呢?

生活总是攥着一堆借口,阻止他们的奋不顾身。

当年,他们太孱弱,家庭、生存、经济、希望,一一横插一脚,破坏他们的深情。

如今孩子已长大,各自又单身,为何不能重新在一起?


那晚,小城又下了雪。

散席以后,她在雪中慢慢走着。他追上来,跟在她身边,也在冷风中慢慢地走。

“程南,留下来吧!”

这一次,他不想再放开。

“李牧,我们都不是当年的人了。”她返过身,定定地告诉他。

他们早已疏远。

地理的距离,心的距离,都是难以逾越的沟壑。

倘若在一起,日后人生的颠沛忧患,岂能少得了半分。

次日她返乡,送母亲的骨灰下葬。

他来送她。

路边白雪皑皑,路面滑得很。

在车上,李牧因程南母亲的事,聊到了生死。

“这些年,好多老朋友都走了,生死之于我们真的不再是一个概念......程南,你想过老去的日子吗?”

程南说:“可能就在加拿大呆着,养养狗,晒晒太阳,看一些风景,画一些画。”

车子经过一个长长的弯道。

因路滑,雪大,路侧翻了两辆车。

他说好险,还好开得慢。倘若不小心,可能也要出事。

“程南,如果我忽然出了车祸,回首这一生,只有你是我最深的遗憾。”


留下来吧。他开始劝说。

小城虽小,但什么都有,也安宁舒适。呆得乏了,我再陪你去加拿大,不好吗?

她该如何抉择?

留他如梦。
送他如客。

一切都在一念之间。

说到底,她拼博半生,只为了想爱时能爱,想留的人能留下来。


她转头看他。

窗外风雪已停了,远山茫茫,天地一色。他们在满地白光之中,往时间深处驶去。

20年前的情事,原来并没有画上句号。

那年的风雪,一直下到了今天。

雪停以后,他们的结局里到底藏着什么,是圆满,是遗憾,是相守,还是又一次别离......

她转过头来,对着故事之外的我们说:

嘘,岁月如谜!

你猜〜




PS:

这篇故事的标题,

原本是《对不起,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但如果是这个标题,

可能你根本不会点进来阅读。


唉,

没有办法,

只有换了目前的标题了。




音乐很美
打开听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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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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