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开曝光:华科一导师性骚扰研究生问题
文/募格学术
微信号:mugexueshu
4月20日,教育部网站曝光第十二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涉及华中科技大学和长安大学的2起高校教师涉事案例。
据通报显示: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张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自2019年9月起,张某某通过发送暧昧言语、不雅图片和视频,以及肢体接触等方式对女学生进行性骚扰。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记过处分,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调离教师岗位。对所在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进行问责通报。
而这个张某某,正是之前被华科在2天内给出处理通报的那位。
华科女硕士写万字文章
举报导师对其的性骚扰行为
2021年,6月25日,微信公众号三禾随笔发表文章,题目为《华中科技大学教授性骚扰女研究生》。
文章是一名2021年6月22日刚毕业的研究生所写。
在文章中,作者表示自己的导师是一位生于1962年的外国语学院教授张某,作为导师的关门弟子,自己从2018年9月入学后,除了上课,课下与导师交流的次数也寥寥无几,几乎没有开过组会。那时候在她心目中,张某就是一位普普通通的预备退役的老教授的样子。
但从2019年9月开学后,作者开始了研二的学习,因为面临毕业论文开题和小论文发表的任务,开始和导师频繁接触,结果没想到噩梦也就此开始。
作者称,一开始,张某每天都是晚上八点左右约自己去办公室谈论文,但每回基本论文谈的很少,聊天居多,但此时并没有太过分的行为接触。慢慢的,导师开始对她有了“肢体接触”,最开始是突然牵她的手。后来更是以送回宿舍等理由,开始有了搭肩等行为。
再后来,张某经常以小论文修改为由约作者出来,但都被作者拒绝。
一直到元旦期间作者回家,渐渐的,张某的骚扰行为开始变的更频繁,先是经常说一些暧昧的话例如
“在家里,仍旧避免不了被约谈论文,好在是线上。但奇怪的是,他三番五次地要求开启摄像头,我不堪其扰,开了一次,他看到了,竟说出许久不见甚是想念此类的话。”
再到后来就是寄礼物,还附赠情诗
“没想到,四月份生日前后他又寄来了一条项链、一条手链和一只手表。只因我没在家,快递都是我妹妹帮我收取,我之前并不知是什么。手表盒里放着一张卡片,写了一首情诗;手链和项链是一套,名字是“鱼你在一起”。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说,这是来自四月的祝福。”
在这之间,还要求作者每周三次与他讨论论文,但经常在探讨论文时,说出一些不合适的言语。
作者还提供了很多聊天信息:
导师的这些话,让作者感觉到自己在被语言骚扰,于是,作者与某位老师通了电话,讲了所经历的事情,提出要换导师的想法并得到了支持。在这之后,导师张某打的电话,作者都选择了忽视。
到研三开学时,作者把开题报告发给各位老师,并对张某说明“我觉得,你有时待我像一个男人”,向张某提出了自己要更换导师的事情,但是张某解释说这些话语只是长辈对晚辈的关心。
“他解释说跟我很投缘,精神上很契合,并把我当做他的忘年交。我说那就是误会了?他好像以为我理解了他,开始对我“推心置腹”地说了一些话:像你这么做,要是有些心地不好的老师,跟笑面虎一样,虽然校内不卡你论文,但在你毕业论文送审的时候,跟外面的老师打声招呼“哎,这个学生严格一点哦”,那这个学生的论文就过不了审,毕不了业了。但我不是那种......顿时,我感觉到一股凉意,他太可怕了。除了这些,他还跟我“无意”中提起,院里某位领导跟他关系很好,帮助他获得硕士学位等等。我想,我没有那么大的能量与他对抗,我不能确保一拍两散就是对我最好的结局,我更不能将某老师也至于不利的境地。”
于是,作者选择了继续在张某这里读研。但这之后,张某还是经常的在微信上发带有暗示意味的消息,作者在回家后,张某还经常打电话给作者说一些类似想念你之类的话。
每一天,张某都会写诗,念诗,问作者感想,要回诗并打电话,看似没有进行更近一步的行为骚扰,但这种消息无疑超过一名导师该对研究生做的界限。
到了今年,作者终于顺利毕业,于是,她写了这封举报长文。
文末,作者表示
“我将自己的经历写出来,为的是不让自己继续背负心理负担,更不允许衣冠不正、思想不洁的禽兽教师继续逍遥法外。我相信世间自有公正可言。对像我一样,曾经或正在遭受骚扰的女生们,我想说,我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案例。我懦弱过、害怕过,也曾经勇敢过、反抗过,但为了顺利毕业却又不得不选择妥协。”
同时,也表示虽然只是“轻微的语言性骚扰和没能留下任何证据的肢体骚扰”但这无疑也是对学生骚扰的行为。
学校注意舆情
2天内给出处理结果
6月25日,该举报文章一经发出,立即引起舆情讨论。同日,华中科技大学发布情况通告,称:
相关部门收到实名举报外国语学院教师张某某涉嫌骚扰女学生的材料。对此,学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工作组,启动调查。华中科技大学历来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师德师风违规问题“零容忍”,一经查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月27日,学校再次发布处理通报。
称学校高度重视6月25日的实名举报,并迅速成立调查组开展了核实工作。
经查,张某某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严肃师德师风纪律,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经学校研究规定,取消张某某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停止其教师资格。
附此次通报全文:
一、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张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自2019年9月起,张某某通过发送暧昧言语、不雅图片和视频,以及肢体接触等方式对女学生进行性骚扰。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记过处分,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调离教师岗位。对所在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进行问责通报。
二、长安大学教师许某学术不端问题。2022年8月,经认定,许某在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存在研究内容剽窃、过程中擅自标注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行为。许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许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撤销其教授任职资格,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其三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资格。对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作出检讨。
三、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石羊塘镇中学教师周某某猥亵学生问题。2021年上半年至2022年5月期间,周某某多次猥亵、强制猥亵未成年女学生,2022年11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周某某开除处分,丧失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终身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对所在学校校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党支部书记和副校长分别予以诫勉谈话。
四、重庆市奉节县尖角小学教师马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2年4月,马某某因学生未完成作业将其带到办公室进行批评教育,因惩戒不当致其手臂、后背软组织受伤。马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马某某记过处分,一年之内不得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将所在学校校长降为副校长,对分管副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五、海南省万宁市大同中学教师陈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2022年6月,陈某某通过微信对本校已毕业女学生发送淫秽言语。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调整至其他岗位。对所在学校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责成作出检讨。
六、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青青葵幼儿园教师李某某、戚某某体罚幼儿问题。2022年6月,李某某、戚某某在保教工作中对本班级幼儿有体罚行为,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对李某某、戚某某处行政拘留并罚款。李某某、戚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戚某某解聘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所在幼儿园负责人进行警告,对幼儿园园长进行约谈,免去园长职务。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第一中学校长陈某不雅行为问题。2022年7月,陈某在酒吧与应届毕业生等多名女子举止亲密,行为不雅。陈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降至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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