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做不好施工合同履约纠纷?说几句大实话
施工合同履约纠纷,是建工领域最高频,也是律师最难管控,却不得不解决的难题之一。
受疫情影响,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因此停工的,发包方可否以此主张解除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工期延误损失除鉴定外,可否通过当事人举证予以认定?因工期延误造成人工、材料价格调差可否根据工期延误的责任予以分担?
由于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引起工程款发生变化而另行订立协议,是否属于对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
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质保金返还期限约定不明,承包人起诉主张支付工程款时,工程竣工已超过2年不满5年,工程质保金如何处理?
……
纵观整个施工合同履约过程,各中争议之所以时常发生,主要原因在于:作为一种典型的双务合同,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十分复杂,涉及面较广,外加工程庞大,实际履约中的执行与管理往往难以完全“再现”合同描绘的图景,一旦对方履约存在瑕疵,争议随即产生。
而律师想要处理好相关争议,需把握以下3点:
1.合同条款的解释:施工合同通常包含大量的条款和细则,这些条款可能存在多种解释和理解方式。律师需深入研究合同文本,以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解决可能产生的任何模糊性或争议。
2.合同履行证据的收集:在处理履约纠纷时,律师需收集并分析合同履行的证据,以确定双方是否遵守了合同条款。这可能涉及到对合同文本、商业记录、证人证言和相关法规的解释。
3.合同违约责任的确定: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律师需要确定该方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该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这可能涉及到对合同文本、法律规定、行业惯例以及相关案例法律的掌握。
概括的说就是:法规解读、类案研究、证据确定、价款结算。
那么,具体怎么做?从何入手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6月10-11日,智拾网诚邀原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司法解释二主要起草人之一李琪;建纬研究院院长朱树英;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仲春,举办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实务(高级研修班),就其中的重难点关键进行讲解。
参与本次训练营,你将收获:
1. 法官的裁判思维与审判路径,做到“投其所好”
2. 找准施工合同履约纠纷的核心脉络,把握案件关键
3. 综合运用诉讼、仲裁或其他替代争议解决的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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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请这3位讲师?
我们只为学员邀请最适合的讲师。
从实操落地出发,堪称建工领域“老法师”的朱树英老师是当仁不让的人选,我曾旁听过朱老师的问答现场,几乎学员只介绍了案件背景,他就把可能遇到的几类争议及应对方案进行了归纳总结……
还有建纬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宋仲春律师,曾蝉联多届“ENR/建筑时报最值得推荐的中国工程法律60位专业律师”,在处理施工合同履约纠纷方面也有丰富的实操经验。
他跟朱树英老师的组合,能最大程度解决学员案件办理中的难点与困惑。
当然,光有“怎么做”还不够,我们还要明确法官在裁判相关案件时,是“怎么想的”。
为此,我们诚邀原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司法解释二主要起草人之一的李琪老师,就相关案件的裁判路径进行解析。
前最高院高级法官坐镇,建工泰斗领衔带教,我们相信每位学员都能学有所获。
课程具体教什么?
归纳起来,主要为两大模块:
1. 法官的裁判思维
2. 实务的3大难点
先说裁判思维,主要涵盖相关司法解释、法规适用、法律关系解析、请求权确立等内容。
即:条文怎么定、法规怎么用、法官怎么判、律师怎么用。
再说实务难点。
提前看过大纲的学员可能会问:讲价款结算我能理解,可为何偏偏是“签证与索赔”与之搭配呢?而不是什么别的内容?
为此我们特地咨询过朱树英老师。
他直言不讳地表示: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的核心是造价变动的管理,以合同造价管理为中心,就是以签证和索赔的证据管理为中心。如果确立这个指导思想,针对合同签订时难以确定合同造价变动的情形和原因,以及履约过程中的增项、设计变更、材料更换、条件变化等引起的造价变化,都能够通过扎实的、有效的签证和索赔及其证据管理得以实现。
相当于面对“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这个实务难题,我们把最硬核的内容给你讲透了,有点一通百通的意思。
以下为完整的课程大纲:
专题一、裁判观点
一、《民法典》对于建设工程案件审理的影响
1.新增条文793条 施工合同无效对于承包人折价补偿;
2.新增条文806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定解除
3.承揽合同拒绝交付完成工作成果适用争议;
4.合同解释规则
5.情势变更制度适用;
6.代位权制度的完善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新特点及趋势
1.建工案件与执行异议之诉;
2.建工案件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3.建工案件与劳动争议纠纷交织;
4.建工案件中的“以房抵债”司法裁判尺度;
5.工程总承包裁判规则特殊性
三、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
1.施工合同效力
2.合同履行(工期/质量/价款结算)
3.工程鉴定
4.优先受偿权
5.实际施工人保护
专题二、建设工程的签证与索赔
一、签证索赔的定义及其法律要件
二、建设工程全过程中的签证和索赔管理实务
三、2017年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签证和索赔的条款体系
四、签证索赔的合规管理
1、工程管理中对签证、索赔进行合规管理操作实务
(1)正大广场案
(2)某大型娱乐园区项目
(3)某大型半导体厂区建设项目
2、诉讼案件成功索赔的技巧
(1)树立正确的叙事逻辑与证据链意识:司法三段论、引起索赔的原因分析、索赔诉讼案例剖析
(2)索赔期限应即刻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3)从法律角度正确行使施工合同履约抗辩权的四项权能:催告、终止、解约、索赔
(4)案例分析:北京新万寿宾馆案
专题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纠纷实务
一、施工合同计价纠纷案例解析与实务难点应对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纠纷的常见类型: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2、建设工程计价纠纷主要争议及典型案例分析
(1)合同约定的计价形式为固定价格合同,应理解为固定总价合同还是固定单价合同?
(2)固定总价包干的工程范围确定的依据为工程量清单包干,还是图纸包干?
(3)合同对于单价有明确约定的,签证单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计取。
3、建设工程计价纠纷实务难点与应对建议
(1)合同约定不能调价,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期间人材机价格上涨,承包人可以突破合同约定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2)合同约定了调价范围,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误期间人材机价格上涨,承包人可以突破合同约定调价范围,要求发包人承担人材机价格上涨的所有费用。
(3)经过招投标签订中标合同后,如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特征描述与实际施工内容不一致,一般认为应当重新组价。
二、施工合同结算纠纷案例解析与实务难点应对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纠纷的常见类型:有效合同结算纠纷、无效合同结算纠纷、合同解除后的结算纠纷
2、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主要争议及典型案例分析
(1)施工合同无效,但在案涉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形下,当事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固定总价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造价结算时是否还需下浮?
(3)固定总价合同解除后,如何确定结算价款?
(4)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未招先定,以实际履行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5)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存在黑白合同时,以哪份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
3、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实务难点与应对建议
(1)在招标前后签订的两份合同都无效的情况下,工程结算应以哪份合同为依据?
(2)对于“非必须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前后签订合同,应如何确定结算依据”的问题,司法判例中多以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为结算依据,而在标前合同有效,中标合同无效的司法观点中,司法判例多以有效的合同为结算依据。
三、施工合同支付纠纷案例解析与实务难点应对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支付纠纷的常见类型:预付款纠纷、进度款支付纠纷、签证款支付纠纷、结算款支付纠纷、质保金支付纠纷、优先受偿权纠纷
2、建设工程支付纠纷主要争议及典型案例分析
(1)合同解除后,预付款及预付款保函的返还问题
(2)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发包人只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3)欠付工程款利息的性质属于法定孳息
(4)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5)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以交付之日为应付款时间。
……
3、建设工程支付纠纷实务难点与应对建议
(1)合同价款支付之以房抵债问题
(2)承包人破产情况下的工程款支付问题
(3)发包人破产后,承包人有权在债权申报过程中主张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4)发包人破产后,承包人在债权申报期间申报的债权为普通破产债权,不能被个别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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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将收获什么?
01
1套裁判思维,把握审判思路
了解裁判趋势的同时,正确理解相关条文,能够依据裁判观点有效制定争议解决方案,在庭审时更好地说服法官。
02
3大业务难点,一次缕清
行业大家系统梳理施工合同履约中的签证、索赔、价款结算等难点,不但告诉你法律依据是什么,更把潜在风险、应对方案、裁判观点进行讲解。
03
2种应对方法,「非诉+诉讼」双管齐下
既有非诉的应对策略,又有诉讼程序的方法与技巧,通过系统学习,借鉴资深律师在处理类案时的思路与章法。
04
1v1内部答疑,有结果有收获
每个专题课都会预留20-30分钟的1v1答疑环节,让学员可以带着问题来,带着答案回。在与讲师沟通的同时,还能结交同业人脉,拓展业务机会。
如何报名?
如果你想与行业泰斗深入交流,同时精进自己的办案能力,欢迎报名此次线下训练营。
时间:2023年6月10-11日
地点: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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