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30套房后,18岁男生被自己丈夫谋杀
今天讲一件海峡对岸台湾那边发生的,有史以来最离奇,最狗血的谋杀案。
台湾有个18岁的男生继承了30套房,价值5亿新台币,约合1.15亿人民币。
怎么样,离奇吧?
继承之后,他就和处理遗产的一名助理登记结婚,结果2小时后他就坠楼身亡。
警方怀疑这是谋杀,于是逮捕了那名助理调查,结果发现:那名助理居然是男的。
什么,男男之间,登记结婚?
我特地去查了,我国的台湾省是允许同性恋合法领证的……
怎么样,狗血吧?
你以为这就完了,不好意思,如果光是这样的话,我还不会称之为台湾有史以来最离奇,最狗血的谋杀案。
这名18岁男生继承的30套房是怎么来的?
是他法律上的爷爷给他的,注意了,这里是指法律上。
而从血缘关系上来说,爷爷其实是他的亲生父亲。
也就是说,爷爷和他的妈妈一起生下了他。。。
我看了台媒的报道,花了半个小时才理清头绪,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咱们从头到尾讲一遍。
爷爷和奶奶生了几个孩子,其中就有一个智商异于常人的儿子,俗称弱智。
但因为家里有钱嘛,爷爷就帮这个弱智儿子讨了个媳妇。
第一任媳妇呢,是个印尼人。
她和弱智儿子生下了一个女儿,但因为忍受不了公公长期的性骚扰,离了,扔下女儿跑了。
媳妇没了,那不能让人家笑话啊?
总得再找一个吧,毕竟还留下一个女儿需要照顾呢。
于是,在强大的财力帮助下,2003年的时候,一个姓陈的,来自大陆的女人,成为了弱智儿子的第二任妻子。
结果呢,老话说得好啊,狗改不了吃屎。
这老头子再一次打上了自己这儿媳妇的主意,毕竟儿子是弱智嘛,他懂个什么?
于是,两人就发生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我知道这段你们肯定不爱听,细节我就给省略了。
但是,这天底下哪有不透风的墙啊?
很快,就被婆婆给抓到这两人的奸情了,在古代这种有个专有名词,叫做扒灰。
《红楼梦》里就有过这么一段,焦大大骂:“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
但是呢,这钱都在老头子手中,而且,家丑不可外扬啊,说出去多丢人啊,婆婆虽然捉奸在床,但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好忍着了。
2006年,也就是结婚的第三年,儿媳妇生下了一个男孩儿,就是这次新闻里面的主角,继承了30套房子,5亿遗产的18岁高中生。
一开始,全家人都挺开心的。
婆婆光顾着疼孙子了,也没说什么。
可是吧,这孙子带着带着,她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这孙子怎么和儿子长得一点都不像呢?这眼睛鼻子眉毛啥的,全都不一样啊?
难道说?
婆婆心中闪过了一丝不好的预感。
而就在这时候,老头子找来律师做公证,坚持要赠予年仅2岁的孙子大笔的财产。
这也太着急了吧?
爷爷爱孙子,也不至于这么爱吧?
于是,婆婆更加疑心了,她就偷偷收集了两人的毛发样本,跑去做了DNA鉴定。
结果发现,果然:这不是自己的亲孙子,而是老头子和儿媳妇扒灰生下的亲儿子!
婆婆气坏了,于是就在2008年的时候,把老头子还有儿媳妇两人给告上了法庭,罪名是:妨害家庭罪。
这时候,婆婆也不顾得家丑不家丑的了,自己孙子没了,突然就变成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了。
换谁,这能接受啊?
你们俩通奸就通奸,可是这也太过分了吧?
很快,法庭经过调查就发现,孙子的确和弱智儿子没有血缘关系,他真正的父亲其实是爷爷。
于是,法官就依据公媳乱伦罪,判决老头子和儿媳妇,两人各3个月的徒刑,可易科罚金。
意思就是,可以用缴纳罚金的方式代替原本宣判的刑期,以罚金代替短期的自由刑。
也就是说,原本你要坐牢的,现在花钱交罚金,就可以不用坐牢了。
这种制度在我们国内是基本上看不到的,但在西方还是很普遍的。
西方人称它为:“减轻国家建筑监狱经费最合理的方法”、是“最经济、最无污染的刑罚方法”。
后来,自然是被台湾省给学习了过去。
当然了,咱们这里顺带提一句,以后有机会继续再介绍湾湾的法律,现在继续吃瓜。
这老爷子从法庭出来,交了罚金之后呢,当然是气的要死啊。
他就把婆婆还有其他的几个孩子,全都给赶出了家门,彻底断绝了关系。
于是,到这里,婆婆和那几个孩子的戏份就下线了,后面的剧情就和他们没关系了。
不过智障儿子也不是好惹的,他只是中度智障,还是明白一些事情的,所以丑事曝光后,他就把妻子和儿子(亲弟弟)赶出了家门。
2009年的时候,智障儿子去世了。
老爷子舍不得媳妇和孙子(亲生儿子)在外面流浪,就把他们给接回家里。
后来到了今年,老爷子去世了,留下了一大笔丰厚的遗产。
这时候,谁有权利可以继承这笔遗产呢?
有三个人。
儿媳妇:她继承的是她丈夫,也就是弱智儿子的那一份。
18岁高中生:名义上是孙子,实际上从血缘关系上是儿子,他肯定要占一份。
还有一位,还记得之前第一任印尼妻子生下的那个女儿吗?
她也是有份继承“爷爷”的遗产的。
当然了,这里的爷爷我要打个引号,因为鉴于这个老爷子的品行确实不端,到底是孙女还是女儿,这是个问题。。。
但不管怎么样,印尼前妻生下的这个女儿,是肯定有继承的。
至于奶奶那一支,他们下面的那些子女们,2008年就被老爷子给赶出家门,断绝关系了。
也许,当年老爷子给过他们什么补偿。
但不管给没给吧,他们这一支剧情都已经下线了,自然没资格再来继承遗产了。
所以现在遗产是三个人分,要弄成三份。
可是,印尼人的女儿她不愿意了啊,多一个人分,自己岂不是要少拿好多钱?
于是,她就跑到法院后提起诉讼,说她继母的继承权不存在。
因为,台湾省的法律规定,儿媳妇小陈并未取得台湾合法的身份证,在这种情况下,她如果想要继承丈夫遗产的话,就必须要在丈夫死后,继承开始的3年内以书面向法院申请。
可是,小陈哪里知道那么多的门道啊?
2009年智障丈夫去世了,2012年的时候,她还和老爷子生活在一起。
那时候老爷子还在呢,身体硬朗的很,而且还那么爱她,她哪里想得到这一层呢?
于是,她就一直没有提起这事,所以,按照台湾省的法律,她等于是放弃了继承丈夫的遗产。
法院直接判她败诉。
不光是遗产继承不了,因为她儿子,就是那个18岁高中生,早就已经被老爷子给接回去抚养了。
所以,她就没办法再以“依亲居住”的身份留在台湾了,她现在连在台湾的合法身份都没有。
随时有被遣返大陆的风险。
印尼人的女儿太聪明了,这么一套组合拳下来,直接就把原本33%的份额,变成了50%。
于是,她和18岁高中生一人一半,继承了老爷子上亿的遗产。
看到这里,你觉得这里面谁最倒霉啊?
当然是儿媳妇小陈了,自己青春年华的,伺候那个糟老头子,就想着能够分一点遗产,可没想到到头来,居然就因为不懂法,竹篮打水一场空。
不过小陈也没有太绝望。
虽然自己没能继承到遗产,但不还有儿子吗?
自己那份虽然没了,但儿子的份额提高了啊,儿子一下就继承了30套房子,价值五亿新台币。
因为他才18岁,还在念高中,所以外界也称他为五亿高中生。
儿子才18岁,懂个什么对不对?那么多财产,以后不还是我来帮他打理吗?
小陈心里这样想着,算是多少有些安慰。
可没想到啊,这天有不测风云。
5月3日,老爷子出殡火化。
5月4日,18岁的高中生就被负责办理财产过户的文书老夏的儿子小夏给叫了出去。
小夏今年25岁,已经在社会上打拼一段时间了,他现在给父亲当助理。
小夏把高中生给交出去的理由是——"教你如何处理房地产",还让高中生把所有的手续都带上了。
随后,高中生就失联了。
母亲联系不上儿子,就去找老夏,结果对方根本不接电话。
她无奈报警,可是得到的却是儿子坠楼的消息。
很快,警方查出的后续更是让人惊掉下巴:18岁高中生出门根本不是办什么房产手续,而是和小夏去登记结婚。
根据台湾省的法律啊,年满18岁,无需父母同意,就可以自由的登记结婚。
当然了,婚姻登记还需要见证人,所以,小夏就从路边上随便拉了两个路人当见证人。
在办完婚姻登记后,小夏把高中生领回自己家喝酒。
两小时后,高中生从夏家10楼坠楼不治身亡。
现在最新的消息是:小夏已经花了30万保释出来了。
根据台湾省的法律(今天科普了一天台湾省的法律了,也不知道谁给制定的)
如果子女去世了,父母不是第一继承人,配偶才是。
换言之,如果警方查不出来这是一起谋杀案,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小夏杀人,那么,小夏就将继承这5亿财产。。。
现在,儿媳妇小陈已经跑出来召开新闻发布会,声泪俱下的希望当局能够查明真相,还自己儿子一个公道。
并且,她还在发布会上面解释儿子根本就不是什么同性恋,他在学校里追过女生,性取向正常,肯定是被人给忽悠设计了。
总之,不管这个案子最后会怎么判。
反正是看得我目瞪口呆,下巴都要惊掉了,几乎集齐了各种狗血,离奇的元素,要不是这是新闻报道,是真实发生的。
拍成电影我都不敢相信。
因为这是我看过,最离奇,最狗血的“谋杀案”。
当然了,还是加个引号吧,万一最后台湾警方调查了17天,又来一句,这不是谋杀,而是自杀呢?
台湾警方通报:18岁高中生突然继承了上亿财产后,太开心了,喝完酒跑到阳台上吹风,结果一不小心,失足坠楼。
那可就搞笑了。(手动@巴厘岛警方)
最后,问一下大家,你觉得在这起狗血伦理大戏中,谁才是最大的赢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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