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AI孙燕姿”侵了谁的权?侵了哪些权?
近日,AI杀进了音乐圈,“AI孙燕姿”在B站悄然走红,“她”翻唱的《发如雪》《下雨天》播放量均已突破百万,从流行到民谣,可轻松驾驭各类曲风,且每天都有数十首“新作”面世。
B站上搜索“AI孙燕姿”后,就冒出了数百个相关音乐视频。在某网络音乐软件上,以“AI孙燕姿翻唱”为主题的歌单里,也有68首歌曲。这位“AI孙燕姿”,翻唱了周杰伦、赵雷、刘欢等的歌曲,作品覆盖从流行到民谣等多种风格,有的播放量甚至超过百万。
AI歌手在风靡的同时,引发的法律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其一,“AI孙燕姿”借用了歌手孙燕姿的名字。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姓名权作为重要的人格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更何况,在“孙燕姿”这个名字背后,承载的是歌手商誉,这也是重要的合法权益。如果未经孙燕姿本人允许,使用“AI孙燕姿”为人工智能歌手冠名,是否侵犯了对方的姓名权,损害了对方的商誉?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二,“AI孙燕姿”翻唱了众多类型的歌曲,包括民歌、童谣、动漫主题曲、流行歌曲等,有没有征得著作权所有者的许可?
其三,“AI孙燕姿”的制作者,给人工智能歌手投喂的数据信息,包括歌曲等,构不构成侵权?
围绕上述话题,5月24日晚19:00,智拾网诚邀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王迁老师;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孙维飞老师联袂授课,就“AI孙燕姿”引发的著作权法与民法问题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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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收获
1.进一步拓展知产法律新领域,发现新问题
2.全面理清AI翻唱涉及的版权问题
3.为更好地办理相关案件筑牢基础
课程大纲
一、AI“孙燕姿”唱歌,侵犯歌曲的著作权吗?
二、AI“孙燕姿”唱歌,侵犯孙燕姿的表演者权吗?
三、AI“孙燕姿”唱歌,产生表演者权吗?
四、AI“孙燕姿”唱歌,侵害孙燕姿的人格权吗?
讲师介绍
王迁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
《知识产权法教程》作者
王教授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和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等多家法院和检察院咨询专家。
王教授荣获“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和上海市先进工作者,获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
王教授出版专著《版权法对技术措施的保护与规制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和《论“基因歧视”及其法律对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王教授参与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2年《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和2013年《马拉喀什条约》外交会议中,任“起草委员会”成员和中国代表团成员。
孙维飞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孙维飞,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获得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自2002年起任教于华东政法大学。他的研究领域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体制和德国、欧盟侵权法。同时他也在中国侵权法领域发表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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