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2000公里,陌生男子疯狂找女网红
5月21日,博主“李菜菜”发布的一则视频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李菜菜”在视频中称,自己被一名陌生男子“盯上了”:该男子多次更换账号向她发来私信,要求见面并向她“求职”。在被一次次被“拉黑”后,该男子竟从2000公里外飞到了浙江,在她的住所附近租房,并四处寻找她的踪迹 。
“李菜菜”不堪其扰,担心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报警后,民警成功将该男子劝离。律师建议,网络博主要注重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如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女博主自述事情经过 网络截图
多次更换账号发私信求见面
陌生男在博主住所附近“蹲守”
“李菜菜”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患有骨髓炎,此前长期独自居住在台州。据她出示的聊天记录显示,5月4日,一名网友给她发来了长段私信,称这天是自己第一次实名注册,内容以评价、鼓励李菜菜为主,在最后留下了自己的姓名、手机号码和所在城市,“需要的话可以找我聊天”。
5月5日,这名用户再次发送私信给“李菜菜”,介绍了自己过往的生活经历、工作经验,“之所以写这么详细,我是向你求职,可以签合同协议等等。我男的哈,我可以身兼多职(护工,网店维护,房屋简单修缮,简单的一些康复也会)。待遇2000-3000元能保障我的基本生活就行”“要是我们达成共识,这月10号(我)就可以飞台州”“如你不愿,我好继续去找那糊口的工作”……
5月8日,这名网友在私信里建议“李菜菜”截肢。也是这一天,“李菜菜”说,自己看到这些私信后没有回复,直接将这名网友拉黑,“觉得这个人是不是有问题”。
5月11日,这名网友用另一个账户给“李菜菜”发送私信,为截肢的建议道歉,向“李菜菜”发送了自己曾经的手术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在“李菜菜”拉黑这个账户后,这名网友又用一个新账号私信道歉,“我会走一趟台州当面跟你讲对不起。”当天,在“李菜菜”两次拉黑他后,出现第三个账号私信称,“这个也拉(黑)了吧,过几天,我把自己的事安排好了,我就来找你”。
5月18日,这名网友又换了一个账号持续向“李菜菜”发送共数十条私信,包括自拍、机票、毕业证、台州市街景等照片,称自己“已经来了4天,找不到你,问也问不到”“我可是跑了2000多公里来找你的哦”……
他在私信里讲述自己在一小区附近四处寻找,询问居民和快递员,在蛋糕店、超市等“李菜菜”可能出现的场所等候的经过。又称自己已租房三个月,“你要是不见我,就要到医院住院部找你”。
5月19日,“李菜菜”看到私信,发现对方用手机所拍摄的租房地点离自己的住处很近,大约只有500米远。“李菜菜”只得打电话报警,当晚不敢回家,借住在亲戚家。
“李菜菜”说,从第一次收到这名网友的私信至今,她从未回复,也未曾见面、通话。
根据这名网友发送的私信,“李菜菜”发现,他是在寻找自己视频中曾出现的店名,以此锁定自己的住址。李菜菜说,自己平常很忙,几乎不出门,偶尔出门时拍摄了视频素材,“没想到这些素材被他用来找我。”此前,“李菜菜”曾在账号上提起手术时间,为了防止遇见这名网友,她推迟了手术时间,还决定搬家。
根据“李菜菜”提供的视频,当天,辖区民警和“李菜菜”的亲戚都曾拨打这名网友的电话。
这名男子在电话中多次称,“我不是变态”,反复提问能否见到“李菜菜”。一段对话中,该男子称“我不会强迫她(‘李菜菜’),我为什么要强迫她,而且我没有通过极端的方式去找她。”他认为自己是在帮助“李菜菜”。
男子已被劝离
律师:女博主可提起人格权侵权诉讼
据紫牛新闻报道,临海市公安局宣教科负责人就此事回复称,陌生男子已经被劝离,事情已妥善解决,女博主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5月23日,“李菜菜”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得知男子已购买火车票,准备离开台州。“但还是会害怕他又回来。”
陌生男为什么要这样做?由于“李菜菜”不愿意提供他的电话号码,而他的社交账号已无法搜索,记者未能与他取得联系。
女博主自述事情经过 网络截图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郑晶晶律师表示:“目前来看,该男子的行为虽给博主造成了困扰,尚没有达到可进行行政处罚的程度。”郑晶晶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吕孝权律师认为:“报警这个动作,我坚决支持。不管这个案子构不构成骚扰、情节是否严重,报警之后,警方对男方的劝诫还是有效的,很明显已经对男方产生了足够的威慑。公权力的介入很多时候可以防范后续威胁的发生。”
同时,吕孝权建议,网络博主要注重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如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郑晶晶介绍,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郑晶晶分析:“这条规定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对象范围,若女博主被骚扰并面临较大可能的暴力现实危险的,也可以考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从目前已知的信息来看,该男子展示的暴力危险应该还不是特别大。”
民事诉讼方面,郑晶晶认为,女博主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人格权侵权诉讼。男子频繁发送私信的骚扰行为,对女性博主的心理和精神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扰,导致其精神紧张,扰乱其安稳和宁静,侵犯了博主的安宁权,实际上也是一种人格权侵权行为。
首图和题图来源于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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