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爆炸事故,真相是什么?
01
近日,河北大城县发生了一起惨重的爆炸事故,造成了11名民警的不同程度受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切和关注。
据媒体报道,这起事故发生于5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发生地点位于河北大城县臧屯派出所,当时该地的民警正在进行对一批涉嫌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样品取样鉴定。
不幸的是,这批烟花爆竹突然发生爆炸,导致了4人丧生,5人重伤,另外还有2人下落不明。目前,灾难性的搜救和救治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中。
对于此次事件,人们最为关注的是民警在取样鉴定过程中是否遵循了规定的程序准则、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例如,在取样样本时是否遵照规定将其搬离爆炸场所后再进行鉴定,等等。
此外,鉴定爆竹类危险品必须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其专业性和技术水平是至关重要的。
那么,派出所民警是否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呢?
他们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鉴定,是否具有足够的应急处置方案?
因为只需一个操作失误,就有可能诱发事故的发生。人们常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对于处理基层工作的民警来说,这项工作显然是超过了他们的能力范围。对于鉴定工作而言,交给专业鉴定人员来处理,难道不应该是常识吗?
此外,涉及11名民警的鉴定工作,是否需要如此庞大的人员资源参与呢?特别是针对这些涉嫌违规的烟花爆竹,其危险性更是倍增。多名民警同时进行鉴定,这是否意味着大量的违规产品涉及到此次事故,存放在派出所内的爆炸品数量惊人?派出所的安排和考虑是否太过草率了呢?
这起事故不仅造成了四人直接身亡,还有两名民警下落不明,毕竟,派出所的空间是有限的,失联又怎么解释呢?
有网友甚至表示,这两名民警很有可能被爆炸炸得无法寻找到其尸骨,这种惨烈场面令人心痛。
发生这么大威力的爆炸,说明当时派出所内的烟花爆竹数量应该相当惊人。
真的是“取样鉴定”,而不是没收?
对于网友幸灾乐祸的言论,我不想评价。
无论如何,这是一起灾难,无论是执法人员还是普通民众,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
愿逝者安息,悲剧不再。
02
这条新闻,让我想起了前不久的新闻。
一辆大货车在两年时间内,收到了58张罚单,总罚金高达27.5万,而罚款理由都是超限运输,这或许是河南某县创造的最新罚款纪录。
而记者调查发现,大货司机们说出发前没超重,一到这个县境内,货车过磅都会超重,然后就会收到高额罚单。
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记者偷拍了与该县交运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对话:“经过三年疫情,现在财政都没钱了,这叫执法到位,该罚的钱,必须得罚”,并且罚款是有任务的。
毫无顾忌,丝毫不隐晦,说白了就是雁过拔毛。
财政没钱,这是不争的事实。
一个小小的县城欠债几百亿根本不是新闻,不要说还本,把县财政的全部收入去还利息都不够。
但问题是,财政没钱,老百姓就有钱吗?
2021年,我写了因北斗定位掉线,被扣车罚款2000元,一气之下喝农药自杀的货车司机金德强。
这位金师傅是个好人,匹夫无怒,只有绝望,没有血溅五步,他没有驾驶大卡车冲向无辜的人群、没有冲向那些罚他款的执法人员。
而是选择了饮毒自尽。
尽管国家有相关文件,但各地依旧我行我素。
据官媒报道,60天时间,无差别地向辖区内数千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薅上来总计6700万元的巨额罚款。
财政缺钱,不是想方设法的搞活经济,增加税收,而是挖空心思从企业、个人头上“薅羊毛”。
结果,营商环境恶化,法治环境破坏。
地方企业外迁,有钱人外逃,税收减少,财政更加没钱。
短视的胡作非为,带来的只有恶性循环。
如何才能抑制各地各部门的“搞钱冲动”,如何才能让他们不要竭泽而渔呢?
仅凭一个文件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
最根本的解决之道,是把他们的所有行为规范在法律之内。
权力需要制约,权力需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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