贻误抢救!金融中心出现安全事故,3人被追刑责,啥情况?
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沙河街道中信金融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3.6”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下称《报告》)。
2023年3月6日13时许,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中信金融中心施工总承包工程工地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移动操作平台钢管架倾倒压人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40万元人民币。该事件存在不报事故,贻误抢救的情况。
《报告》建议,中信证券和金石泽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牵头组织并督促施工单位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风险排查工作,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据悉,早在2020年5月,中信证券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中信金融中心项目工程建设的议案》。相关议案称,同意中信金融中心项目工程造价不超过人民币45.34亿元(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6:4的比例承担。2020年9月25日,中信证券、金石泽信与中信建设公司签订《中信金融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中信建设公司承担该项目总承包施工工程。2021年8月,中信建设公司与余发建筑公司签订《中信金融中心项目2标段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合同》。
《报告》显示,2023年3月6日,根据栋号长邱某的工作安排,陈某负责事发项目裙楼1层、2层东侧楼梯区域夹层剔凿爆模混凝土作业。
当日下午1时许,陈某到事发现场准备开展作业,其(配戴安全帽、未系挂安全带)沿一边立杆向上攀爬未搭建稳固的移动操作平台时,移动操作平台失稳反转倾倒,陈某摔倒在地并被移动操作平台压住胸(颈)部,现场无其他人员。
下午2时40分许,邱某在寻找陈某时,发现陈某被压在移动操作平台下,立刻将移动操作平台推开,见陈某无反应,随即联系现场安全员臧某威。臧某威、项目劳务负责人康某和现场安全负责人高某胜到达现场。康某见状立即向现场施工协调经理游某炎报告。游某炎叫康某先将陈某送到私家车上,并安排驻点医生陶某林查看陈某的生命体征。陶某林见陈某面部发紫、手脚冰冷、没有呼吸和脉搏、鼻腔内血凝固,表示陈某没有生命体征。
下午4时许,游某炎私下联系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太平间顶班的管理员张某冰,并安排康某将陈某运到该太平间平板车暂放。
晚上11时50分许,康某和高某胜等人到宝安机场接陈某家属。陈某家属于当晚凌晨1时许拨打110报警。
接报后,南山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沙河街道办等相关单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报告》称,事故发生后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信息流转及时,应急响应迅速,应急处置得当。
经南山公安分局调查及法医检验,陈某为胸腔脏器损伤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损伤特点符合遭受巨大钝性外力作用所致,排除他杀。
事发后,中信建设公司现场安全负责人高某胜、现场施工协调经理游某炎均未向公司上级报告,未拨打110和120,也未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项目劳务负责人康某向游某炎报告事故后,未拨打110和120,并按照游某炎指示,私下将陈某运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太平间。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陈某,男,59岁,重庆人,系中信建设公司劳务工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40万元人民币。
据调查分析,结合专家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陈某安全意识淡薄,未采取系挂安全带等安全防护措施,攀爬未搭建稳固的移动操作平台时被失稳反转的移动操作平台压倒受伤无法挣脱,因误失抢救时机,伤重致死。
间接原因包括多方面。中信建设公司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致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攀爬未经检查验收合格的移动操作平台的不安全行为,未及时排查和消除作业现场移动操作平台未搭建稳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远达国际公司未全面履行安全监理工作职责,对施工现场监理巡查不到位,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报告》建议对3人追究刑事责任。
《报告》给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议。
校对:祝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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