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陷大叔猥琐偷拍!她痛哭道歉关了微博评论!热搜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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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的党员、保送传播学硕士张薇道歉了。虚心接受大家批评,随手开启一键保护关了评论。
厉害的,这女娃。
近日
“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遭女子曝光”
引发社会关注
随后,该女子在网络曝光大叔是“猥琐男”,称其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并表示既然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博文发布之后一些网友支持,也有不少网友发文替中年男子鸣不平,认为中年男子自证清白之后,该女子的做法已经属于“恶意造谣”。目前女子所发博文已删除。
随后,有网友指女子系四川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对此,据@中国新闻周刊 9日下午消息,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回应称此事已经在调查,具体情况等待稍后的官方通知。
最新消息
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回应媒体:
当时警方已介入处理
因为是误会
双方当时已经和解
记者获悉,6月11日,当事男子在儿子邓先生的陪同下,来到广州鹭江站派出所报警。该名女子从东莞赶了过来,正式向其一家道歉。
今日19:41
当事女子“注册不了张z”
发文道歉称:
“叔叔,对不起,我真的错了”
“我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
并将以实际行动改正。”
事件回顾
有网友在地铁上怀疑自己被偷拍,请对方出示手机相册。
据了解,6月11日下午,得知邓先生报警后,该名女子从东莞赶到了广州鹭江站派出所,与邓先生一家沟通协商。她情绪激动,哭着道歉表示:“对不起,请你再给我一个机会。”她解释,之前乘坐地铁时曾被盯着看过但不敢发声,这次发声却造成了误会,“我没想到这么多人转发这个视频,看到被转发后特别害怕有人网暴我或者阿叔,我就把视频关了。”
11日17时许,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女生将在网上发布公开道歉信。邓先生表示,“她还是名学生,公开道歉就好,不想影响她太多。”
据此前报道,6月7日,一名网友在微博发文称,“在广州地铁8号线拐角处站着时,被一名猥琐老头盯着看。我感觉他在偷拍,瞪了一眼,他放下了手机。他应该没有拍到什么,但是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不用去维权了吗?感觉他不是第一次作案,如此娴熟的动作和大言不惭的表现,就有了视频里的故事。”
视频中,张薇询问:“你刚刚是在拍我吗?你打开手机相册。”当看到对方相册中没有自己的照片时,她说:“小心一点不要乱拍别人。”
没有确凿证据,就给他人贴上极具侮辱性的标签,与其说是寻求大众支持的公开控诉,不如说是自说自话的言语宣泄。这种凭“感觉”下结论、我说啥就是啥的做法,不仅让所谓“维权”充满讽刺,更让人不由怀疑其是不是在恶意蹭流量。
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上“小作文之风”盛行。事件来龙去脉未清,就能掐头去尾编出故事,输出观点,甚至拉踩无辜之人;真相还在路上,或故作高深之态,或渲染极端情感,将他人真真假假的信息曝光,三言两语就把节奏带歪到了“大西洋”。这些操作成本不高,让社会付出的代价却不低,不仅给当事人造成极大困扰和伤害,还可能加剧社会冲突与群体撕裂,搅得舆论场乌烟瘴气。
置身互联网,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体诉求极容易被听到,甚至迅速找到“共鸣者”,形成浩大声势。但这是一柄“双刃剑”。如若不分青红皂白,任由“中伤”之语传播流布,就会形成网络暴力。特别是对网络“弱势群体”,如前文那位大叔,“触网”经验不足,就可能陷入“谁会写‘小作文’,谁就有理”的话语霸凌。
网友热议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女子警惕被偷拍初心没错,但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还发文曝光有些行为过激。
也有网友认为,现在偷拍事件频发,女子可能也是因为希望保护自己的权利才做出此举,虽然有些过了,但不至于深责。
还有网友表示,大叔之所以没有像女子说的一般“为自己发声”,可能是因为对社交网络不熟练,根本没有注意这些内容。
那么,女子是否有权要求翻看对方私人手机相册,此举是否合法合规?
这些行为或将被重罚
值得一提的是,9日下午,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
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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