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贸试验区,商务部最新发布!
商务部6月20日印发《自贸试验区重点工作清单(2023—2025年)》(下称《清单》),对各个自贸试验区最近三年的工作重点作出具体安排。
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设立,我国正式开启自贸试验区建设,截至目前,全国已建设了21个自贸试验区及海南自由贸易港。
商务部数据显示,十年来,我国自贸试验区累计形成278项制度创新成果,涵盖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领域类型。
作为2015年第二批设立的自贸试验区之一,广东自贸试验区被赋予了“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的战略定位。
目前广东自贸试验区涵盖三个片区,包括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
其中,广州南沙新区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端制造等产业,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
珠海横琴新区片区重点发展旅游休闲健康、商务金融服务、文化科教和高新技术等产业,建设文化教育开放先导区和国际商务服务休闲旅游基地,打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新载体;
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
广东省商务厅厅长、自贸办主任张劲松近日介绍,八年来,广东自贸试验区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过1万亿元,年均超过1300亿元,税收由2015年的574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950亿元,带动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国内生产总值由2015年的2244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4663亿元,增长超过1倍。
此次《清单》对广东自贸试验区整体作出4项重点工作安排:
1、推进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化与港澳在贸易、投资、金融、法律服务和职业资格互认等领域合作,促进内外贸法规制度衔接。
2、推进广州期货交易所、大湾区债券平台、南沙国际金融岛、深港国际金融城等建设,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农产品交易,打造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金融平台。
3、推进“大湾区组合港”“湾区一港通”建设,打造以南沙港、蛇口港为枢纽的一体化通关物流信息平台,提升各港口间物流和通关时效,实现港口群互联互通、协同发展。
4、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分拨中心,建设跨境贸易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推动货物自由集拼分拨,构建服务粤港澳、辐射国内外的海陆空铁立体化多式联运物流体系。
对前海蛇口片区作出3项重点工作安排:
1、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推动在前海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研究院,支持内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前海开展合伙联营,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集聚全链条、全生态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试点,探索由司法行政机关对商事调解组织进行统一登记,并加强监督管理。
2、高标准建设前海国际人才港,研究深化人才发展改革举措,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全要素人才生态,助力打造全球一流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地。
3、支持建设具有深港现代服务业特色的综合保税区。探索深港规则对接和制度创新,推动区域功能向全球供应链管理服务型、贸易结算型、资源配置型转型。优化进口食品检验模式,支持建设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大豆现货交易,打造免税品集散中心。
对南沙新区片区作出2项重点安排:
1、高水平建设南沙科学城,布局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加快推进一批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科研机构和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办好大湾区科学论坛。
2、打造南沙全球溯源中心,推动全球溯源中心落地运营,研究制定溯源标准体系、法律保护体系、数据规则体系,拓展“溯源+行业”应用领域。
对横琴新区片区则作出1项重点安排:
加强与澳门社会民生合作,推动“澳门新街坊”项目建设,探索与澳门民生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
上海自贸试验区作为最早建设的自贸试验区,此次《清单》总体上对其作出1项重点工作安排: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业一证”改革,建立健全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开展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试点,探索由司法行政机关对商事调解组织进行统一登记,并加强监督管理。
同时,对上海自贸试验区陆家嘴金融片区和临港新片区,《清单》显示,要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加快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推动国际国内资产管理机构集聚发展,根据机构全生命周期需求提供定制化政策服务。
作为最近一批设立的自贸试验区,北京自贸试验区于2020年9月正式揭牌成立。其主要工作任务聚焦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等主要特征,在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创新数字经济发展环境、高质量发展优势产业、探索京津冀协同发展新路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等7大方面提出110余项开放创新政策措施。
此次《清单》对北京自贸试验区整体上作出4项重点工作安排,其中,在数据经济领域,要推进建设数字贸易港,探索完善数据跨境流动、数据流通等规则制度体系在严控交易场所数量前提下高标准建设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建设数字生态孵化平台,推动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
同时,在金融领域,北京自贸试验区科技创新片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要打造科创金融改革创新高地,引导科创金融专业化发展,健全科创融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完善科技创新全周期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打造国际创业投资集聚区。
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则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升级发展,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推广综合智慧能源服务项目,打造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校对:王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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