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爹坑妈坑母校,北京一律所发通告不招川大毕业生,女研究生污蔑大叔引发连锁反应
一律所称不招川大毕业生,同行:明显的就业歧视
高校毕业生人数屡创新高,国家持续出台各项政策为毕业生扫清就业障碍。其中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就业优先政策,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
近日,北京一律所称不再招聘川大毕业生引发热议,6月25日,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王炳峰律师称,鉴于四川大学处理张姓学生不当行为的表现,证明该校的治学态度不高,毕业生品质难以让社会信服。其律所不再招聘四川大学毕业生,请持川大毕业证的求职者勿再向本所投递简历。
该通告发布后引发争议,有律师表示,对四川大学学生这一单独群体不予招聘,剥夺了四川大学学生和其他学校学生一样享有的平等就业权,破坏了社会公平,突破了律所用工自主权范畴。
对此,律所主任王炳峰律师回应称,通告并无就业歧视之嫌,“只是为了把此事告知大家,免得互相浪费时间。”
6月17日,山东一家公司的短视频账号也曾发布“通知”称,因张某事件“停聘川大毕业生”,该消息随后在网上引发争议。18日下午,涉事企业回应记者称该通知系员工为蹭热度私自发布的信息,目前已下架,公司也将对涉事员工进行处罚。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人数屡创新高,国家持续出台各项政策为毕业生扫清就业障碍。其中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就业优先政策,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
但在现实中,个别用人单位总有自己的考量,导致五花八门的就业歧视,包括年龄歧视、外貌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等。
对此,澎湃新闻评论称,企业的用人权不能随心所欲。不可否认,企业在用人上有一定的自主权,而这也是市场竞争、灵活经营的需要,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必须建立在严格遵守法律的基础之上。
极目新闻表示,作为律所,应该是讲道理的地方,如果认为校方对张同学处理不公平,可以向学校或主管部门投诉,可以通过媒体传递自己的声音,公开叫板都可以,只要有事实依据。如此将气撒在无辜的人身上,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有道理可言吗?
上游新闻评论认为,每个个体都是独特的,都有权利在就业市场中凭自身的实力说话。用人单位将对个体的不满上升到对整个群体的歧视,这本身就是一种畸形。
无论企业这么做是否符合法律,我估计这律所也打过算盘。但是作为咱们个人,确实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所做作为。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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