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上了热搜第一的新闻很多朋友可能还不清楚,我先简单的回顾一下。
6月7日,广州地铁上,一年轻女子见地上蹲着一位大叔在玩手机,她怀疑对方在偷拍自己。女子很不客气的要求大叔把相册翻给她看,大叔可能被女子的气势吓到了,并没有拒绝女子的不合理要求,顺从的让她检查自证清白,结果她发现相册里根本没有她的照片。
既然冤枉了别人,按理说,这时候应该道个歉,这场误会也就结束了。
年轻人脾气冲一点,说话难听一点,顶多算是没教养,多被社会毒打就慢慢变好了。
但令人意料不到的是,这位女生居然写了篇小作文,并把拍摄的这段高清视频发到社交媒体上,给大叔露了个正脸,还打上了“猥琐男”的标签,视频最后还不忘威胁人家,“你给我小心点!不要乱拍别人!”。
换成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判断这件事的孰是孰非。
人家大叔容忍了你的无理指责,你什么权益受到侵犯了?维的哪门子的权?
凭什么说人家大叔猥琐?凭什么诬陷别人不是第一次作案?
这位女生的所作所为完全不符合一个正常成年人的行为。
她是谁?
她这样做有什么目的?
这个消息在网路发酵之后,受到了众多网友的指责,但她依然强词夺理,抛出了堪比强盗的言论:
如果他真的没有偷拍,那为什么他没有为自己发声?
这逻辑,是不是大家感觉很熟悉,“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舆论不断发酵之后,女生发现苗头不对,开始迅速行动。她立即隐藏了自己的某音,某手视频内容,清空了自己的微博,以及小H书等多个社交媒体上的内容。
但是,想在互联网上瞬间销声匿迹,是无法做到的。
网友们已经扒出了这位女生的信息,毕业于河南大学,川大文新学院的保研生。
作为一个学新闻专业的研究生,在她的社交媒体账号上,除了秀身材,秀全国各地的旅游之外,她对各种媒体平台的调性非常熟悉,一直在做网络直播,而且针对不同的平台,输出截然相反的内容。
比如,有网友指出她在小H书做独立女性,在D音教女生要彩礼,在K手又反对彩礼,在微博天天打拳(女权),口口声声讨伐男性,但是在某个短视频平台上吸引的却都是男粉。
这个套路,和曾经被封掉的公号“青年大院”如出一辙。
正反话用不同的号的发布,全方位收割流量,“彻底推翻传播学理论,我还要寻找受众吗?我还要研究账号定位吗?我全都要!全方位,无死角,三重立场全覆盖型饱和式打击,这还是割韭菜吗?”但人家青年大院好歹是多个不同的账号覆盖不同的人群,而这位女生却是同一张脸,同一个号,自己打自己脸。回到最开始的问题,明明就是一场误会,她为何还要在网上兴风作浪呢?
作为一个文学新闻学院的研究生,你说她完全不懂法律,不懂在网络上构陷污蔑他人是违法行为,这不可能。明知错误还要故意为之,只有一个解释,污蔑一个看上去像是社会底层打工人的大叔,风险为零。因为一旦涉及到类似的维权,取证非常困难,让构陷污蔑的成本几乎为零。事实上,这样的大叔既没有时间去看这些所谓的花边新闻,也没有精力和金钱去起诉她,更不懂如何自证清白,所以被欺负了也只能自认倒霉。这位女生的确很精明,但是她只忽略了一点: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跟她一样,是非不分,颠倒黑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网络上虽然蛆虫众多,但总还是有正义和良知的声音。谈这个话题涉及到母校,我都觉得挺丢人。文新学院曾经很牛,中国古典文献学,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文艺学属于全国一流的专业。川大的官博也遭到了网友的炮轰,川大最新的回应称,表示高度重视,正在进行认真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但个人以为,如果这位研究生是新闻类专业的,这样的道德人品和智力水平,将来毕业搞新闻会是什么样子,大家是可以想象出来的。但是道德败坏,人品低下,这不是三年研究生教育可以改变的。同样,我也相信一个人不可能是一夜之间就变坏的,那么这样的人是如何获得保送资格的?前不久那位失去孩子的妈妈和爸爸遭受的网暴,大家还记忆犹新。就在昨天,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对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准确适用法律: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组织“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但愿这样的法规能够真正让网暴者、恶意构陷者付出惨痛的代价。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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