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最高法院作出了两个历史性的宣判,事关数代华人利益:
第一,最高法院周四(6月29日)上午裁定哈佛大学和教堂山北卡罗来纳大学考虑种族因素的招生政策违宪,大学不能将种族作为大学招生的一个因素。这项裁决等于声明大学多年来依照平权措施(affirmative action),在招生时考量族裔的做法不正确。第二,今天(6月30日),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裁定总统拜登的学生贷款减免计划违宪。意味着签署债务减免计划的2600万美国人将不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平权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最早出现在1961年3月6日,来自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签署的行政命令10925,是用来照顾少数族裔和弱势群体的优惠措施。主要集中于就业、教育等,比如入学的种族配额。可是,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保障少数及弱势群体变相让他们享受优待,并不会在本质上消除歧视,反而会对没有享受到优待的群体,形成“逆向歧视”,而亚裔则是最大的受害者!
六位保守派大法官裁定,哈佛大学以及教堂山北卡罗来纳大学(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Chapel Hill),根据种族进行非法歧视,违反宪法第14修正案。在北卡教堂山诉案中,最高院的投票结果为6:3。在哈佛案中,投票结果则为6:2。哈佛案已经缠讼近九年,由犹太裔Edward J. Blum发起的团体“学生公平入学”组织(SFFA),于2014年首次在麻州地方法院对哈佛提告,称它们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第六章和第十四条修正案(14th Amendment)的平等保护条款。案件经过下级法院的审理,哈佛分别在2019年9月、2020年11月赢得初审及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的上诉。2021年2月,“学生公平入学”将该案上诉至最高院,最高院则在去年1月受理此案,并把北卡教堂山歧视亚裔一案并案考虑。从过去30年来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禁止平权招生对白人学生、亚裔学生有利,某些热门顶尖大学学生人口多元化因此降低,但其他大学学生人口多元化则增加。根据2021年数据,已经禁止大学平权招生的亚利桑纳州、加州、佛罗里达州、爱达荷州、密西根州、内布拉斯加州、新罕布夏州、奥克拉荷马州、华盛顿州等地,西语裔学生、美洲原住民学生在大学学生人口当中比例偏低,白人学生、亚裔学生比例则偏高。以加州为例,禁止大学平权招生的规定在1998年上路后,西语裔学生、非洲裔学生人口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骤减50%。分析显示,流失的西语裔及非洲裔学生可能转到其他竞争较不激烈的公立大学就读。对于亚裔来说,这是惠及子女的判决,以后几代人上大学就能凭真本事,高分录取好学校。白宫6月29日表示,最高法院的裁决颠覆了数十年来的传统,“虽然最高法院的裁定恐将美国拖向退步,但拜登政府将尽其所能捍卫族裔平等和公民权利,扩增教育机会,保护所有美国民众”。全国大学在最高法院裁决后可能会重新考虑招生程序,但拜登政府呼吁教育机构尽力扩大教育资源和机会。他还特别向各大学和专科院校喊话,在选拔人才的过程中,要认真考虑那些克服了困难的学生,包括家庭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完成高中课业者、曾有被歧视经历或遇到不公待遇的学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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