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千万不要降格处理
01
李某通过酒吧、夜总会、洗浴中心发家,因涉嫌组织卖淫、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多种犯罪,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在扫黑除恶中落网。
李某在审查中交代了一起小案,此案导致一个局长、一个民警付出了惨重代价。
02
张某带女友在酒吧中蹦迪,由于女友身材性感,李某儿子出言调戏,张某让其闭嘴。李某儿子闻言大怒,对张某二人肆意辱骂,又抄起酒瓶将二人的头部砸破,后经鉴定均为轻微伤。
李某给分管局长送了两部苹果手机,局长安排民警照顾处理。
民警说,这是典型的寻衅滋事,而且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以上轻微伤,已经符合立案标准。
局长说都是轻微伤,后果又不重,你受理治安案件,给调解一下吧。
民警说,治安的寻衅滋事也不得调解,最好还是立案侦查,移送起诉,这样我们就没有风险了。
局长说,不以寻衅滋事受理,就以殴打他人受理治安案件,你给调解结案。就这么定了,出了事我负责。
民警还是按照领导的要求处理了。
03
此案被带出后,检察院以徇私枉法对局长和民警提起公诉。
老邢跟一位法官交流此事。
法官说,局长接受贿赂,直接安排下属降格处理,导致嫌疑人未受任何处理,构成徇私枉法这是没有疑问的。
老邢说,局长不冤,民警有点冤。
警察法32条规定,警察必须执行上级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如有错误,执行后果由上级负责。
这一条能否减轻他的过错?
04
法官又说,律师也准备从这个角度为民警做无罪辩护。但是我们内部讨论的时候,对这个意见支持的很少。
因为警察法第33条规定,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公务员法第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多数法官认为,民警明知局长做出的降格处理决定是放纵犯罪,超越了警察的职责范围,明显违法,却遵照执行,结果导致了罪犯逃脱处罚,已经构成犯罪。
05
法官说,对于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不仅有调查权,也有处罚的决定权。
所以,治安案件降格处理,没有超越职权,经复议诉讼可以撤销重作,如果涉及到关系案、人情案,一般是纪律处分,不会涉及到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对于刑事案件,就不一样了。
因为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只有调查权,调查终结后应当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定罪量刑。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没有处罚权。
所以对刑事案件降格处理,使嫌疑人不受追诉,就是超越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
06
老邢问,局长构成徇私枉法没有异议,那对民警的定性你们意见统一吗?
法官说,还有争议,目前有几种意见。
一是同意检察院的意见,构成徇私枉法,从重处理。
二是认为民警没有收受好处,所以不是徇私,但是构成滥用职权罪,不过情节较轻,可以判处缓刑。
三是认为构成滥用职权罪,但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因为这个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没有接受吃请,不知道局长降格处理的原因,不知道局长收受手机的事情。也曾经提出过反对意见,又具有自首情节,可以考虑免于刑事处罚。
07
老邢说,看来无罪是不可能了。
法官说,最好的结局就是:构成犯罪,但免于刑事处罚。
老邢说,这样的话,警察身份虽难以保留,但公务员的身份还是可以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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