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外籍人士在美国的创业,有哪些注意事项?
创业是许多人内心的梦想,而对于生活在美国的外籍人士来说,合法身份往往是最大的顾虑。
美国对外籍身份从事合法工作有许多限制,但对于持有特定签证的外籍人士来说,他们有机会在美国创业。本文将介绍常见的留学生签证和工作签证类型,并探讨外籍人士在美国创业的可能性。
持有H-1B签证的外籍公民是否可以在美国成立公司或拥有部分公司股权呢?根据公司结构的不同,情况也会有所差异。对于S-Corporations,持有H-1B签证的外籍公民无法拥有公司股权。然而,对于C-Corporations或LLC,持有H-1B签证的外籍公民在名义上是可以创立公司的。
H-1B签证是由移民局颁发的工作签证,允许美国雇主雇佣外籍公民。申请人必须与雇主有雇佣关系,并且实际雇主必须与申请人的雇主一致。即使H-1B签证持有者创立了自己的公司,他们也不能完全拥有该公司的控制权,必须有监管者作为申请人的雇主。
例如,可以邀请投资者作为监管人,成立董事会作为监管机构。对于LLC,可以设立经理来负责雇佣员工的管理工作。总之,不能出现自雇的情况。当公司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并满足一定条件时,持有H-1B签证的人可能有机会为自己的公司工作。
持有L-1签证的外籍公民可以在美国创业,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或投资人,但不能在公司工作。
L-1签证是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适用于跨国公司内部员工到美国分公司短期工作的情况。通常情况下,L-1签证的申请人是跨国公司,受益人是外籍员工。
对于希望在美国开公司但在一年内没有显著业务扩张的初创公司来说,L-1签证在延期申请时可能会面临问题。因此,为了成功创业,需要制定详细的创业计划、财务预算以及长期和短期目标等细节。
持有O-1签证的外籍公民想在美国开设科技公司是可以的。
O-1签证是签发给在科学、艺术、教育、贸易、体育领域杰出的外籍人士,或在电影电视行业有卓越成就的外籍人士。这些杰出的外籍人士在美国拥有自己的公司,并不会成为被遣返的理由。
F-1学生在不同阶段的情况需要区别对待。
01
F-1学习期间
在F-1学习期间,没有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学生可以注册公司,但不能参与实际运营。注册公司属于前期策划阶段,不被视为实际运营。移民法不禁止F-1学生创办自己的公司,但不能为自己的公司工作,不能从公司获得工资,但可以获得分红。
志愿者工作也不被允许,因为开设盈利性机构或公司并以志愿者身份工作被视为参与运营。在F-1期间,如果想要做志愿者工作,只能选择非营利机构或参与相关的社区服务。
02
使用OPT期间
在使用OPT期间,F-1学生具有合法的工作许可,可以注册自己的公司,并自雇工作或参与经营活动。根据美国移民局和海关执法局发布的OPT政策指南,F-1学生可以开设公司并为自己的公司工作。学生必须证明拥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的工作必须与其专业相关。
03
使用CPT期间
在使用CPT期间,注册公司是允许的,但CPT申请需要有雇主公司的支持,并且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通常情况下,自雇不能满足CPT的条件。
在拜登成为美国总统后,外籍创业者特殊工作许可规定(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得到恢复执行。申请人只需支付申请费和指纹费,成功获批后将获得两年半的合法留美身份,并可在续签后再延长两年半。这种长期有效的身份对于其他许多签证类型来说是无法比拟的优势。然而,外籍创业者特殊工作许可的申请要求相对较高。
外籍创业者特殊工作许可要求申请人在过去五年内在美国初创企业拥有足够的股权,并且该初创企业必须具有快速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的巨大潜力。
申请人必须在该初创企业中扮演核心角色,并在公司的日常运营中起到实质性作用。申请人还必须展现出为美国带来重大公共利益的能力,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获得来自合格的美国投资者或投资机构的大量投资,这些投资者或投资机构具有成功的投资记录;或者从联邦、州或地方政府获得用于经济发展、研发或创造就业机会的重大奖励或赠款。
满足以上条件中的任意一条或两条,或提供其他证明初创企业具有快速增长和创造就业潜力的材料都可以。
尽管在美国创业对于外籍人士来说存在一定的限制和挑战,但持有特定签证的外籍人士仍有机会在美国实现创业梦想。
根据不同的签证类型,外籍人士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注册和经营自己的公司。了解并遵守移民法规定的条件和限制对于外籍创业者来说至关重要。
此外,与专业的移民律师合作,以确保合法性和顺利进行创业过程也是明智之举。在追求创业梦想的同时,我们也希望外籍创业者能够遵守相关法规,为美国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贡献。
本文由北美法律君小编整理,图片及信息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本文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否则将追究责任。
-THE END-
免责声明
北美法律君微信公众号的所有信息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此公众号由美国贝肯律师楼的波士顿办公室负责运营。每个法律情况都是独特的,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持证律师的专业建议。浏览此公众号或通过其发送、接收信息并不构成律师-客户关系,且任何通过此方式发送或接收的信息可能不被视为保密或享有特权。此公众号可能含有第三方网站的链接,我们对其内容或访问这些链接可能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我们力求信息准确,但对于任何错误、遗漏或不准确的信息,我们不承担责任,并且明确地免除因依赖此信息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动所产生的所有责任。此公众号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道德规则,尽管我们分享过去的案例结果,但这并不能被视为对未来案例结果的预测或保证。请咨询您的法律顾问,以确保这些免责声明适应您的特殊需求并符合所有相关的地方和国家法律。
贝肯律师楼
精选团队成员
联系方式
贝肯律师楼 Blumsack & Canzano
地址:112 Water Street, 3rd FL
Boston, MA 02109
联系电话:(857)990-9060
网站:www.mybostonlawfirm.com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