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通过了司法考试,却给卖淫团伙盯梢,工资120元/天公众号新闻2023-07-14 22:07来源:法律读品河北秦皇岛对外公布一起特大卖淫案。经过两个月100余名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李某某特大卖淫团伙全部9名成员被一举抓获。其中一人加入卖淫团伙前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想在工作之前赚点儿外快,为每天120元的工资给卖淫团伙盯梢。该团伙有明确的分工制度,招募卖淫女、寻找和维护新老嫖客、配备对讲机在卖淫窝点附近巡逻。李某某要求所有卖淫女在交易结束后必须回到窝点报备,上交赚取的金钱,再根据约定的比例分赃。卖淫者大多是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孩,没有受到胁迫,为了赚钱甘愿出卖身体。现落网嫖客和卖淫女共28名,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处罚。6名帮助招嫖的娱乐场所营销人员涉嫌介绍卖淫罪,李某某等9人涉嫌组织卖淫罪,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正在追捕更多违法嫌疑人。团伙卖淫里面盯梢属于共犯,也是犯罪的一分子。如果是一般的共同犯罪,事先明知犯罪活动而仅仅没有参加实施,则按照共同犯罪的同案犯处理。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要分如下情况讨论:第一,如果他是该团伙的首要分子,即使没有实施犯罪,同样要对该事件负刑事责任。第二,如果他是普通成员,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构成犯罪。第三,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的,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负刑事责任。第四,如果明知是团伙犯罪,仍然参加帮助盯梢的,按共犯处理,处罚比主犯轻。本案中,这名通过司法考试的女子以每天120元的工资给卖淫团伙盯梢,已经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已经通过司法考试,还协助组织卖淫,学的法律都喂狗了吧?我国《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如果本人有“案底”,则不能从事这些职业:1.公务员。《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2.入伍(包括军校、警校招生)。《兵役法》第十七条规定:“应征公民正在被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3.事业单位。包括教师、医生等职业。4.法律行业。包括法官、检察官、人民陪审员、公证员、律师等。5.其他行业。主要包括需要持有资格证的行业,如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人员等。同时,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以,不得参加法考的犯罪仅限于故意犯罪且受过刑事处罚,如果是过失犯罪(例如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或者虽然犯罪了但免于刑事处罚,是可以参加法考的。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一般需要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本年度法考成绩通知单;3、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所以,即使通过了法考,司法局也会严格审核考生的资料,尤其是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无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过失犯罪或者虽然犯罪但免于刑事处罚可以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针对年轻女子自愿卖淫的行为,网友也引发强烈讨论。这年头双方家庭不知根知底的话,真不能谈恋爱结婚。网友评论:强烈建议领结婚证前,民政局人员能告知下对方有没有案底,这样能避免很多事情,让违法成本升高。网友评论:对付这种道德败坏的行为,光用法律惩罚是不够的,也应该让行为让接受道德上的谴责:向社会公开违法人的信息!敢做就要敢当。如果民政上有备案,那么这样的事是不是以后就慢慢消失了。广告:►揭秘:80岁老牙医护牙秘方,再也不补牙!►拯救3亿人的失眠焦虑!睡前2粒,安睡整晚!►湿疹反复?抹它3秒止痒去湿疹,不复发!►小偏方治扁平疣,一抹就灵!比激光还有效!►家中有它,千万虫子“连夜出逃”🤭全屋空虫!►欧洲脚汽水,一喷就见效,“香港脚”也能救!►早起口臭如“搅屎”?是胃里有这东西!要多吃它!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