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间卖金融产品,你敢下单吗?有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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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多家银行将信用卡、基金等产品搬进直播间,销售、推荐金融产品。这一模式在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内容、权益的同时,也给相关监管带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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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为何纷纷走进直播间?
记者在短视频平台,搜索关键词“金融直播”,出现不少银行的直播间,多以推销其发行的信用卡为主。
每家银行都有其主打的信用卡产品,直播间主播的宣传重点在于产品的特色服务。例如,一家银行推出的信用卡在订购外卖时,会有一定额度的返现。
另一家银行直播间挂上了八种不同IP联名卡,最受关注的一张卡片是和某游戏合作,实体卡上印有游戏图案。点开直播间右下角的“风车”标志,就直接进入到填写个人信息、申请办卡的页面。
某银行金融研究员周茂华认为,金融机构纷纷开通直播销售服务,反映出市场同业竞争激烈,部分金融机构借助网络直播打开线上销售渠道,最大限度推广业务和获客的思路。
与传统商品销售不同,直播获客主要通过直播平台进行,更加注重消费者的体验感、互动交流,产品展示直观,有助于拉近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便于金融产品推介和销售。同时,对金融机构来说,这种销售宣传方式成本低、操作简单。
不过,记者观察了多个金融机构直播间,其与日用品、食品等类别直播间动辄百万观看量的火热大不相同,一家银行的直播间在开播一段时间后,观看人数仅有百人;较为热门的一个银行直播间的在线人数最多时五、六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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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销售金融产品有何风险?
江西南昌一位银行工作人员认为,直播间销售金融产品,无论从金融机构自身风控、监管部门的管理,还是客户利益的保障上都不够成熟。
“没办法做流程控制和风险控制,线下购买理财产品包括信用卡办理是有面签过程的,而且从流程上要求过程留痕,比如录音、录像,而且要保存较长时间,而在线销售理财产品,很难实现这样的流程。”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营销宣传内容应当与金融产品合同条款保持一致,包含产品名称、产品提供者和销售者名称等关键信息,不得有重大遗漏;网络营销宣传内容应当准确、通俗,倡导正确的投资理念和健康的消费观等。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盘和林认为,直播间销售金融产品还可能会带来主体资质不合规的风险。
“从政策规划来说,宣传金融产品一定需要相关的金融资质,比如基金销售需要基金经理有从业资格,不能宣传不熟悉和无关联的金融产品,这和普通商品和服务并不相同。”
在多位专家看来,直播间对产品信息的介绍与披露往往不够清晰。记者在某直播间看到,有观众刷评论质疑主播只介绍优惠,对类似“办卡是否还需要面签”“有不良征信记录能否办卡”“卡片的额度有多少”等关键问题避而不答。
有从业者认为,部分直播平台可能为促销和提升产品吸引力,而夸大理财投资产品的收益,淡化潜在投资风险;或因产品信息披露不充分,导致投资者风险不匹配,增加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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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金融产品专业性更强,风险也更高,经营者应当履行更高的信息告知义务和风险提示义务。
据媒体披露,针对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网络直播销售情况调研的通知》,不少银行已经完成了排查,正在准备相关材料。不论是银行从业者还是行业专家都认为,监管部门应尽快拿出管理办法。
某银行金融研究员周茂华表示,后续金融监管部门等应该共同维护金融市场正常竞争秩序,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明确金融直播市场的相关标准等;建立直播平台及主播开展金融直播资质认定;明确金融机构与直播平台之间责任边界,提高相关违规成本。
▌本文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ID:zgzs001)
监制丨刘黎黎
记者|周益帆 李竟成
编辑丨高丹丹
部分图片源自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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