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女子遗体殡仪馆遭强暴,馆长:常有的事,丈夫怒报警!
来源:寻世外古道
中国自古有“死者为大”的说法,当一个人失去生命成为一具尸体时,任何恩恩怨怨都应该随之消散,然后得到所有人的尊重和敬意。
但是在沈阳一个县城的殡仪馆中,死去的女死者尸体被侮辱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一馆之长竟然对要用金钱赔偿来堵住受害者家属的嘴。
美好之家的破裂
陈先生和妻子是自由恋爱,甜蜜的感情从恋爱时一直延续到结婚后,二人相亲相爱,幸福和睦。
婚后没多久,陈先生和妻子的小家庭就迎来了新的小生命,陈先生的女儿降生了,这给陈先生的家庭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陈先生工作起来也更有干劲,妻子和女儿的满足与笑脸成为了陈先生奋斗的目标。
这样安稳的幸福一直持续到陈先生的女儿上学,陈先生由于忙于工作,接送女儿上学的事情一直都是由妻子来完成。
这天陈先生在上班时突然接到了来自妻子的电话,陈先生本以为妻子要告诉自己家里的事情,却没想到电话那头并不是自己妻子熟悉的声音。
原来打电话的是医院的工作人员,医院方面告知陈先生在他妻子送女儿上学的路上发生了车祸,妻子和女儿当场被送到了医院。
陈先生接到电话后立马赶往了医院,所幸女儿没什么大碍,但是妻子经过医院抢救却没有被挽回生命。
医院当场宣布了陈先生妻子的死亡消息,陈先生一家因此悲痛欲绝,怎么也无法接受陈先生妻子死亡的噩耗。
但是陈先生妻子死亡的事实摆在眼前,陈先生只好擦掉泪水打起精神将妻子送到了当地的法库县殡仪馆。
死后的二次打击
为了让心爱的妻子走得安详,陈先生特意让殡仪馆的化妆师按照妻子的喜好给妻子精心装扮了一番。
陈先生妻子爱美,因此陈先生从家里整理了一套妻子生前喜爱的衣服拿到了殡仪馆给妻子换上,加上殡仪馆化妆师的巧手打扮,陈先生妻子又恢复了曾经的精致美丽。
陈先生看到心里又是一阵酸楚,想到不久前还和自己相伴左右的妻子如今已经阴阳两隔,陈先生眼睛又酸涩起来。
按照当地的习俗,死者手脚上需要佩戴代表吉祥顺利的红绳,陈先生也精心准备了几条红绳戴到了妻子手腕和脚腕上。
一切都准备好后,殡仪馆告知陈先生他们不能在此停留太久,等到尸体火化的那天再来就可以,陈先生只好依依不舍地和妻子的遗体进行告别。
到了火化这天,陈先生和家人又再次来到了殡仪馆,但是当看到妻子遗体时,陈先生敏感地察觉到了妻子的异样。
上次走时妻子穿戴整齐,面容平静美丽,但是如今却发丝凌乱、衣衫不整,甚至裤子也被褪了下去,而且妻子手腕上佩戴的红绳也不是曾经的样子。
最令陈先生心里冒火的是在妻子旁边还多了一团可疑的纸巾,想到妻子可能遭遇的事情,陈先生感到愤怒难以抑制,他当即就找到了殡仪馆馆长询问此事。
没想到馆长竟然没有丝毫回避和隐瞒,当场就承认了陈先生妻子遭遇侵犯的事实,并且还云淡风轻地解释道,“这种事情在这里很常见,人毕竟已经死了,我们可以对你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陈先生对于馆长的言辞震惊不已,难以置信一个殡仪馆的馆长竟然对于死者毫无尊重和敬畏可言,难以想象曾经有多少死者遭遇过这样的屈辱事件。
陈先生越想越气愤,最终拿起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接到报警后对这件事情十分重视,很快就展开了调查。
经过监控查看,警方很快就把嫌疑人目标锁定到了殡仪馆工作人员高某的身上,经过询问高某也痛快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高某年龄22岁,是殡仪馆的临时工,因为只有初中学历且没有一技之长,所以一直没有正当工作。
高某在殡仪馆附近的村庄生活,刚好殡仪馆招聘临时工,因为工作性质和工资问题,应聘的人并不多,因此高某最终成功进入殡仪馆工作。
高某正值壮年,欲望旺盛,但是家境贫困一直没有找到女朋友,高某才把邪恶的目光放在了漂亮的女死者身上。
陈先生妻子年轻漂亮的容颜深深吸引住了高某,他趁陈先生走后利用岗位之便,偷偷来到陈先生妻子遗体放置处,把陈先生妻子的裤子脱到了膝盖上方进行了十几分钟的侵犯。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包庇犯罪分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某由于认罪态度较好,最终被判定3年的有期徒刑,而殡仪馆馆长知情不报,因为包庇罪被判处5年的有期徒刑。
遵纪守法,应该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必须做到的事情,但是高某和殡仪馆馆长却无视自己的职责操守违法犯罪,实在让人不齿。
当我们自身或者家人的合法权益面临侵犯时,我们也应当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合理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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