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揭秘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禁毒斗争
档案揭秘
【本文摘编自环球资讯广播-档案揭秘栏目,如果想收听原节目,请下载app“云听”,档案揭秘第60期《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禁毒斗争》】
1.刚建国时,毒品肆意泛滥。
2.1950年第一次禁毒运动,铲除大量烟地,禁毒初见成效。
3.反扑。
4.1952年第二次禁毒运动,雷霆一击,根治了危害中国百余年的烟毒。
Part.1
新中国成立之初,国民党留给新中国的烂摊子是乌烟瘴气,百病丛生。其中烟毒泛滥是一个最为严重和突出的社会问题。
当时各省种植、销售鸦片的现象已经很普遍,云、贵、川三省更加严重。据统计,当时全国的种植鸦片面积高达100万公顷。烟毒泛滥严重的西南地区,烟地约占到耕地总面积的10%。
其中贵州的安顺和习水因为普遍种烟,被称为烟香毒地。当地烟多粮少,人民的生计非常困难,时有饥荒出现。
1950年春,西康及川南的部分地区就曾经因为种烟过多,缺乏粮食,造成严重的灾荒。
烟毒泛滥还导致烟民的数量惊人。在解放初期,全国4亿多的人口当中,吸毒成瘾者多达2000多万人,占到当时总人口的4.4%。这些瘾君子无心生产,为毒品不惜一切代价。
同时,贩毒、制毒活动也非常猖獗,几乎遍及全国。当时全国大约有鸦片毒贩30万人。烟毒制造者们有的雇请技师,使用机器来进行大规模生产,有的采用手工作坊式进行小批量生产。
毒贩的身份更是五花八门,不少反革命分子混杂其中。这类情况不仅危害了人民的身心健康,更成为新生政权的一个极大隐患。
烟毒一日不除,百姓一日不安,国家一日不宁!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以最大的决心动员、组织群众开展斗争,荡涤乌烟瘴气,换来朗朗乾坤。
Part.2
1950年2月24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从此,一场声势浩大的禁烟禁毒运动就拉开了帷幕。
通令全面阐明了党和政府关于禁绝烟毒的意义、目的、方针和政策。
通令要求,从1950年春天开始,在已经解放的地区禁绝种烟,未解放的地区军事行动一结束,立即禁绝种烟。在少数民族地区,应该斟酌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慎重措施,有步骤地进行禁种。
从颁布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贩运、制造以及销售毒品,违者从严治罪。
散存于民间的毒品,限期交出,吸食烟毒者限期登记,定期戒除,否则予以处罚。
另外,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机关应配置戒烟药品,对贫苦烟民免费或者减价医治。另在烟毒比较盛行的城市设戒烟所,戒烟戒毒药品的供应由卫生机关统一掌握,同时严防隐蔽形式的烟毒代用品。
这份通令颁布后,各大军政委员会和各省市迅速行动,相继成立了禁烟机构,并且结合土改、剿匪和反霸工作开展运动。
说到禁烟禁毒,首先需要尽重,铲除烟苗,断绝鸦片的源头才行。
各省市行属迅速行动起来,分别向本地区发布严禁种植鸦片和铲除烟苗的布告,同时派出禁烟工作队赴各地的烟区,检查铲除烟苗工作的进程。
西南地区是毒品的重灾区。西南军政委员会发布《关于1950年春耕及农业生产指示》,其中特别强调严禁种植罂粟,已种植的罂粟需强行铲除。
同年5月,邓小平主持西南局后,加强了对该地区的禁毒工作指导,仅用一年的时间,就基本禁绝了鸦片的种植,走在全国前列。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到1951年春天,禁种方面已经取得很大成绩。
其中东北地区只有热河省偏僻地区查出了烟苗242亩,被当即铲除,全区都已经禁绝了种烟。
西北的青海、宁夏这两省,除了藏民游牧区之外,已经没有种烟者。
甘肃消灭烟地60%以上,陕西减少烟地55%。
华北、绥远省铲除烟苗17.4万多亩,约占原种烟面积的80%之多。
西南地区在解放前原有烟地1545万亩,经过大面积铲除,减到了600万亩。
除了各种禁种措施,消除流害市面的烟毒也是这次禁毒工作的关键,如封闭烟馆、收缴毒品、打击毒贩。
各省各市普遍成立了禁烟禁毒委员会,区县则成立了基层禁烟禁毒领导机构,一般乡村则成立了禁毒小组。
在通令颁布后,重庆、万县、成都、贵阳、遵义、昆明等大城市分别举行了数千人甚至数万人的群众大会,当众焚毁的烟毒有55.4万多两,打碎的烟具达到20多万件。
当时烟毒泛滥的重灾区西安市,在1950年10月召开了焚毁烟毒大会,当场焚烧大烟一万两。北京、天津等华北的六大城市1950年破获烟毒案达到8156件之多,这都给猖狂活动的毒贩一定程度的打击。
禁绝烟毒最难的是改造烟民,督促他们戒烟。
各大城市普遍进行了烟民的登记工作,并且以公办、私办、互助等多种形式,成立戒烟所或者戒烟小组,实行集体戒烟。
在西南的不少地区,还成立了反赌博、反抽大烟、反懒惰的三反委员会,以监督烟民戒烟,强迫烟民参加劳动。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统计,到了1951年的春天,仅仅热河一省吸毒的瘾民已经由1949年解放时的18万人减少到了2万多人,成效显著。
禁毒工作非常复杂,牵扯面广,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共中央和人民政府高情擒禁毒的利剑,继续实施综合治理。
针对毒品的种、运、贩、吸四个主要环节,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以及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继续采取“力劝两头,斩断中间”的策略,集中力量重点打击运毒贩、贩毒贩,断绝毒品流通渠道。
如此一来,种的卖不了,而吸的买不到。加上强大的政策公心和严厉的治安管理手段相结合的威慑,公开制造、销售、吸食毒品的情况在1951年进一步减少。
Part.3
禁毒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一些明显成绩后,不少地方干部滋长了“差不多了”的思想,逐渐放松了禁毒工作的开展,烟毒开始在新的形势下,以新的方式严重泛滥。
在前期打击下,毒品贩子们由公开转入地下,活动方式也更加隐秘,贩毒手段更加狡猾。
有些吸毒、贩毒人员利用党和人民政府“烟民乃是受害者”的宽大政策,屡戒屡吸、屡吸屡贩,屡教不改。
【鸦片】
随着三反五反运动的深入发动,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吸毒、贩毒的事情,都被揭发出来了。其数量之大,情况之严重,性质之恶劣,可以说是触目惊心。
与此同时,民间也开始出现一些质疑的声音,比如“人民政府提出禁烟禁毒,那就是阵风。”,“共产党人民政府什么事都办得好,就是禁毒不行!”还有的说:“满清那会儿就禁,没禁得了。国民党也禁,还把好些吸的、贩的都给枪毙了,终归到底没禁完,越禁越多,现在就能禁完了吗?”
种种情况给初见成效的禁毒工作敲响了警钟。1952年3月1号,刘少奇就三反运动中发现的铁路系统贩毒严重问题向毛泽东做了专门报告,引起了毛泽东的重视。
有恶必除,除恶勿尽。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集中精力同鸦片烟毒展开一场生死决战。
Part.4
1952年4月15号,中央下发由周恩来主持起草,并经毛泽东、刘少奇审阅修改的《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指示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有重点地、大张旗鼓地发动一次群众性的运动,来一次集中的彻底的扫除。强调毒品流行对国家的损失最大,对人民的毒害最深。所以这一次运动中应该集中解决贩、运毒品问题。并且指示中对此次运动的方针政策、打击重点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为了确保预期效果,中央将禁毒斗争交由公安部统一部署。按照公安部的安排,从1952年6月开始,各地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始为决战做各项准备。
首先组成了以公安机关为主的肃毒办公室,加紧训练队伍,积极进行内查外调,反复核实,准确掌握毒贩们的名单以及罪证。
其中,像福建在禁毒的重点地区内,发现大中小制贩运毒贩2179人。确定为专案进行侦查的案件就有51件,涉及毒贩360人。天津市公安局在40多天的毒贩材料查证工作中,掌握了较大的毒贩200多名。
这些工作从思想上、组织上、材料上都为肃毒决战做好了充分准备。当然,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这次行动准备阶段是高度保密的,贩毒分子一如往常,还做着禁毒失败、继续发财的黄粱美梦。
8月10号,随着公安部的一声令下,全国1202个禁毒重点地区同时展开行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捕毒贩,决战由此展开。
行动最早的是首都北京,8月9号晚上的12点,在充分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北京市公安局统一行动,经过4个小时紧张激烈的搜捕工作,一共逮捕毒贩将近300名。紧接着,在8月15号的子夜时分,市公安局又开始第二次大逮捕,两次大规模、突击性的速度行动,一共逮捕毒贩500多人。
武汉毒贩众多,也是这次重点禁毒城市,遇到的阻力也很大。武汉警方在8月13号晚上一共派出210个行动小组,当天晚上就逮捕了毒贩200多人,而武汉当时毒贩达到5000多人,且大多数毒贩在此前一直没有被触动,毒贩对这次大逮捕很不以为然。
暂时没有被逮捕的毒贩,有的能躲就躲,能跑就跑,互订盟约,潜伏不动;有的则转移隐藏毒品和财产;有的敢公然对抗、威胁检举人,报复积极分子。
于是武汉警方加大了打击力度,在8月29号深夜又进行了第二次大逮捕,当晚逮捕毒贩900多人。
此外,四川、内蒙、贵州等其他地区的大破案、大逮捕也取得了预期成果。
在禁毒决战打响后,各地禁毒宣传工作旋即展开,对群众进行广泛地发动。
宣传工作的原则只限于口头,不见诸公开文字。各级地方并未因此束缚住手脚,召开了协商会、各族代表会、联席会、街道会、院落会、座谈会、漫谈会、控诉会等,口头宣传禁毒政策。发动了工人、农民、业余宣传队、民间艺人编演小型话剧、歌剧、快板、顺口溜、相声、秧歌等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根据不完全统计,在这次运动中,全国各省一共召开各种形式的宣传会达到76万多次,受到教育的群众更有7400万人之多。
在各种宣传会和控诉会上,全国各地的很多群众以及瘾民的家属,纷纷控诉旧社会的罪恶以及烟毒所带来的灾难。
大破案、大逮捕阶段之后,各地遵照中央阶段部署,在9月初相继召开了公审大会,将肃毒运动推向了高场。
9月1号,北京市在先农坛体育场举行了由4万人参加的毒贩公审大会。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在会上依法宣布,对杨翰民、任存厚、杜金明3名大毒贩处以死刑,立即执行。同时依照党的政策,对6名坦白彻底、罪行轻微的毒贩从宽处理,当场释放。
9月9号,武汉市法院召开了2万多人参加的审判大会。
17号,兰州市召开2万人的审判大会。
各地审判的结果基本贯彻了中央人民政府“严宽相继、恩威并施”的政策,确保了禁毒斗争的顺利。
公审大会的震慑效果非常明显。会后,毒贩阵营迅速出现了恐慌分化的局面,并且很快彻底崩溃。
北京的公审大会后,原来登记过历史罪行的毒贩,现在赶紧补充现行活动,有的供出了攻守同盟,交出了所存毒品;还有不少的西药房急急忙忙来坦白收受毒品原料等问题。
一两天时间内,北京市各公安分局登记的毒贩超过了过去10天当中登记的数字。而武汉公审大会之后,原来的顽固分子们交换情况后,都明确了态度,赶快交代,争取不死,否则很危险。大会的当夜,一共有124人主动交代了问题。
看到毒贩被惩处,人民是拍手撑快,群情振奋。一些本来怀疑这一运动的人都改变了态度,怕检举受到报复的人也打消了顾虑,纷纷上交检举材料。
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一共收到群众的检举信131万多件,一共检举了22万多名毒贩。仅仅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先后有8168人检举毒品贩的材料9378件,涌现出了209名禁毒、肃毒积极分子。可以说,群众的威力震慑了毒贩,迫使为数众多的毒贩自首并且检举他人。
1952年9月中旬到10月底,各地普遍进入禁毒运动的收尾阶段,主要任务是追捕逃犯,歼灭残敌,将审讯、侦查、检举、登记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挖毒根、追现货,并且分期分批地打击处理所有逮捕以及登记的毒贩。
在这期间,政务院在10月初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毒贩条例草案》,指明惩治的重点是种植、贩运、制售烟毒的组织者和主谋者。对罪行特别严重的,依法判处死刑,并规定对参与烟毒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予以从重处罚,保护举报者权益等。条例草案为处理毒品犯罪案件提出了更加详细的法律依据,保证运动沿着法治轨道发展。
由于准备充分、措施得当、政策明确、群众发动充分,禁毒决战的成绩是巨大的。我们来看一组数字。
截止1952年12月,全国一共依法处理毒贩51627名,缴获毒品339万多两,制毒机器235部,各种贩运藏毒工具263459件。其中还缴获了用以武装反抗的六零炮两门、机枪、长短枪877支、子弹8万多发、手榴弹167颗、炸弹16枚、发报机6部。
时任中央公安部部长的罗瑞卿,向毛泽东主席、中央和政府党组、政法党组作《关于全国禁毒运动的总结》报告时兴奋地说:“从各方面来看,这一次的禁烟禁毒运动都是一次比较精彩的运动,完成了来一次集中的、彻底的扫除的任务。”
禁烟禁毒运动基本根治了危害百余年的烟毒,净化了社会环境,新生的人民政权也为此赢得了广泛赞誉,树立了良好形象。
当时的群众也都交口称赞说:“这真是自古未有的好政府。旧社会把人变成了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了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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