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通过新法 儿童网红收益 父母若装进自己口袋没分润将挨告
短影音盛行的趋势让许多父母纷纷在社群媒体上分享孩子的生活,有时还能因此获得流量收益,热门影片收益甚至上看万元,但目前为止,相关的监管法令依然不足。而伊利诺将成为第一个立法确保儿童能从社群媒体网红工作获得报酬的州,州长普利兹克(J.B. Pritzker)已于11日下午签署,将于明年7月1日生效。
美联社报导,提出该法案的伊利诺州民主党籍州参议员科勒(David Koehler)表示「社群媒体兴起给孩子们带来新的获利机会,许多家长却利用这个机会把钱装进自己口袋,同时让他们的孩子继续在数字环境中工作。」
新法规定,在每次观看数至少产生10美分以上收益的影片中,儿童网红应根据出现频率,获得一定比率的收入。但影片内容必须在伊利诺州创建,儿童出现的时间必须达30%,拍摄期间在30天内。频道主将负责维护孩子的出现频率及时机,并且必须在孩子年满18岁时将总分润存入信托帐户,否则孩子可以提诉。
科勒表示,这项法案的构想是由他选区内的一名15岁少女纳拉莫图(Shreya Nallamothu)向他提出的,涵盖范围包括出现在各种提供营利的数字平台里的16岁以下未成年人。纳拉莫图表示,她意识到「儿童网红」的世界里可能会发生很多剥削行为,而保护他们的相关立法却付之阙如。她澄清,该法不适用纯粹在社群媒体上分享孩子照片或暴红影片的父母,这是针对那些「通过儿童或家庭影片赚取收入的家庭」。
州长办公室发言人高夫(Alex Gough)说孩子应该受到保护,免受那些试图利用孩子的才艺、谋取经济利益的父母侵害。
其他民主党主政州也努力推动此领域的监管,但收效甚微:2018年加州童工法案便含有一项社群媒体条款,但在法案表决时该条款遭删除。
文 | 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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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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