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照片要赔8万?王迁:照片版权侵权如何认定?
8月15日,来自摄影大V @jeff的星空之旅 发文说,他收到某知名图库网站的律师函,说侵权了它们平台作品,索赔8万多。
作者一看,所谓的侵权作品,全部都是自己的,而作者根本没有和该平台有任何版权合作。
该图库网站应该是觉得事情有点大,当晚就发了澄清。简单解释了一下意思就是:作者把图卖给了A平台,然后A平台和自己有合作关系,这个版权约等于它也有份。
作者随即展开第二轮暴击,明确说明和A平台沟通过,该网站无权销售他的作品,也没有任何版权。
那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摄影师“销售”照片之后,他有什么权利呢?该图库网站真的有图片版权吗?
8月24日晚19:00,智拾网诚邀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迁教授,就近几年图片网站的几大热点事件,带你解读照片与版权侵权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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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让图片的版权相关问题再次备受关注,尤其是在现如今自媒体流行的情况下,“版权”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从我国图片公司获取图片的来源来看,可将图片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图片分为三类。
“第一类图片为其从国外图片公司获取合法授权的图片;第二类图片为其与作者(包括摄影师与业余爱好者)签署协议后上传的图片。在前两类合同项下,国内网络公司均享有图片的网络信息传播权。第三类图片为其在其他网站搜索无主图片之后,加上 logo 而形成的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中表示,文学艺术作品、摄影作品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网络图片自然蕴含其中。
然而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要求具有独创性,即作者在没有借鉴或没有使用别人作品的基础上自己独自完成的。图片公司在图片中仅仅添加水印logo的做法并不能认为该作品具有独创性从而承认其享有版权。
那么,图片(照片)侵权的常见误区有哪些?图片(照片)侵权的认定标准又是什么?
8月24日晚19:00,王迁教授做客智拾网直播间,就相关话题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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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收获
1.全面了解当下互联网市场照片侵权现状
2.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照片的版权归属
3.全面掌握著作权纠纷案件争议焦点问题
课程大纲
一、授权链与作品侵权:解读摄影师遭图片网站索赔事件
1.照片的“销售”与著作权法中的权利
2.获取“许可”一方的义务与侵权责任
二、翻拍与作品认定:解读国旗国徽照片打版权标志事件
1.作为创作手段的拍摄
2.拍摄可以是复制的手段吗?
三、事实与作品认定:解读黑洞照片事件
1.“算”出照片来
2.事实、表达与版权
讲师介绍
王迁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
《知识产权法教程》作者
王教授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和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等多家法院和检察院咨询专家。
王教授荣获“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和上海市先进工作者,获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
王教授出版专著《版权法对技术措施的保护与规制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和《论“基因歧视”及其法律对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王教授参与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2年《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和2013年《马拉喀什条约》外交会议中,任“起草委员会”成员和中国代表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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