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洛县青少年寄养部门被控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
负责为寄养中年龄稍大一些的青少年提供福利和心理健康服务的洛杉矶县和加州机构已经创建了一条“无家可归者的管道”,此举遭到了青年权益倡导组织在联邦法院的诉讼,认为把年龄稍大的青少年送入“无家可归者管道”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宪法权利。
青年权益倡导组织认为,州和地方机构“始终未能确保‘过渡年龄的青年(16 岁至 21 岁之间)能够获得所需的住房、就业、心理健康和其他服务,而这些服务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代表6名寄养青年的律师周二向洛杉矶联邦法院提出集体诉讼的动议。
该诉讼称,洛县的儿童和家庭服务及心理健康部门(DCFS)以及加州的卫生和公共服务机构、卫生保健服务部(DMH)均未能履行其应尽的职责,为寄养系统中的家属提供“安全”的服务、稳定和适当的安置,让年龄过渡期的青少年免受身体、心理和情感的伤害,得到应有的健康和精神服务。
生活在寄养中心的过度年龄的青少年,摘自网络
县有关部门在联合声明中表示,他们将致力于确保年轻人进入成年后的福祉,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这一年龄的过度提供服务。 声明称,“退出儿童福利体系的年轻人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包括食物、住房和收入的不稳定,而且往往没有家人的指导或支持。”“DCFS 和 DMH通过提供教育和住房计划、就业准备、交通和心理健康服务方面的援助,帮助过渡年龄的青年应对各种挑战 。声明补充说,他们将继续与私人和非营利组织探索如何改善过渡青年的住房和各项福利。
根据诉讼,符合条件的青少年可以选择继续接受寄养直至 21 岁。诉讼称,去年洛县收养了 4,200 多名 16 岁至 21 岁的青少年,照顾这些青少年是加州和洛县相关部门的责任,但这些政府机构却不予理睬,在他们看来,这些青少年可以随意处置,从而剥夺了寄养中的过渡年龄的青少年合法享有的住房等重要服务。
公共法律顾问公司(Public Counsel)的高级法律顾问塔拉·福特(Tara Ford)表示,该公司是准备这起 108 页诉讼的公司之一。“今天,我们的年轻客户都是寄养家庭的过渡年龄青少年,他们采取了大胆的步骤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他们发出了另一个明确无误的信息:‘我们确实很重要,我们值得照顾,我们值得更好。‘我们将捍卫过渡年龄青少年获得安全、稳定、适当住房和所需服务的寄养权利。”
原告认为,寄养系统加剧了已有的创伤,因为他们经历了多种不适合的环境,与兄弟姐妹和其他亲人失去联系,遭受虐待,甚至在寄养安置中被忽视。他们被推向社会边缘,被迫住进街道的帐篷、危险的成人临时庇护所和无家可归的车辆。由于没有可靠的地方睡觉、洗澡或存放财物,这些年轻人几乎不可能接受高等教育或保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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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美国侨报记者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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