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忆里的Wellesley
作者:Rose Prufrock
转载:认识维尔利斯Wellesley
正文
四年前的七月,我在城中心的某家店铺为即将升入大学的自己选购床单,看着色彩鲜艳的布匹,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但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段即将到来的未来时光所呈现出的色彩,是那些琳琅满目的布料所不能描摹的。
第一次看到慰冰湖上的日落,是在学期开始之前的新生入学周,那一周都过得像一场梦。我记得那天的天空是玫瑰一般的颜色,落日的余晖将天边渲染出一片流光溢彩,靠近湖岸的浅滩也被染成粉红色。片刻之后再望向天空,已然是一轮弯月,满天繁星。后来的四年里,我赏尽了慰冰湖四季的万种风情,却再也没有见过这样的日落,也许有些景象只属于初来Wellesley时的那种独特心情。
学期伊始之际,我在时差的影响下,难得能享用几顿早餐。我记得在夏日的清晨里用勺子剥开一颗葡萄柚,清凉的果汁四溅。说到葡萄柚,我又想起另一个故事。大概也是大学一年级,在Facebook上读了一位Wellesley女孩讲述的关于她已逝父亲的故事。她说,她关于父亲最后的记忆,是他在为她剥一颗葡萄柚,他将果肉分成两半,把更多的那一半递给了女儿。她记得那颗葡萄柚酸甜的味道,以及接近果皮处的苦涩。我读着那篇文章,不觉泪流满面,我写了一条很长的评论,但最终还是没有发出去,大概是怕我的冒昧举动让女孩凭添感伤,后来我又很后悔没有给女孩留些温暖鼓励的话,可是再去找这篇文章,已经找不到了。
我大学所读的第一本小说是《简爱》。我常常在夜晚坐在壁炉边读这本书,读到罗切斯特先生在栗子树下对简爱说:“简,我想请你做我这尘世间的伴侣”时,我感到自己的脸颊因为炉火和激动的心情而变得滚烫。简爱的故事伴随了我大学四年,好友L和我一样对Michael Fassbender所饰演的罗切斯特先生情有独钟,我们将2011版的《简爱》中的经典片段翻来覆去地看了几十遍,以模仿人物对白为乐。大三上学期的一段时间,我的情绪尤为低落,好友I于是每周五晚上都陪我一起看Bridget Jones,连着看了三周,Bridget的爱情成为了我心中最为理想的爱情: “I like you very much, just as you are.” 后来,我试图和男朋友一起看Bridget Jones,在我笑得要从床上摔下来时,男朋友竟然昏昏欲睡,我才意识到有些默契是仅存于Wellesley女孩之间的,而Bridget Jones则是独属于我和好友I的回忆。说到I,我又想起大三下学期,期末考试前的一晚,我在“月光早餐”上遇到了I,她端着满满一盘的西瓜和草莓,我也拿了三顿都吃不完的鸡蛋,培根,和水果,和她一起坐在食堂的一角开始靠吃饭和聊天缓解压力。当时I就要去英国留学,我一整年都不会再见到她。她临走前的那天,一个明媚的春日,我和她绕着校园走了很久,那是我至今为止最后一次见到她。
大三下学期是我在Wellesley最快乐的日子。我每周三会乘坐Peter Pan去MIT上小说写作课。在Peter Pan上的来回两个小时,是我每周的放松时间,基本都是听着张敬轩的《春秋》和T. S. Eliot的The Love Song of J. Alfred Prufrock度过。我一边听着歌和诗,一边看着窗外的绿荫,一边构思着小说的情节,大概因为这首《春秋》极为哀怨,Eliot的诗又忧郁婉转,我写出了两个现在看来未免过于自怨自艾的故事:一个是关于因童年被父亲伤害而对往事耿耿于怀的女孩如何无可救药地爱上自己的心理咨询师,另一个是关于女生暗恋自己的大学教授却最终发现自己所爱的人是如何不堪。我很想念那个伤春悲秋情感丰富的春天,日本餐厅的照烧鸡排饭,以及MIT人的真诚与可爱。
大四最后一门期末考试是关于莎士比亚。我对莎士比亚的感情深厚且复杂,毕竟从2018年1月到2019年5月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都在莎士比亚的字里行间中苦苦挣扎。在终于写完毕业论文,通过答辩,考完期末之后,我想自己大概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再读莎士比亚了,不免有些感叹。那天考完试后走出教学楼,天色已经昏暗下来了,我独自行走在暮色中,看着紫色的天空下的钟楼和远山。一层厚重的雾气遮住了眼前的道路,路灯在雾中好像一双双窥探的眼睛。我走到了路的尽头,站在迷雾中央,熟悉的景色变得陌生起来,我是要到哪里去呢?
大学灿烂时光,回首看来,其实是数件小事,数位重要的人,拼凑出了我四年的幸福。毕业以后的日子,我常常想起那些人,那些事,相比之下,当下的日子更显得黯淡乏味了。我以为自己不过是从一个校园移到了另一个校园,但其实Wellesley于我不仅仅是一个校园,更是一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住了四年的校舍也比我现在的出租房更有家的味道。虽然现在所住的地方,距离Wellesley不过半小时车程,可我想我大概是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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