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腐败”!这个概念令人茅塞顿开公众号新闻2023-09-05 13:09朱振和在《合法腐败与腐败的社会化》一文里,提出了一个“合法腐败”的概念。 他举了2007年1月8日出版的《财经》杂志揭露了的一位高级领导干部的儿子A空手套白狼,攫取巨额财富的案例: 最初,A从银行贷款7000万元,买下山西一煤矿。然后请评估公司将煤矿评估为7.5亿元,按此价格把煤矿卖给山东鲁能集团,还了7000万元贷款以后,此人就赚了6.8亿元。用同样手法操作几次,他就赚了33亿元。山东鲁能集团是大型国有企业,2006年实行“转制”,A和他的朋友,用37.3亿元买下了鲁能91.6%的股权,而鲁能的实际价值高达1100亿元甚至更高。 《财经》杂志揭露此事一年后,在中央的干预下,曾经以37.3亿卖掉的鲁能集团的股权,又被以85亿元买了回来。这一买一卖,A赚了48亿元。 在这整个过程中,A的每一步行为都是“合法”的。银行贷款是“合法”的;买下山西煤矿,一家愿卖,另一家愿买,是“合法”的;请评估公司,请的是具有国家认证的评估资质的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也是“合法”的;按评估的价格把煤矿卖给鲁能集团,也是“合法”的;国有企业“转制”是按照党中央深化改革的政策进行的,买鲁能的股权也是“合法”的;最后鲁能集团又把股权买了回来,是在中央的指导下进行的,也是“合法”的。当然,普通人不可能做成这一系列奇迹般的买卖,而A在他父亲的光环下却能顺利地、“合法”地展现他的商业“奇才”,白手起家,迅速变成拥有亿万资产的富豪。 朱振和说:现在中国的官僚资产阶级(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或略多一些)攫取了国民收入的90%以上。以权贵为核心的官僚资产阶级是怎样敛聚财富的呢? 人们通常以为他们是通过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而非法敛财的,其实并非如此。他们的财富绝大部分是这样通过“合法”的或符合潜规则的、不违反法律的途径而攫取的。例如,土地财政、国有企业的垄断,大批“红二代”、“红三代”、“官二代”、“官三代”成了大型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巨额国有资产转变成官僚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这些都是极为严重的腐败现象,但是这些腐败又都是合法的,太不可思议了。 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敛聚了上百亿、几百亿的财富,可是在公审时,他贪污受贿的金额却只有区区的几千万元。为什么有这样巨大的差距? 因为那上百亿、几百亿,是他通过这样的“合法”途径取得,被法院认为不是腐败。 朱振和提出的这个“合法腐败”概念,和他列举的“鲁能”、刘志军诸案,腐败而竟然合法,令人感到十分惊恐,比揪出一个亿万级贪污犯,还要令人胆战心惊! 中国一定要解决这个“合法腐败”问题。否则,这样一路“反腐”下来,抓了芝麻,丢了西瓜。腐败反完了,而导致腐败的制度、土壤仍然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在此基础上,新的、甚或更大的腐败,必然不断产生。那样,“反腐”只是走了个过场,只会徒有虚名,实际糊弄民众,保护了腐败的制度、腐败的现实。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