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5000据为己有,康州男子被控盗窃
在康州的特朗布尔(Trumbull),一名男子捡到了5000美元后据为己有,不料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涉案的男子威星顿(Robert Withington)已经被起诉盗窃罪,并且到警察局配合调查。
他对当地媒体说,今年5月30日,他在一间银行室外的停车场看到一个带有银行标记的袋子,里面有5000美元现金。当时,他高兴得“就像中了彩票”。
威星顿谈到,当天早上,他走出银行,看到停车场地上有一袋钱。当时虽然有一名警察站在停车场,但警察并没有关注地上的钱。因此,威星顿赶紧走过去,将袋子拿到了自己的车上。
威星顿还说,袋子里没有任何事物能表明原主人的身份,所以他当时觉得这袋钱是“找到的人就能留下”。
但是特朗布尔镇警方在声明中说,袋子里有文件可以表明,这袋钱是属于特朗布尔镇政府的。
在案件发生后不久,警方得到通知,特朗布尔镇政府的税务职员不小心掉了一袋钱,但是后来就找不到了。警方经过1个月的调查,最终找到了威星顿。
威星顿向警方承认,5月30日他的确在停车场捡走了那袋钱。“如果我当时就知道这是不对的,那么我就会马上归还它。当时我不觉得我做错了什么。”他对当地媒体说。而且他也不觉得自己“偷”了东西。
威星顿已获得保释,9月即将面临法庭审讯。如果被定罪,那么他可能面临1到5年的监禁。
在美国捡到钱,可以知道失主是谁得情况下,到底要不要归还?在各州法律上要求不一样。
2019年,一名华人男子在纽约法拉盛的香港超市门口捡到一个钱包,并没有按照上面的地址联系失主或者报警,而是选择了将钱包留下,竟然遭到警方通缉。
丢钱包的华人女子调查了监控后报警,称钱包里有三张信用卡和600元现金。
在纽约州,捡起他人丢失的物品,在十天的时间内都没有归还,就构成了“非法占有物品罪”。
但是在隔壁宾州,法律规定捡到钱包的人对失物拥有所有权,除非原失主明确向找到失物的人索要。
小编有一次钱包丢了,最后发现有人按照钱包里驾照的地址,把钱包塞到了我的邮箱里,虽然现在社会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但是我们依旧还是相信更多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会选择拾金不昧。
当然,如果您捡到了一包钱,又没有任何证明的话,您不妨查查本州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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