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效果立竿见影!沪深北交易所进一步细化减持新规执行标准
减持新规实施已满一个月,为落实证监会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监管要求,9月26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明确了二级市场减持的范围,破发、破净或者分红不达标的标准,以及增加了大宗交易预披露要求。
同时,北交所宣布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明确不得减持情形,除破发、破净情形外,增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二级市场减持,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证监会8月27日发布减持新规一个月后,效果立竿见影。从8月27日至9月27日,一个月内有超过百家公司发布的公告中明确提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细化减持新规执行标准
8月27日,证监会对股份减持提出新的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同时,从严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总量,引导其根据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减持节奏;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或者延长股份锁定期。
此次沪深交易所发布通知中进一步明确细化了破发、破净以及分红不达标的标准。
根据沪深交易所披露,破发是指,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股票收盘价以首次公开发行日为基准向后复权计算。
破发情形下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要求,适用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破净是指,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股票收盘价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为基准分别向后复权计算。
分红不达标判断标准为: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以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为基准,但净利润为负的会计年度不计算在内。
关于破发、破净的减持规范标准,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要求一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通过北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在首次披露减持计划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第一,最近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价格;第二,最近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
沪深交易所表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照本通知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照本通知执行。
新规效果立竿见影
减持新规实施已满一个月,数据显示,上市公司重要减持规模缩减,减持新规效果立竿见影。
据Wind数据统计,从8月27日至9月27日,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净减持规模为68.71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362.51亿元缩减近81%。
此外,Wind数据显示,自2023年8月28日减持新规发布至今,有超过百家公司发布的公告中明确提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或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此前,8月27日晚间祭出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新规之后,9月份以来,我乐家居(603326.SH)、东方时尚(603377.SH)、西测测试(301306.SZ)接二连三顶风减持触碰“红线”,监管部门重拳出击进行处罚。
一位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在大股东减持背后,可以产生巨大套现财富效应。上市公司增发、配股所得资金流入上市公司,而大股东减持则是资金流入个人,是流出股市。这极大地刺激了上市公司股东尽快通过减持变现的动机。
根据东方财富数据,2023年上半年,A股重要股东增持金额合计395.75亿元,重要股东减持金额合计2106.37亿元,上半年重要股东净减持金额为1710.62亿元。2022年全年,A股股东净减持金额为3310.85亿元。
东方财富数据显示,从2013年至今,十年间,A股大股东每年均呈现出净流出的情况。尤其近三年以来,大股东减持净流出规模不断创新高。
对于违规减持后续,沪深交易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减持行为监管力度:一是完善减持信息披露监管,提高减持信息披露透明度,对于减持预披露公告,要求充分说明是否符合减持条件;二是加强减持行为监控,强化交易监管,及时发现违规减持行为;三是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对于涉嫌违规的情形,第一时间采取发函问询、电话提醒等措施,查实涉及违规的,从快从严实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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