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私造浮桥案”转向正义:这次为众生摆渡者没有沉没于暗河!
今天是中秋,是万家团圆的时刻。谁能想到,就在刚刚,月暗之时,眼前竟然冒出了一条硬核新闻,打破了这个节日的宁静。
吉林浮桥案将要再审了。这个惊天消息,竟然是在这样的夜晚曝出的。
现在,吉林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出具了再审决定书,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由比原法院更高层级的法院进行重审。
我翻译一下就是,之前对私造浮桥案以“寻衅滋事”来判,是有问题的,是承认判错了。
这个事情我不想过多重复了。只要自夸好提一下我在人格志上写过这两篇爆款:
说得直白点,都是猛文,也是好文。而且,很幸运,这两篇文章现在仍在。
从我截屏标题,也一定能唤醒不少老铁们一起呼唤正义的记忆。当然,还想了解细节的,可以移步去看。
当时,我把修桥者黄义德说成是“为众生摆渡者”“修德者”,用数据、逻辑、法理,为他遭遇的残酷且吊诡的命运,进行呼唤和抗争。
这个出生于摆渡世家的男人,在当地水利部久不造桥情况下,能集中亲友力量私造浮桥,投入了巨资,方便了村民生产生活,打开了人们通往幸福的道路,实为大善。
但,当地水利部门一边不修桥,一边向黄义德收罚款。
给罚款的时候相安无事。后来缴不起高额发款,修侨者就出事了。据说,也是有人举报。
结果就是,黄义德获罪了。而且,罪名吓死个人——“寻衅滋事罪”。被这个“口袋罪”套进去的,竟然多达包括黄义德在内的18名亲友。
这个事,当初我当然是极为意难平,连连发声,希望能够设置议程,改变结果。
今夜,我想和大家重温一下其中一篇文章结尾的激情呐喊:
权力折腾,司法昧心。
摆渡世家,终成仁桥。
黄德义,人如其名,有德有义。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为自由开路者,不可使其困顿于荆棘!
为众生摆渡者,不可使其沉没于深河!
现在,承认此案判错了,意味着这是一次为正义发声者的胜利。
当时,从知名法律人罗翔的专业判断,到无数人民意表达者,都在表达朴素正义,为法律传递正义呼喊。
当然,老将与有荣焉。
很显然,判黄义德有罪,就是类似于“彭宇案”在传播低劣的法治文化,是对良知和正义的侮辱。
终于,在三个月之后的这个中秋夜,我们一起迎来了这样的大反转。
当事人黄义德收到《再审决定书》之后,也非常激动地说:“他们终于承认他们判错了!”
尽管这个结果还需要法律程序来完成确证。但可以肯定,重审带来的改判是必然的,我们必将迎来真正的结果正义。
对此,我们自然有理由为之欢欣。
所以,此时月亮仍在,夜凉如水。尚未曾入眠的朋友,如果你为摆渡者的命运感动,我提议是:
当浮一大白!
能够以正义发声,能够以良知传递,让遭遇不公的人们多些欢喜温暖,少些离愁孤愤,这样参与公共生活,在法治框架下迎来正义结果,岂不快哉!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睛圆缺。
不由想起昨晚,我在文章中说,今天会去野河捕鱼,并且很乐观的预判,应该可以捕到几条大白鱼。
很遗憾,今天我除了粘住几条大头鱼,没有遇上一条期待的大白鱼。
所以,黄昏落寞归家之时,野渡无人舟自横,唯有老将最落寞。
到了晚上,这里的天空更是云遮月了,整个世界似乎也并不那么清朗。
于是,晚上我就陪着家人低头饮酒,偶尔吟诵几句与月亮有关的诗,并不打算今夜再写任何向大家告白的文字。
偶尔,抬眼看天,也在内心祝福,祈愿各位朋友那里的月亮,不要躲到云朵的背后。
因为我太想在今夜送各位一枚清亮了。
终于在中秋夜很晚的时候,不期而至的吉林浮桥案在我们面前出现了光明逆转。
原来,今夜的一轮明月,已经悄然悬挂在我们的心空了。
人生如月,月似人生。
昨日月色昏黄浊暗,今夜清光普泻环宇。
这个世界就是在残缺和美满中交替轮转的,每一种人生也在月缺月圆中静静收获属于自己的光亮。
各位,念及此前写过不让为众生摆渡者沉没于暗河的文字,念及与各位一起在遭遇不可抗力节节败退的艰难。
此时此刻,我只想说:
能如此与各位共赏今夜的中秋月,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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