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人间惨剧!2岁女童,被狗撕咬昏迷!狗主人,必须严惩!
文|丰 詹
真的是人间惨剧!
对于那个2岁的女童和她的家庭来说,真的是祸从天降!
成都崇州市,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
10月16日上午8时许,妈妈邓某与2岁的女儿唐某,在自己的小区楼下行走。
她们遇到了一只黑色犬和一只白色犬。
黑色犬突然对年仅2岁的女孩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
尽管妈妈在孩子遇袭后,尽力保护,阻挠恶犬,但也无济于事!
经诊断,2岁女孩全身多处咬伤。
女童全身有20多处的撕咬伤,最长的有8厘米。
右肾挫裂伤!
右侧肋骨骨折!
咬人的黑狗,是一只罗威纳犬。
这是一种大型犬。
2岁的女孩被这种大型犬袭击,毫无还手和逃避之力,受伤严重。
伤到什么程度?
10月17日,女童母亲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孩子目前昏迷。
转入华西医院,在重症监护室进行后续治疗!
这个伤人的大型犬,是谁的?
为什么它能在小区里自由活动,甚至伤人?
16日上午8点多,这只罗威纳犬咬伤女童。
17日凌晨3点多,这只狗的主人唐某,主动投案。
根据警方通报,目前已对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唐某作为这只行凶的狗的主人,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狗主人明显忽视了养狗应当遵守的基本规则。
一只大型犬,因为具有强大的力量和攻击性,需要严格管束。
狗主人未能遵守规定,将其控制在适当范围内,对他人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其次,狗主人缺乏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感。
他既然选择饲养这只具有攻击性的犬种,就必须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它伤及无辜。
然而,他并没有在这方面做出任何努力。
这种自私的行为,无疑暴露出他缺乏对社会责任的担当。
现在,恶果已经造成了。
狗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了对受伤的女童进行经济赔偿,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女童被狗严重咬伤,在身体上,造成了严重伤害。
同时,她幼小的心灵,也受到严重伤害。
可以想象,她这一辈子,将生活在极大的心理阴影之中。
对自己养的狗疏于管理,作出这种恶行,狗主人如果只是经济赔偿,就太轻了!
并且,也会是对这种恶行的纵容。
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深受其害。
想象一下吧。
“什么?我养的狗咬了人?赔钱呗,反正老子有的是钱!”
这,会是多可怕的场景啊!
有钱人可以拿钱来买别人的生命和健康吗?!
肯定不行啊!
这个小区的管理,也可能存在问题。
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有业主称,小区里散养大型犬的问题非常突出。
6月份,这个小区里也有人被狗咬伤,但伤势不重。
小区业主曾多次在业主群里,要求物业对遛狗不牵绳问题、散养狗问题,进行处理。
自己养的狗咬伤了别人,狗主人要被判刑吗?
答案是肯定的。
狗主人对自己养的狗,尤其是大型犬,咬伤人的行为持放任态度,造成他人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可能被追究刑责。
比如,今年,大庆市林甸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犬伤人致人死亡的案件。
饲养人李某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几年前,湖南的胡某某,饲养烈性犬多次伤人。
法院认为,胡某某构成了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一次,让我们拭目以待。
我们希望,作恶的人,必须付出代价!
我们还要祈祷这名被咬伤的小女孩,在医生的施救下,能够尽快恢复健康。
但愿她能尽快好起来!
本文仅为个人观点,不代表冯站长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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