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怒!员工骗走储户10万元,银行竟不管?!这事儿,银行必须担责!
文|丰 詹
这件事儿,真的令人无比愤慨!
让谁摊上,都会感觉无比恼火。
如果你把10万元存到了银行,但是去银行提取的时候,银行说没有这笔钱,你会什么感受?
辛辛苦苦攒的钱,说没就没了,你会什么感受?
并且,还不是丢了。
而是存到银行后,银行不承认了!
这么糟心的事儿,被河南省项城市的胡现红女士碰上了。
丈夫去世后,留给她十万元存款。
2022年5月25日,胡现红来到中国工商银行项城支行,转存到期的10万元一年定期的存款。
她一进银行的大门,就碰上了极为“热心”的银行员工黄超杰。
这名员工及时迎上来,主动询问她办理什么业务。
当得知胡现红要办理定期存款续存后,他向胡现红推荐说,银行内部有一个利息高一点的储蓄,问她要不要办。
胡现红表示,因为孩子上学要交学费,需要用钱,只存一年的定期。
黄超杰说,这个就是一年的定期。
胡现红只有小学二年级的文化水平,自助柜员机也不太会使用。
在这名“热心”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她输入密码,完成了一系列手续。
但是,今年5月25日,胡现红再次来银行办理续存时,却发现大事不好。
因为,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胡现红:
她的账户里面没有钱!
在去年5月,她明明转存了10万元到自己的账户。
为什么现在银行说没有钱呢?
原来,那个黄超杰欺骗了储户胡现红!
他诱导、欺骗胡现红把账户里的钱转走,购买了理财产品,至今无法追回!
胡现红找工商银行项城支行询问时,银行管理人员竟然回复说:
黄超杰虽然是银行的员工,但黄超杰的做法属于个人行为,不属于银行行为。
结论就是,银行不管!
对于这个回复,胡现红当然不能答应。
她先后采用信访、起诉到法院的方式,进行维权。
但是,没想到的是,竟然都失败了!
法院的裁定是:
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足以证明与被告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驳回原告胡现红起诉。
储户到银行办理的业务。
银行的工作人员接待,并帮助办理完成业务。
现在,出事儿了,竟然说跟银行没关系?
哪儿有这个理儿?!
难以想象,银行作为一个以信任、信用为基础的行业,在出现如此重大的失误后,竟然可以毫无愧疚地推卸责任!
这种做法,无疑是对社会公正和诚信的极大嘲讽。
客户选择把资金存放在银行,就是基于对银行的信任和依赖。
如果银行不能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那么这种信任和依赖将荡然无存。
如果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无法得到保障,那么银行的存在意义何在?
谁还敢把自己的辛苦钱交给银行保管?
在这个事件中,黄超杰是银行的员工,他的行为是职务行为。
无论他是个人的问题,还是银行的问题,银行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为作为消费者,作为普通储户,我们根本无法区分这是个人行为还是银行行为。
我们选择相信银行,就是相信在银行工作的人员。
如今,银行却以“个人行为”来推卸责任,这是对我们消费者极大的不尊重!
这个事件,也暴露出银行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的巨大漏洞。
如果银行有严格的内控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就不可能出现这种事件。
银行因为管理不到位,损害储户利益,银行必须要担责。
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强烈呼吁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
对这种不负责任的银行,进行严厉处罚!
有一点,银行从业者必须记住:
银行业不能只追求利润,更不能将消费者的信任和权益视为无物!
否则,最终受伤害的,必将是银行业自己!
这个事儿,必须盯到底!
胡现红被银行弄丢的钱,必须赔给她!
本文仅为个人观点,不代表冯站长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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